禁毒工作尿检制度为了给街道禁吸戒毒、戒毒巩固、隔离戒毒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证据保障,必须做好尿样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吸毒史人员的尿样检测工作,是对鉴别吸毒人员是否有吸毒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判定有吸毒史人员戒断巩固、隔离戒毒必须经尿样检测结果确定。 三、有吸毒史人员的尿样检测用尿检试剂盒作尿检。由民警负责有吸毒史人员尿检工作。 四、有吸毒史人员尿检应按规定的间隔时间和应作的次数作尿检。间隔时间和次数如下: 1、戒断巩固在一年以下的,必须每隔2个月作一次尿检,每年尿检次数应达到6次. 2、戒断巩固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必须每隔3个月作一次尿检,每年尿检次数应达到4次。 3、戒断巩固三年以上的,每隔6个月作一次尿检,每年尿检次数应达到2次. 作尿检的间隔时间和次数可以连续计算,但作尿检的具体时间不得事先通知吸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