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信息化工作考核细则为了提高全体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本考核共有四部分组成:“班班通、远教设备(多媒体)使用率(30分)、教学资源上传与下载(25分)、信息化培训情况(10分)、一师一优课平台晒课(35分)期末按比例折实计入年终考核总分。一、 “班班通”、远教设备(多媒体)使用率(25分)每位教师要每周班班通登记,登记节数为总课时的80%,登记节数为总课时的60一下每月底统计按百分比扣除相应分数.二、 教学资源上传与下载(30分)教学资源上传和下载位置为新疆基础教育资源服务平台(edu。xjcxedu。com),上传内容可为课件、教学设计、
2、习题、素材等,教师每周上传2个、下载5个教学资源,每周统计不足按个数扣除相应分数。三、 信息化培训情况 (10分)能积极参加教育局及学校主办的各种信息化培训活动,每缺席一次校级培训扣相应分数。四、 一师一优课平台晒课(35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学期每人上一节录像课并上传一师一优课平台晒课,上传资源类型有6个:(1)课堂实录(教学视频);(2)课件;(3)微课;(4)教学设计;(5)评测练习;(6)课后反思等,优课完整度100,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晒课成功,加相应分数,如上级教育教研部门“优课”评选中被评为优秀课加相应奖励分数.不上者不得分;本考核细则旨在推进现代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为提升教学效率为目的,提高教师信息化技术水平、促进我校教学成绩为目标,考核制定不合理之处望指出,以便改进。XXXXXXXXXX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