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课程顾问制度
销售部规章制度
1.上班时间打卡签到,不签到一次或迟到一次乐捐10元。
2.课程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咨询,违者乐捐50元。
3.预约客户来本中心,或来访登记客户都需要登记资料表(包括姓名;电话课程顾问签字)
4.本中心来访客户由第一次课程顾问接待,业绩属于第一次接待课程顾问,如出现该客户来访时,该课程顾问不在的情况下由其他课程顾问协助接待。
5.来访顾客之前已咨询过,属于再次来访时,任何课程顾问不得有任何异议或推脱,业绩属于第一课程顾问。
6.若此来访客人是本中心会员带来咨询试课,由该会员的课程顾问接待,如该课程顾问不在,其他课程顾问帮助接待。
7.任何离开本中心的顾客,课程顾问要主动和顾客打招呼表示尊重与服务质量。
8.当顾客报名后,课程顾问要主动让顾客签家长须知.会员协议,开课后不退取任何费用和顾客沟通到位。
9.如原课程顾问离开本中心,所有的顾客资源由课程主管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后课程顾问要进行客户维护;沟通。
10.课程顾问如需请假要提前一天请假,不上报主管为旷工处理,由主管签字有效。
11.上班时间所有课程顾问着工服上岗,发现一次乐捐20元,发现二次乐捐40元。
12.顾问续费由课程顾问负责,如到该续费时课程顾问未提前和顾客沟通,导致顾客流失,全部责任由课程顾问负责,发现一次乐捐200元。
1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窜岗,不上报主管,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
14.上班时间如在家长面前,顾客面前顶撞上级领导,发现一次乐捐20元。
15.上班时间不允许玩手机游戏,发现一次乐捐100元
16.每月;每周课程顾问要主动上交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业绩任务额,如不执行乐捐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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