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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及用后销毁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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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及用后销毁制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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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及用后销毁制度 为加强医院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入、使用及销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菌器械必须从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入. 二 、与经营企业的销售人员签定购销合同及质量协议书之前,应审查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规定才能签定合同. 三 、购入的无菌器械应指定专人验收,做真实,完整的购入记录,验收人,负责人均必须在记录本上签章. 四、 使用无菌器械前应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五、 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无菌器械使用后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毁形记录。 六、 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由专人回收到指定地点,并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废物处置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七、 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不良事件,要在5天内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在24小时内分别报省,地,县三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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