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的关系 对于工程项目范围的描述有两种方式:一是施工图纸,二是招标工程量清单。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之前,工程范围的表述形式只是有图纸。工程量清单实际就是图纸和技术规范(即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显示工程内容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内容与图纸和技术规范的内容应当一致,即: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要求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可信内容是清单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和工程数量。清单项目列目列项+特征描述构成对工程质量的定义,因此,工程量清单的本质是除图纸和技术范围以外,对招标工程质量和数量的全面描述和精确表达,是对招标范围及内容的精准表达。 既然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
2、已经能够对工程范围及其质量和数量进行准确的描述,为什么还要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呢?这是因为相对于图纸而言,招标清单更具有可读性,更方便投标人进行报价。而招标图纸和技术规范则不太方便直接作为计价文件,尤其是作为不同投标人共同报价的文件,这就是工程量清单存在的意义. 基于以上分析,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对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表格表现形式,这就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全面、重视地反映图纸和技术规范的内容。这是对工程量清单的本质要求。否则,就会造成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的情况。 因为清单是对图纸和技术的翻译,也就注定了图纸,技术规范与工程量清单之间的因果关系,并由此进一步决定了,无论单价合同还是总
3、价合同,图纸,技术规范的合同地位(解释顺序)高于工程量清单.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护卫说明。除庄永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清单与图纸不一致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了清单来自与图纸,先有图纸后有清单,图纸的地位高于清单.但是,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的时候,当图纸与清单不一致,投标人是以清单中描述的项目特征及工程量为准进行报价的。而在施工过程中,当图纸与清单项目
4、特征描述不一致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在工程价款结算的阶段,当图纸与清单不一致时,工程量应当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9.4。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涉及图纸(含涉及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相当于发生了公衡变更) 图纸内容多余清单内容-清单漏项 9。5。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损,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确定
5、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9。5。2 按本规范第9。5。1条的规定,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2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9.5。3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第9。3。1、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中实际确认的工程量与清单不一致 9。6 工程量偏差 9。6。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得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9。6。3 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3或9。6.2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