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职员教育实施措施 总则第一条 本措施依据本企业人事管理规则第一一条第二项要求制订。第二条 教育实施宗旨和目标以下:(一)兹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而提升职员素质,施予适切教育训练,以培养丰富知识和技能,同时养成高尚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从业人员。(二)使职员深切体认本企业对社会所负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发明心,使能充实自己不停努力向上,奠定企业基础。第三条 本企业职员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时训练和定时训练两种。第四条 本企业所属职员均应接收本措施所定教育,不得有意规避。 不定时训练第五条 本企业职员教育训练由各部科主管对所属职员常常实施。第六条 各单位主管应确定教育计划,并
2、按计划切实推行。第七条 各单位主管常常督导所属职员以促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含有知识,必需时得指定所属限期阅读和业务相关专门书籍。第八条 各单位主管应常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汇报或部分教育等方法实施机会教育。 定时训练第九条 本企业职员教育训练定时训练每十二个月二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及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视其实际情况事务、技术人员分别办理。第十条 各部由主管确定教育计划,会同总务科各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用教授帮助讲习,以期达成效果。第十一条 本定时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一般班(通常职员)及高级班(股长以上干部)但视实际情况可合并举行。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教育训
3、练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需时随时设训,其教育课程进度另定。第十三条 一般事务班其教育内容包含通常实务(公务概况、企业多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本企业营业公民(待客接物礼节及陶冶品格)等精神教育和新进人员基础教育。第十四条 一般技术班其教育内容应包含通常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多种知识。第十五条 高级事务班以其教育内容为含有业务企划,使得经营管理企业,善领导、统卸部属,落实实施业务等相关主管必修知识和技能。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通晓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升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训练
4、课程进度另定。第十八条 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结果列为平时考绩考评纪录,以作年底考绩资料,成绩特优职员,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第十九条 凡受训人员于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实得申请免以受训外,应即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第二十条 教育训练除另有要求外一律在总企业内实施。第二十一条 凡受训期间中,由企业供膳外不给其它津贴。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实施纲要第一条 凡新进人员之教育训练,除人事管理规则及职员教育实施措施另有要求处,悉依本纲要实施。第二条 本纲要所谓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它认为
5、应接收训练职员而言。第三条 本教育训练宗旨和目标以下:(一)兹为新进人员明了企业机构之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企业组织概况,各部科分管庶务营业方针,暨相关人事管理规章,俾能恪遵章则,竭诚操守业务。(二)使新进人员深切体认本企业远大理想,激发其求知欲、发明心,不停充实自己,努力向上,藉以奠定企业基础。第四条 本训练实施得斟酌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之多寡另行排订训练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据本纲要实施。第五条 新进人员经训练后,视其能力给调派合适单位服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各单位服务者容后始补训。第六条 凡经指定接收训练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单位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有意规避或不到,不然将从严论处。第七条 训练讲习人员以部经理为主体,科主管帮助。第八条 训练课程内容除以企业组织、多种管理章则、各部科掌管庶务及营业方针等通常基础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第九条 训练课程编排立即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第十条 本纲要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