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
“三助”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暂行)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改善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学校将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岗位(简称“助教"、“助研”、“助管”,以上三类岗位合称“三助”),并发放“三助”岗位津贴。为规范“三助”岗位及津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助管、助教、助研的涵义
助管是指研究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承担有关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的辅助工作。
助教是指研究生在主讲老师的指导下,兼任本(专)科学生指定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辅导实验等教学工作。
助研是指研究生协助老师从事学术研究、科技攻关、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的科研活动.
第二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具体类型
学校每年设置的“三助"岗位为三类:(1)学校设置的“三助”岗位;(2)由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软环境建设专项经费(简称“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组织
(1)学校设置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由研究生部统一牵头部署。人事处负责助管岗位设置,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情况与研究生部共同公布,各用岗单位具体负责聘用考核工作;
助研工作的开展按照《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西科大发[2011]46号)执行;
(2)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3)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组织与管理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申请“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研究生)。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第五条 除助研岗位外,每位研究生只能在助管或助教岗位中选择其一应聘。无特殊情况,研究生不得因应聘“三助”岗位而延长学习年限.聘期内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情况,按程序终止“三助”岗位工作.
第六条 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聘任,以学期为单位,一学期一聘。研究生“三助"岗位人员的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提高规范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在每学期期末完成岗位设置的申报、岗位申请、选聘工作,新学期开学上岗。
第七条 相关部门及各用人单位,可以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及时进行调整和解聘。各设岗单位每学期期末都要结合研究生“三助"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给予鉴定,将总结和鉴定结果送研究生部.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期不再具备与上一聘期性质相同工作的应聘上岗资格.
第二章 岗位的设置、申请与考核、解(停)聘
第八条 岗位设置要求
各设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向人事处、教务处申请岗位,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报人事处、教务处审定汇总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公布“三助”岗位设置情况。
第九条 应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当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面试同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聘任意见后,各设岗单位需将聘任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第十条 每学期结束时,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考核工作。研究生要认真做好“三助”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应认真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优先续聘同一岗位。
第十一条 解(停)聘程序
研究生因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三助”岗位工作,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停聘。
对聘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研究生,由设岗负责人提出解聘建议,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聘。
对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设岗负责人可及时中止其岗位工作,提出解(停)聘建议,经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解(停)聘。
第三章 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
第十二条 岗位津贴标准
研究生助管,按照其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发放200-500元/岗的“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助教,每月按照该门课程课酬的6%发放“三助”岗位津贴。
一学期按照五个月计算。
第十三条 岗位津贴发放
在研究生完成岗位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表,送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底前发放,直接进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第四章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三助”岗位事项
第十四条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设置、申请、考核、岗位津贴标准由各博士点建设学院负责,实施细则由各博士点建设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部同意后实施。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其津贴在研究生完成岗位任务后由设岗单位造册汇总,报研究生部审核后于每月底前发放,直接进入研究生本人的银行卡.
第五章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事宜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及导师自筹经费设置的“三助"岗位,需填写《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经岗位设置负责人、设岗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由各单位及导师自行确定岗位津贴标准、自行考核、自主发放.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经费独立运行的专业,是否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由其自主确定,所需经费由各相关学院负责落实。
第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
2。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3.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4。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
5。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
主题词:学校 研究生 三助 管理办法 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1年8月31日
附件1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
设岗单位
设岗类型
学校 □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 □ 自筹 □
具体类型
助研 □ 助教 □ 助管 □
起止时间
岗位数量
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岗位设置负责人签字: 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或 教务处 或 研究生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本表一式三份,设岗单位、人事处 或 教务处、研究生部各保存一份。
2。本表按设岗类型及具体类型分别填报
附件2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学生姓名
学 号
学院
专业
申请岗位
类别
学校 □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 □ 自筹 □
联系
方式
助研 □ 助教 □ 助管 □
1、对所申请岗位的认识:
2、具备履行上述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3、其它:
研究生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岗位设置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设岗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设岗单位、研究生部各保存一份。
附件3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
学生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岗位类别
学校 □ 博士点建设专项经费 □ 自筹 □
聘任起止
时间
助研 □ 助教 □ 助管 □
学生个人总结: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聘用单位对受聘研究生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考核:
考核项目
90~100
80~90
70~80
60~70
〈60
权重
出勤率(迟到、早退、缺席、请假等情况)
10%
工作的态度(认真程度,有没有出现失误等)
20%
工作量是否饱满
40%
与设岗部门协作关系
30%
合计
考核评语:
岗位设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岗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设岗单位、研究生部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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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依据表
设岗单位(公章):
年 月
序号
学院
学号
学生姓名
专业
农行账号
金额(元)
岗位类别
具体类型
岗位设置负责人签字
合计
人民币大写:
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设岗单位保存。
附件5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发放表格
设岗单位(公章):
年 月
序号
学院
学号
学生姓名
专业
农行账号
金额(元)
领款人签字
合计
人民币大写:
研究生部:
后 设岗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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