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市关于印发2014年XX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方案。二、成立XX学校评聘委员会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XX、XX、XX、XX、XX、XX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一)、评高级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1、中专以下学历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6年(2014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以及不在岗上班的(符合国家法定休息的除外)4.2017年9月30日前不在岗不在编人员不参评。(二)、评一级教师没有市级(含市级)及以上级别出课
2、证(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不参评。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1、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6.12。31日2、任职年限: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分截止到2016.12。31日3、班主任: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科任教师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1分4。论文与著作: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5.公开课: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6。
3、竞赛类: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7。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基本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11。高学历
4、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前.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5、遇依据方案评比得分相同者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学校考核总分居前者优先晋级.评聘委员会2017年8月12日以上方案同意的教师签字:(写上“同意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