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顾问制度销售部规章制度1.上班时间打卡签到,不签到一次或迟到一次乐捐10元。2.课程顾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咨询,违者乐捐50元。3.预约客户来本中心,或来访登记客户都需要登记资料表(包括姓名;电话课程顾问签字)4.本中心来访客户由第一次课程顾问接待,业绩属于第一次接待课程顾问,如出现该客户来访时,该课程顾问不在的情况下由其他课程顾问协助接待。5.来访顾客之前已咨询过,属于再次来访时,任何课程顾问不得有任何异议或推脱,业绩属于第一课程顾问。6.若此来访客人是本中心会员带来咨询试课,由该会员的课程顾问接待,如该课程顾问不在,其他课程顾问帮助接待。7.任何离开本中心的顾客,课程顾问要主动和顾
2、客打招呼表示尊重与服务质量。8.当顾客报名后,课程顾问要主动让顾客签家长须知.会员协议,开课后不退取任何费用和顾客沟通到位。9.如原课程顾问离开本中心,所有的顾客资源由课程主管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后课程顾问要进行客户维护;沟通。10.课程顾问如需请假要提前一天请假,不上报主管为旷工处理,由主管签字有效。11.上班时间所有课程顾问着工服上岗,发现一次乐捐20元,发现二次乐捐40元。12.顾问续费由课程顾问负责,如到该续费时课程顾问未提前和顾客沟通,导致顾客流失,全部责任由课程顾问负责,发现一次乐捐200元。1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窜岗,不上报主管,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14.上班时间如在家长面前,顾客面前顶撞上级领导,发现一次乐捐20元。15.上班时间不允许玩手机游戏,发现一次乐捐100元16.每月;每周课程顾问要主动上交工作计划,制定每月业绩任务额,如不执行乐捐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