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明一小评选工会优秀积极分子方案为全面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大力表彰那些在各单位党政支持下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热心为广大教工服务的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选范围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会小组组长、专职工会工作人员。二、 评选方法和要求评选优秀工会干部3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名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工会干部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专兼
2、职干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为本单位的工会工作和建设做出积极贡献;2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幸福校园做出积极努力;3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群众,熟悉、钻研工会业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工会工作;4突出工会维权职能,探索建立维权机制,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素质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文体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5、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良好,通过学校的年度人事考核.(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热爱工会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乐于为教职工办实事;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能够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创新活动;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四、 表彰方式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大会;2、向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3、给与必要的物质奖励;4、作为学校年度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本办法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党委批准后实施.公明第一小学工会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