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4043911 上传时间:2024-07-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幼儿,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幼儿园发现疫情要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委。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幼儿园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幼儿园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1法定传染病(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

3、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天内有例或者连续天内有多个幼儿(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四、严格疫情报告: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2、发现

4、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3、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尽快报告家长和去医院诊断。4、凡患传染病的幼儿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入园.教师职工亦同。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管理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报告顺序:班主任(10分钟内)园领导(30分钟内)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教育管理中心(2小时内)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3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作。四、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五、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1、组织领导:园长为领导,保育员、保健员具体工作。2、工作任务: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xx小学中心幼儿园 2014。9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和措施xx小学中心幼儿园 2014.9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