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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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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2009413 17:2【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小编絮语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征税机关与纳税人(居民、非居民人,还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企业)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应为每个纳税人所熟知,其中涉及工薪阶层个人应税所得项目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如影相随,息息相关,是一个较大的纳税开支项目。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

2、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一、巧用公积金避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

3、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

4、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

5、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三、理财可选择的避税产品的种类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

6、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一)教育储蓄的免税和优惠利率储蓄存款在很多工薪阶层的全部流动资产中占到的份额多达80,但是加上征收利息、银行收费等使存款利率压缩到很低的水平,本来就很少的利息扣掉5的税金后所剩无几,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实在不划算。面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高达两成的税收成本,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的教育储蓄将是工薪阶层很好的理财法宝.(二)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

7、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2007年12月,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为3.66%;10年期记账式特别国债(八期)的票面年利率为4.41%;3月期的第十九期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为3。38%,均收益较好。选择投资免征20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国债既遵守了税法的条款,实现了避税,还从中赚取了部分好处,因此,购买国债对大部分工薪阶层实为一个很好的避税增收渠道.(三)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获得税收优惠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1。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8、2。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3.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避税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

9、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六、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

10、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七、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

11、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方法。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作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八、通过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实现避税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

12、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九、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纳税筹划,争取利润最大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分级次减除必要费用,每次收入不足4 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800.00元;超过4 000。00元的,必要费用为每次收入额(120%)。在取得相应业务后,可根据收入额合理筹划,订立相关合同,争取利润最大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2008北京奥运的召开,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各个阶层个人收入的提高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其他阶层相比,工薪阶层个人收入相对较低,但其却是个税的纳税大户。考虑到我国社会现状和贫富分化逐渐拉大的趋势等社会

13、不和谐因素,寻求合理避税途径,不仅有利于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及其他社会各阶层的稳定和发展,而且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也起着积极作用。为职工缴公积金比多发工资合算2009-226 14:17中国税务报【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愿意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却不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所有企业都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企业应积极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更重要的是,对职工而言,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时比发放工资更合算.企

14、业所得税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住房公积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结论:对企业而言,同样金额的支出,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发放工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税前扣除,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减除2000元后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

15、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

16、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结论:对职工而言,同样金额的所得,与其全部是工资,还不如将其中一部分用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样个人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得到更大的实惠。筹划案例 某单位职工王某,2008年1月12月每月应从单位取得工资3800元,减除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00后,王某每月实际取得工资3500元,该单位未为王某缴纳住房公积金,王某个人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王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也是3800元,其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假设例中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00元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筹划前,王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50020

17、00)1025125(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5121500(元)。王某每月实际所得(不考虑社会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下同)为35001253375(元),全年所得为33751240500(元)。筹划方案:其他条件不变,企业将原来发给王某工资中按王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部分以住房公积金形式缴入王某住房公积金账户,王某个人也按同样的金额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筹划后,企业为王某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380012%456(元),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是456元,王某实际当月工资、薪金所得38003004564562588(元),王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5882000)102533。8(元),全年应纳

18、个人所得税33。812405。6(元).王某每月实际所得为380030033。83466。2(元),全年所得为3466.21241594。4(元).筹划结果:王某在筹划后比筹划前全年多得41594.4405001094。4(元)。注意事项:职工只有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情形时,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企业可兼顾职工个人需求,视情况采取类似的税收筹划。此外,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该控制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内,这样的筹划才更有意义.个税巧作安排 合理避税也光荣2009-32 10:53江苏经济报【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由于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就业政策、劳动

19、政策等导向的因素,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中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纳税人,如果充分掌握这些政策,就可以在税收方面合理避税,提高自己的实际收入。公积金能多缴就多缴 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民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比例确定为12%,即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大家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来免税.一般公司定的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选择有两种:10、12,这种情况下最好选择12。工资收入平均拿 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

20、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可能也就越高。所以,税务师建议,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月的收入应尽量均衡,最好不要大起大落,如实施季度奖、半年奖、过节费等薪金,会增加纳税人纳税负担.通过福利工资来巧妙安排 因为税务机关对职工福利和工资收入的税务安排不同,公司不妨在政策范围内多发放劳保福利,从而帮助员工合理避税.收入学会分次 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征税的,针对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的不同,税法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扣税标准.从合理避税的角度看,学会划分“次,就变得十分重要.税法规定: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潢,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

21、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寻找“老外工薪纳税节税点20097-1 15:24中国税务报【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在华居住时间分析 我国税法将纳税人分为负无限纳税义务的居民纳税人和负有限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两类。 对于外籍人士来说,判断纳税人身份的主要依据是其在华居住时间的长短,而且非居民纳税人在华居住时间长短不同,其纳税义务的轻重也各不

22、相同。可见,外籍人士在华纳税义务的轻重就与其在华居住时间长短有直接关系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对在中国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士,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全球范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被视为税收意义上的中国居民(即居民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外籍人士,可就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23、,而对其离境期间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申报纳税.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5号)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时间超过90天(与中国签署了双重征税协定国家的居民为183天,简称183天)但不满1年的外籍人士,则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而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予纳税;对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或183天)的外籍人士,则被视为临时来华者,其来自于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负

24、担的部分纳税,而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境内企业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予纳税。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士纳税义务轻重取决于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的长短。外籍人士在华居住5年以上、1年5年、90天(或183天)1年、90天(或183天)以下这4个不同时间范围内,国家依此免除了外籍人士的部分纳税义务,其税负有较大差异.因此,外籍人士应该把握好这些时间界限,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居住时间,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 对长期在华居住的外籍人士,应尽量避免自己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时间,在连续5年时间内的某一年度内要安排一次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超过90天的离境,就可以使其离境期间由中国境外企

25、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境外财产转让、租赁收入等其他境外收入免予在境内纳税。如果外籍人士确因工作需要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也应在这以后的任意一个年度内(最好在第5年)安排一次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超过90天的离境,以终止这个5年期限,使其在当年及以后连续5年时间内,只就其来自于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短期来华的外籍人士,应尽量将自己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控制在90天(或183天)之内,使自己在中国境内期间由外国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在境内纳税。 能否转换工资薪酬来源地 我国税法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免予征税,并对非

26、居民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来源地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国税发1994148号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因任职、受雇等而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同时,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规定的原则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对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税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

27、,应视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内,应认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其任职或受雇单位在中国境外,应认为是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通过分析上述法规可以看出,对在中国境内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外籍人士,当其取得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时,如果能够提供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其工资、薪金所得可判定为来源于境外所得,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在境内纳税。反之,如果不能提供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即使该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企业支付也应该在境内纳税。 对在中国境内居住90天(183天)以上1年以下的外籍人士,如果能

28、够提供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该工资、薪金所得可判定为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不在境内纳税。因此,对外派到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士,应向派出企业索取其境外任职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证明文件,这样可以使其外派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在中国免予征税。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也可以适当提高其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水平,适度降低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水平,从而达到降低其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变换所得税的纳税税种 对于在华投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人士来说,从企业取得相同数量的工资、薪金或红利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种类及金额是不同的。 外籍人士的工资、薪金可以作为费用抵减外商投资企业

29、的所得税,但其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外籍人士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可以依法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外资高新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他外资企业则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而个人工资、薪金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为545,且由于这一类外籍人士工资、薪金水平较高,实际适用的税率多在40%以上.对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籍人士可以将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从企业所得税后列支的股息红利所得,使其获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达到大幅度降低税负的目的. 【例】美国人Paul在苏州投资开办了一家高新技术型外商投资

30、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月工资收入为40000美元(1美元折合8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320000元.其月工资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26465元(320000-4800)45%15375,税后工资收入为193535元(320000126465),实际税负率为39.5. 经筹划,Paul将工资收入降低到1500美元,折合人民币12000元,但每月从企业获得红利38500美元,折合人民币308000元,每月从企业仍获得收入320000元。这时,其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065元(12000-4800)20375.其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红利免缴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红利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31、,需要增缴的企业所得税为54353元308000(115)15. 这样,其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共为55418元(54353+1065),实际税负率为17。3%。与前一方案相比,由于将其部分收入转换为缴纳企业所得税,每月少缴纳税款71047元(126465-55418),税负总额降低了56。2%。 转变计税项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类项目,并分别采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一笔相

32、等金额的收入,如果税目不同,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同的,甚至相差很大,这为外籍人士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因此,对工资、薪酬较高、实际适用税率在25以上的外籍人士,在条件允许时企业可将其部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通常适用20%的税率)、稿酬所得(实际适用14的税率)、利息(适用20的税率)等,通过降低适用税率、增加扣除金额的方式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例如,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可将部分外籍人士安排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保证年度总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将其一部分工资、薪金转变为董事津贴,从而使其工资、薪金所得转变

33、为劳务报酬所得。 降低名义工资我国税法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伙食等补贴全额计入纳税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人士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某些补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的规定,外籍人士在大陆或香港、澳门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外商投

34、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01号)的规定,由企业支付的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境外保险费,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外籍人士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改变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相应地降低名义工资数额,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实际收入水平.如果把外籍人士的现金工资转变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提供的上述补贴,可减少个人所得税,从而增加其税后净收入. 【例】Smith是上海某外资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支付给Smith的月工资为12000美元(1美元折合人民币7。6元),折合人民币91200元,同时

35、每月收到月薪25的生活费补贴22800元,年收入为1368000元(91200+22800)12。为子女学习需要,Smith全家在香港居住。几年来,Smith除在上海的日常生活开支外,在香港每月要支付住房租金8000元、交通费用5000元、伙食费10000元、子女教育费5000元,每年发生探亲费84000元.则Smith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33765元(91200+22800-4800)45-15375,年应交个人所得税405180元(3376512),实际税负率为29。6。经过筹划,在Smith的年收入总额1368000元不变的情况下,改变Smith的收入构成,将其月薪降为63200元,仍保留

36、月薪25%的生活费补贴15800元,但每年按其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的金额为420000元,其中住房补贴96000元、探亲费84000元、子女教育费60000元和伙食费120000元.这样Smith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19595元(63200+15800-4800)356375,年应交个人所得税235140元(1959512),实际税负率为17。2。通过降低其个人名义工资,Smith一年就可以节约个人所得税170040元(405180235140),税负率降低了12。4%。 改变工薪发放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企业每月给外籍人士发放的工资越高,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

37、税就越多.企业发放的加班奖、季度奖、半年奖等各种奖金,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的规定,应该在实际发放月份与工资一起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纳税,计算时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过对比不难看出,发放一定数量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可以降低外籍人士工资、薪金的适用税率。因此,对每月工资、薪金很高的外籍人士来说,企业可以将每月一定数额的工

38、资、薪金放在年终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以降低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从而达到少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例】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Tony每月固定薪金折合人民币为88000元,年终无一次性奖金Tony每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905元(880004800)40%-10375,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274860元(2290512),实际税负率为26%。经过对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结构进行测算,Tony提出在年薪总额1056000元(8800012)不变的情况下,提出月工资48000元和年终一次性奖金480000元的薪酬发放方案并为公司采纳。这时,Tony全年12个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11502

39、0(480004800)30-337512,年终一次性奖金480000元除以12后适用25的税率和1375的速算扣除数,这样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118625元(48000025%1375),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33645元(115020+118625),实际税负率为22,节约个人所得税41215元(274860-233645),税负率降低了4。 专利折合股份可少缴税20097-24 14:41安水【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筹划,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发明创造等人来讲意义重大。因此,应从长远考虑,全方位进行筹划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

40、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这方面的税收筹划,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发明创造等人来讲,意义非常重大。 【方案实例】某科研人员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专利权属个人拥有。如果单纯将其转让,可获转让收入80万元;如果将该专利折合股份投资,让其拥有相同价款的股权,当年可获取股息收入8万元。试问该科研人员应采取哪种方式? 方案一:将专利单纯转让。首先,按照营业税的有关法规规定,转让专利权属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应纳营业税额为:8054(万元).因此,缴纳营业税后,该人实际所得为:80476(万元)。 依营业税应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因其数

41、额小,在此忽略不计.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该人一次收入已超过4000元,应减除20的费用,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6(120)2012。16(万元)。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所得为:7612.1663.84(万元)。将两税合计,该人缴纳了16。16万元(412。16)的税,实际所得为63。84万元。 方案二:将专利折合成股份,拥有股权首先,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42、 由于科研人员将专利折合成股份投资,且拥有公司股权,该股权所实现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存在风险,属于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免缴营业税。因此,该科研人员不用负担4万元的营业税. 其次,由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拥有股权所取得的股息、红利,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820%1。6(万元)。 税后所得为:81。66。4(万元). 通过专利投资,当年仅需负担1.6万元的税款。如果每年都可以获取股息收入8万元,那么经营10年,就可以收回全部转让收入,而且还可得到80万元的股份. 【利弊解析】两种方案利弊很明显.方案一,没有什么风险,缴税之后,就可以实实在在地拥有个人所得。但它是一次

43、性收入,税负太重,而且收入是固定的,没有升值的希望。 方案二虽然缴税少,而且有升值的可能,但风险也大,是不确定的.如果希望这项专利能在相当长时间内带来收益,或者是该科研人员想换一个工作环境,以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 在这里,投资经营有两种:一种是合伙经营,一方提供专利技术,另一方提供资金,建立股份制企业。只要双方事先约定好专利权占企业股份的比重,那么就可从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如案例中的方案二,专利权折股80万元,那么这80万元将在经营期内,分摊到产品成本中,通过产品销售收回。那么,对该科研人员来讲,仅需要负担投资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没转让之前,不需要负

44、担税收。这样,还可以得到企业利润或资本金配股所带来的收入。这里所需负担的税收是有限的。所以,通过专利既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单纯的专利转让相比税收负担较轻。 另一种是个人投资建厂经营。这种方式是通过建厂投资后,从销售产品中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数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专利权并没有转让,所以,在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因此,在税收负担上所要负担的仅仅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工薪税等.将收入与税收负担相比,必然优于单纯的专利转让收入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除此以外,应当注意,专利权应是由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45、 综上所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税收筹划应从长远考虑,全方位地进行筹划。 年终奖发放的窍门所在20097-28 16:11吕风柱【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许多企业为开拓市场,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捆绑的方法,即每年年终按销售人员的销售额一次发放销售奖金.此种方法对于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十分有利,但是从税收角度分析,该方法不仅会增加销售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而且还会使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例】万成公司是一家大型家具生产制造公司.2007年初,该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报酬与销售额相捆绑的方法。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月从公司领取1600元的工资,然后年终按销售额领取一

46、定比例的销售奖.销售人员老王2006年经过努力工作,实现销售额310万元。按照规定老王应该得到31万元的销售奖金(按10的比例兑现销售奖).然而,当老王年终高高兴兴地到公司财务部门领取奖金时,财务人员却告知他在领取奖金之前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老王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比较大,财务人员详细地告知了老王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应纳税额=31000025%-1375=76125(元).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

47、,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面对七八万元的税款,老王觉得无法接受。他提出,虽然按规定年终他能得到31万元的奖金,但是在实际当中他还要支付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因此按年终奖金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失公平.然而,财务人员也爱莫能助,按税法规定像老王这种情况就应该如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该说,按报酬与奖金相捆绑的方法对销售人员发放年终奖金,财务人员的这种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老王所说的情况也是客观的,在实际当中老王确实要支出大量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其实很简单,公司只要对销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进行剥离,实报实销,就可以轻松解决这个问题。假设在销售奖金中差旅费占10,业务招待费占15,通信费占5%,那么老王的年终应得奖金应该为217000元310000-310000(10+15+5)。老王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1700020%375=43025元。因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前扣除,所以万成公司可以少缴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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