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考勤和请假制度
(参考文本)
为了规范本单位内部管理,严肃考勤纪律和请假制度,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等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对员工的考勤和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
(一)日常考勤由综合部负责,并对本单位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二)外勤工作期间工作由项目经理进行考勤。
(三)为使考勤不流于形式,由本单位领导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有考勤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具体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 小时内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连续加班时间过长,由项目经理请示分管领导,可酌情考虑休假;员工上班 分钟内因故未到达办公室,必须电话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2、迟到、早退惩处规定
①每月迟到、早退 次,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考核分值;
②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次,扣发 天的应发固定工资;
③每月迟到、早退累计 次,扣发月固定工资的 %;
④全年累计迟到、早退 次以上(含 次) 次以下的,扣发 个月应发固定工资;
⑤全年累计迟到、早退 次以上(不含 次),扣发_个月固定工资;全年累计迟到、早退 次以上(不含 次),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旷工惩处规定
旷工 天以下(含 天),扣发当月应发固定工资的 %;
旷工 天以上 天以下,扣发按旷工天数计算的应发固定工资的 %;
全年旷工累计 天或 次,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 休息、休假及请假
(一)公休日.按国家现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每周应休息两天,即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的休息时间;
(二)法定节日休假。按国家现行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以上法定节日休假若适逢休息日,将在工作日给予补假.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
(三)年休假。是指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每年选择一次连续、带薪的休假时间.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享受年休假及其待遇的具体办法如下: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①事假累计20天以上;②累计工作l—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③累计工作10-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每年的员工年休假由本单位统筹安排,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本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本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员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审批权限: 部签署意见, 审批,综合部备案.
财务处置:不扣发工资.
(四)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并已正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可请晚婚假23天 (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审批权限: 签署意见,所长 审批。
财务处置:不扣发按相应月数计算的工资奖金。
(五)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之父母(含养父母)、夫妻、子女)或其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准丧假3天(不含路途)。
审批权限: 部签署意见, 审批。
财务处置:不扣发工资。
在业务忙季如暂时无休息时间,无法享受以上休息休假的,可在以后采用调休、补休、支付绩效工资等其他补偿方式。
(六)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产假假期内,工资照发,不计发岗位津贴.男职工因配偶生产,准陪护假7天。女职工在1年内每日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采取节育措施的,休假及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权限: 部签署意见, 审批。
财务处置:不扣发工资。
(七)事假。在上述休息、休假之外,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应请事假。
审批权限:
1、请假时间在1—3个工作日(含3日)以内,由 审批,综合部备案;
2、请假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上,由 审批,综合部备案。
财务处置:
1、每月请事假3天以下(含3天),扣发按事假天数计算的应发工资以及折合当月相应天数奖金的 %;
2、每月请事假3天以上的,扣发按事假天数计算的应发工资以及折合当月相应天数奖金;
3、事假扣发工资以(月总收入/21.75)按天计。
(八)病假.员工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应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应填写《假期申请及批准单》并应获得相关人员的批准,病假超过3个工作日应提供本单位认可的医院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审批权限:
1、员工请病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内,由 审批,综合部备案;
2、员工请病假3个工作日以上,由 部签署意见, 审批,综合部备案。
财务处置:
1、每月累计请病假3个工作日以下(含3个工作日),不扣发工资,但应扣发折合当月相应天数奖金;
2、每月累计请病假5个工作日以上,扣发按病假天数计算的应发工资以及折合当月相应天数奖金的50%;
3、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病假,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A、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固定工资的70%;
B、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固定工资的80%;
C、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固定工资的90%。
4、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天,扣发一个月应发工资;
5、工伤假期间,不扣发任何工资、补贴、奖金。工伤界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6、病假扣发工资以(月总收入/21.75)按天计。
(九)考试假.本单位鼓励员工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给予一定的假期.
1、第一次参加以上资格考试人员,给予考试假 天;第二次参加上述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给予考试假 天;第三次参加考试,原则上没有考试假。
2、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考试单科 门以上合格的人员,本单位原则同意给予 天的假期。
审批权限:由 签署意见, 审批,综合部备案。
财务处置:不扣发应发工资.
三、办理请假手续
除公休日、法定节日休假外,员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均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先电话请假,并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本制度由 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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