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方案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浦东新区将按照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整体要求,以上海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356号文件)、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浦教发201217号)、教育部中小幼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提高见习教师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升见习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推动见习教师终身学习为目的,坚持高起点、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进一步深入规范地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
2、培训工作。二、工作目标(一)总目标浦东新区将建设一批以教师专业标准为导向,以培训需求为出发点,贴近见习教师实际,引领见习教师专业发展的规范化培训课程,逐步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提高全区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开发建设能力,努力提高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和效益。(二)课程框架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以来,浦东新区始终把开发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一直在酝酿和构划之中.在经过三轮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践之后,部分基地学校的培训内容紧扣规范化要求,进行整体设计,凸显出系列化和主题化,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符合我区实际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至此,构建具有浦东特色的
3、三级课程体系的时机趋于成熟,奠定了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框架的基础。浦东新区正在建设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基本框架如下:三、课程要求 (一)内容要求符合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特点,在“规范化”特质的基础上,体现先进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发展性,立足本区、本校实际,提炼区域、学校或个人的教育教学特色、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价值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指导意义,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1、体现先进性。课程内容要体现时代要求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学科教学研究与信息技术研究的新成果。2、突出实践性。课程内容要突
4、出见习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的特点,关注见习教师培训需求,尤其是课堂教学变革下的见习教师培训需求。注重见习教师培训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凸显针对性和适应性,帮助见习教师提升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3、强调创新性。课程内容在目标设定、内容选择与呈现方式、教学与评价方法设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代表见习教师培训的发展方向,对全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和项目研发起到示范引领作用。4、注重发展性。课程内容要以发展的眼光,充分考虑见习教师健康成长与发展的需求,适合区域内推广使用,为使用者提供持续、有效的教育教学支持.(二)体例要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分“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两大类。所有课程,
5、应在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20个培训要点范围内,找到相应侧重的对应点。申报提交的课程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适合学段或学科、师资团队情况、培训对象及需求分析、课程的背景和意义、课程目标、课程内容(须列出三级提纲)、主要特点与创新、课时安排、课程实施过程和方式、课程评价等。具体可参见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征集信息表.(三)课时及实施要求课程容量一般为14个半天,半天计5课时(区外仍按原定半天4课时计算),即5至20课时。多人合作申报的课程,每人承担的实际课时数不少于5课时.课程的实施应综合多种形式.包括讲授式(以主讲授课为主,突出案例教学,辅以观摩、互动讨论等形式),研讨式
6、(以学员活动为主,通过体验、研讨、交流,或者现场观摩诊断等形式,授课者加以指导和组织),网络式(通过网络平台,以微视频、论坛等与学员互动,并与面授相结合)。所有课程都应具有学习者参与的特征.(四)团队要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建设以学校为单位,或者以有共同特点的几所学校为团队联合开发。可一人负责独立申报,鼓励以课程建设团队形式多人合作申报,鼓励学校聘请市区专家对课程建设予以指导。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每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培训经验以及教学或德育管理经验,培训特色鲜明,培训成效显著,一般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申报团队的负责人及其他讲课人,均应从事过见习教师规
7、范化培训,并对此项工作有责任心、有专长和研究、有比较成熟的课程成果资料。应征的课程已经在本基地学校培训或聘任学校的见习教师培训中有2轮以上的培训经历,或有本区区级见习教师规范化专项培训经历,反响良好。四、建设程序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采取公平竞争、择优遴选,过程管理、滚动发展,立项培育、区校共建的动态管理模式。一般采取以下程序:(一)自主申报,组织择优推荐每学年或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申报。要求各校认真做好组织和择优推荐工作,依据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建设指南组织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二)上交资料,文本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一般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两种形式同时上报,各类材料的格
8、式均有统一的规范要求。(三)课程初审,确定培育课程在各校征集和推荐选送的基础上,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组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建设要求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优秀”和“合格”的课程列为培育对象,并对培育课程的修改提出建议。(四)课程培育,加强过程指导在培育课程实施阶段,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过程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课程结构、内容和形式等,要求初步形成教材、网络化或视频化。最终,综合专家、同行、学员评议结果,确定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入选名单,发布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区级课程目录,供全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培训主体在培训时选用。五、课程使用方法(一)
9、课程使用场合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主要有以下四种使用场合:1、在区级集中培训的过程中使用;2、在基地学校培训的过程中使用;3、在聘任学校培训的过程中使用;4、在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组设计的专题培训的过程中使用。(二)课程使用的一般流程1、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自主使用的流程(1)开班准备:各培训主体根据培训需要,约请拟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双方协商确定开设课程的时间、地点等事宜,提供课程开班的必要条件,做好开班通知。(2)上课及监管:按本校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常规要求进行.(3)其它要求:课程开班结束后,落实开班工作的培训主体需填写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开班信息单,留在本校存档
10、备查.听课对象及人数无特定要求。2、按照教师继续教育区级选修课程管理的使用流程(1)开班准备:各培训主体根据培训需要,约请拟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双方协商确定开设课程的时间、地点等事宜,提供课程开班的必要条件,做好开班通知。(2)提交备案:提前两周,将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开班申报表报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组备案,以便项目管理组布置监管巡视等相关事宜。(3)上课及监管:上课期间,不仅需按本校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常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学校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需派专人进行课程的全程监管,填写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开班信息单。(4)申报学分及证明:开班信息单及
11、相关上课材料提交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组,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管理组统一为讲课人申请区级学分,开具课程开班证明。审核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本班级听课对象中,本学年参训的见习教师学员听课人数(通识课程可以跨学科,专业课程为相同学科)需达到10人及以上的,才可认定为区级培训班级,才可申报培训学分,且可以开具开班证明。本基地人数不够10人的,可以跨基地联合进行。有一种情况除外,即:专业课程班级中,少数学科的全区本学年参训见习教师学员总数达不到10人,而且全体学员均参加了本班学习。六、保障机制(一)制度保障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培育纳入浦东新区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见习教师规范化
12、课程建设者及上课人,其学分、开课证明、待遇等教务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1、学分:课程开班后并经审核合格的,按照讲课人(应为课程申报时的规定人员)的上课情况,比照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区级选修课程的计分规定记载学分。各培训主体将学分记载所需的系列表格等材料提交到区见习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组,经审定后提交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该课程所培训的见习教师学员,其接受的培训内容已经整合到一学年的见习教师培训任务中,不再重复计学分。2、开课证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区级课程的课程建设及开班证明,与本区教师继续教育区级选修课的课程建设和开班证明,在各类评审、考核中具有同等效用。3、讲课金:基地学校培训过程中,使
13、用课程所发生的讲课金,由本基地学校从基地年度工作经费中列支;聘任学校培训过程中使用课程发生的讲课金,由聘任学校从本校的教师专业发展经费中列支;区见习教师项目管理组组织的区级集中培训及各类专题培训过程中,使用课程所发生的讲课金,由区见习教师项目管理组支付讲课金.讲课金的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均按浦东新区教育局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二)管理保障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管理组设在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课程建设系列工作,以及课程全程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培育课程进行过程指导和最终成果验收并颁发成果证书(课程应征学校和课程建设者)。对在课程建设周期内未完成的课程,可以延期一年。延期一年后仍未完成或未达标的课程,予以取消培育资格。课程建设完成后,连续两个学年均没有被各培训主体选用开班的,将退出课程目录。本方案解释权在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