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川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全区基层司法所党建工作,激发全区司法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引领司法所队伍自觉践行职责使命,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东川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部署,经东川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东川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开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和“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要求,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统揽工作全局,把“创先争优活动
2、与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相结合,与提高素质,推动创新相结合,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组织领导成立东川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李海林副组长:谢冬梅 吴浚滔成 员:各科、室、所、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朱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朝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松、刘纪垒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三、活动主要内容(一)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进、当优秀.各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和党员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
3、点工作来谋划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细化到基层司法所党组织,转化为党员自觉行动.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司法所岗位上创造出优异成绩.(二)认真开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东川上创先进、当优秀。各基层司法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及省司法厅 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意见精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
4、积怨.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开展群防群治,实现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的一体化和常态化,为促进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帮教管控工作的通知 要求,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切实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共同努力把每个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改造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
5、新人,让创先争优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云南的经常性保证。 (三)加大法制宣传和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宁上创先进、当优秀.各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宁作为司法所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开展好法制宣传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关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将涉及民族问题的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确保民族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
6、落实,为维护和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二要切实加大对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化解工作,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认真梳理本辖区内涉及民族因素的跨度时间长、参与人数多、影响重大的疑难纠纷,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调解,切实化解一批纠纷多年、影响重大的历史遗留积怨。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应组织专门力量跟踪进行排查调处,切实预防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要进一步发挥宗教在促进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人民调解委
7、员会和调解小组中聘请民族宗教人士作为调解员或联络员,通过宗教团体、宗教组织联系群众、教育信徒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出现涉及不同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一些特殊问题时,人民调解能及时介入,引导群众诉求得到圆满解决。让创先争优成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宁的经常性要求。 (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在服务人民群众、改善保障民生上创先进、当优秀。各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把服务群众、改善保障民生作为根本落脚点.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要求,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扎扎实实做好服务“保增长
8、、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实际困难.通过担任各类组织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等手段,组织基层法律服务者积极介入一线工作中开展法律服务,在一线工作中建功立业,在为民服务中建功立业,为创先争优活动增光添彩,让创先争优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改善保障民生的经常性机制。(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上创先进、当优秀.各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党支部要
9、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党内活动,抓好先进党支部达标、优秀共产党员达标工作,努力把支部建设成“五好党支部。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方针,加大党支部发展工作力度,做好司法所党员发展工作,关心和帮助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的每一位积极分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为党组织增加新鲜血液.凡有3 名以上中共党员的司法所应按照 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党支部(党小组)。二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培养建立一
10、个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勤政廉洁、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努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方面的创新。三是加强支部党员理论学习。支部党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使支部党员不断提升理论水平,转变观念、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客观分析问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努力做到学习与运用相统一.四是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在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司法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司法所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创新发挥作用的途径
11、和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司法所党组织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让创先争优成为加强司法所基层党建、充分发挥作用的经常性载体。四、工作步骤(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9月)这一阶段,重点衔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部署,迅速启动,形成声势.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各基层司法所要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动员。二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各基层司法所要建立学习专栏,开展讨论,
12、统一认识,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党建阵地,以党员群众耳熟能详、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学习.四是夯实基础。要坚持党建统领,树立“六个第一”即一是将班子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优势;二是将制度落实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要素;三是将经费保障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投入;四是将素质提升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资源;五是将优质服务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品牌;六是将党员作用作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活力的党建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阵地设施、落实“三会一课”、抓好党员管理、开展特色活动、培树单位典型。(二)全面争创、强力推进(2010年10月2011年“七一”前)这一阶段,按照全省统一开展的“党性教育、岗位奉献、
13、服务群众、亮牌示范、组织创新五项部署,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五创、“五当“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贯彻创优争先活动的5项主要工作工作,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三)示范带动、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七一”前)这一阶段,重点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典型示范。紧紧围绕向建党90周年献礼,树立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标杆。二是提升晋级。实行工作水平提升目标管理,逐部门、逐人个列出提升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进行落实,打造示范型党支部。三是集中整建.对未达到“五个模范”要求的党员,党支部要明确优秀党员开
14、展结对帮扶,加强教育,组织其参与实践活动.(四)认真总结、健全机制(2012年7月十八大召开之前)这一阶段,重点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回顾,整理归纳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争创机制。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系统总结.对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主要是“六看:看各阶段工作是否达标,看公开承诺事项是否落实,看各项重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进度,看党建根基是否进一步夯实,看党员精神面貌是否有新的转变,看人民群众对活动开展是否满意.要全面总结活动成果、先进典型和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完善机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
15、的长效机制。五、活动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 要以“理想远大、党性坚定、坚韧顽强、百折不挠为标准,认真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做到“平时能看出来,关时刻能站出来,生死关头能豁出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竭尽全力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做群众的贴心人。 (二)坚持勤奋学习 把学习和教育贯穿于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全过程,培养和形成只有学习才能生存、才能进步,以学习为荣、不学习为耻的风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始终在实践中学习,在困难中锻炼,把学习、研究、创新结合起来,做建
16、设“学习型机关”的表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提高驾驭区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提高和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本领. (三)坚持勤奋工作 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和工作激情,自加压力、负重前行、奋发有为,在每个岗位上都力求做出开拓性、创新性的贡献,做出一流业绩. (四)坚守党的纪律 要培养和树立坚强的党性原则,服从纪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召唤;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从严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作风民主,心胸豁达、善于团结同志维护党的团结。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观察、处理民族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各民族的团结。 (五)坚持“两个务必” 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洁、勤奋为官,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谦虚待人、从不自满.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思想防线,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在新时期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