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泳池安全救护责任制度一、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质检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二、 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三、 牢树安全意识,把保障客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与游泳救生常规工作。四、 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佩戴特定标志。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装箱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
2、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五、 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的安全负责。六、 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七、 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八、 密切关注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等,发现有
3、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护措施。九、 上岗时穿好救生服,佩戴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1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浸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十、 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十一、 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十二、 每日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日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十三、 遇特殊情况或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池关闭。十四、 对违反游泳池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十五、 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