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南川区东胜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周检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周检制度:一、检查时间:每周星期一上午08:30分开始。二、参加人员范围:井下组;除当日带班人员外副总及以上的矿级领导和当天无入井跟班安排计划的科队副职(含技术员)及以上的管理干部.地面组;由当日中夜班带班矿级领导带队,综合办、保卫科、安监科、工会等参加。三、检查方式1、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八点三十分在调度会议室集合,由安全矿长(安监科长)负责按照不同作业地点、施工区域组织分工,分头
2、进行检查,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事务,否则,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检查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元。2、所有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及检查内容进行严格检查,否则,对检查组成员各罚款50元。3、安全检查汇报:各小组在检查完毕后,必须对查出的问题按照隐患分类汇总整理,由小组负责人在当天下午二点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检查情况,会议后由安监科汇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五定原则督促落实。4、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踪落实,直至将重大安全隐患彻底整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要对相关责
3、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安监科负责按照指令书落实归档。5、对于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凡是违反东胜煤矿安全处罚条例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罚到位。6、由于检查人员不负责任,所检查区域内存在遗漏问题,经安监科或上级领导查出的,对相关检查人每人罚款100元.四、检查分类和会议记录安排每月的第一周为矿综合安全大检查;会议记录由矿安监科、综合部行政办人员记录,并配合完成矿调度会决议;每月的第二周为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 会议记录由矿安监科、通防科、综合部行政办人员记录,并配合完成矿调度会决议和“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检查记录;每月的第三周为矿“顶板管理、 “防治水专项安全检查。 会议记录由矿安监科、地测防治水科、调度室、综合部行政办人员记录,并配合完成矿调度会决议和“顶板管理”、 “防治水”专项检查记录;每月的第四周为矿“机电设备、提升运输”专项安全检查。 会议记录由矿安监科、机电科、综合部行政办人员记录,并配合完成矿调度会决议和“机电设备、提升运输”专项检查记录.矿各科队的安全周学习日调整为每周三进行,每周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决议和相对应分专业的专项检查记录,每周二出台交各科队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学习.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重庆市南川区东胜煤矿有限公司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