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公文范文-交通企业运输生产管理办法 分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征管,提高运输生产运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依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运输生产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协调发展,规范运作,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兼顾,车辆和客运站同步发展的原则.第二章 运输管理第三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第四条 参运车辆应按规定的进、出口进出站场,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停放有序,坚持进站有检查,出站有登记.逐步实现人车分流.第五条 车辆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安排。合法
2、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侮辱、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闹事、堵车砸车、破坏公物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第六条营运车辆必须按运输管理部门审批的线路运行,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提前一个月申报,经公司同意,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第七条参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线路牌,严禁悬挂自制线路标志牌,路单由车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车辆发班后在规定范围内不许再上客并禁止在站场内滞留。第八条车辆如需报停班次、调班或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班发车的,应提
3、前通知车站并经车站同意,否则按塌班、误班处理。第九条 加班由车站统一调度安排,车辆不准私自在外加班和包车,如在不影响车站正班的前提下,在外加班和包车的必须主动到车站补足票款后才可发车。第十条春运期间,车辆加班和包车的,在公司的指导下按一定比例回收管理费和线路效益分成费,具体实施按公司春运期间车辆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执行国家或公司安排的救灾,抢险,国防等指令性运输任务。其费用按政策规定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十二条营运车辆因客观因素需临时变更营运线路,必须经车站调度同意,并开具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行。第十三条非劳务费包干车辆由车站统一售票,车辆经营者不许以任何形式收取票款,也不
4、得接受站外“票贩子”送来的旅客,不准雇人喊客及拉客、抢客和欺骗甚至侵犯旅客人身权利的行为。旅客购票采取自愿的形式,如需讲价由车站叫来车主当面协商后买票。对有较多车辆经营同一路段的班线,可依据实际情况做到统一售票,联合经营。第十四条 快巴按统一售票、统一结算、一票直达方式运行。第十五条 对开班运行必须接受对方站的管理,不得自行售票揽客收费,运费由公司统一结算。 第十六条加强车辆安全工作,车辆进出站接受安全检查,定期保养,杜绝事故隐患。车辆严禁超载,必须按核定座位售票,超载部分应转驳给其它车辆或由车站另行安排车辆加班。第十七条车辆按规定接受车站运管检查,不得拒绝或强行冲关,车站开出的三联单由运管上
5、车核对人数检验无误并盖上稽查章后,才能在县公司财务结算,否则一概不予结算。第三章 班线牌申报与管理第十八条运输班线牌和有关运输证件属公司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属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转让、变卖及对车辆出租、车辆转卖,必须收回班线牌。第十九条需要开行省际、地际新的客运班线,必须向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线路客源调查可行性报告,总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和公司客运班次的构成情况进行宏观调控审查,定期由运输管理部门主持召开有各申报单位参加的新开班线集体审批平衡会议确定,待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统一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呈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第二十条
6、经审查合格的省际、地际新开班线,由公司与对开单位签订开班协议书,会同填写的“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表”、“客源调查可行性报告“等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汇集后统一到市运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一条县际以下的客运班线由公司自行考证申报,报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班线牌的申领、保管、使用、损坏、补办规定:1。省、地际班线牌由总公司统一发放,县际以下班线牌由各市区县运管所发放,牌号报总公司备案。 2.车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班线牌、证的管理,建立班线牌领发台帐.公司将此项工作作为站务管理的重点内容检查。在签订车辆经营合同中一定要与客运站衔接,对班线牌、运输证件管理提出要求。班线牌由合同签订人在车站签
7、字、领取,负责保管。经营期满后自觉交还车站.3。补办班线牌公司要写出书面报告以及处理责任人意见,属被盗的由当地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然后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填写“经营单位遗失、损坏、补领申请表“,到运管部门统一办理,补办费由概由责任人负责.4.领取“省际包车牌,客运路单、“广东省省际、临时包车卡、“广东省际公路客运进站卡和每年度的春运包车证等,需到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发放,并交旧领新.第四章车站管理 第二十三条车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要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规范站场管理,创建安全、及时、便利、舒适的站内外环境。第二十四条车站要切实加强对站内外客运市场
8、秩序的管理,会同运政、公安等部门打击贩客送客人员,制止外地过境车辆在县城范围内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历查处非法私设站点.成立专门的机构,指派相应的人员对重点班线进行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车辆按照公司规定、制度营运,随时处理矛盾和突发事件以确保日常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二十五条 车站由运管办公室负责对站场秩序的管理,监督车辆经营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及纠纷.每天早上由主管生产的副站长及运管办主任招集有关人员,统一部署,运管员各就各位,各司其职.除安排专人在车站范围内外巡视值班,监督车主组织客源情况,一经发现有“票贩子”活动及过境车辆喊客、偷客等不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将当事人扭送到运管办公室询问处
9、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第二十六条 车站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运管所驻站机构搞好站内外的治安、整顿运输秩序工作,给经营者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第二十七条车站要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确保站场设施齐全,排放得当,整齐。候车室内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努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候车室,售票厅必须按部颁要求,设有: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标,问询服务处、广播室及器材、小件行李寄存处、小件行李过磅收费处、候车座椅、吸烟室、进站口显示牌、阅报架和报刊、痰盂、果皮箱、饮水及用具、小卖部、“请勿吸烟”标志、班次时刻表、里程价格表、营运线路图、省或本地交通图、旅客须知、日历、时
10、钟等必要硬件设施。 第二十八条客运站内多数经营服务摊位数量适度,不得乱设摊点,取缔地摊式散乱柜台,多种经营服务摊位应在划定区域内经营,数量适度,不占道占线阻碍交通。收费须符合物价部门要求,严禁宰客,并负责搞好责任区域卫生工作。第二十九条严禁“三品”托运,寄存、进站上车,成立安全小组,派专人检查“三品”工作并做详细记录。定时班车检票,对号入座,不发生错乘、漏乘现象,发车准时,礼貌送客,正点到达,无责任事故发生。第三十条售票及时,准确,不超售、错售客票,另外车站安排1人在发车坪设立临时售票处为广线班售票,要求对待旅客和蔼礼貌,尊重旅客的意愿,不准售“人情票”、“关系票”。如有旅客讲价,应叫来车主当
11、面协商后售票.第三十一条路单、清单、发车登记及车辆运行等报表记录项目齐全,字迹清楚,有专人负责汇总上报。第三十二条及时向旅客宣传乘车须知,班车时刻、安全知识及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验票出站制度,严禁旅客无票乘车,建立良好的候车秩序。第三十三条进站车辆必须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停放有序。站内必须做到人车分流,坚持进站有检查,出站有登记。不允许有超载车出站。第三十四条站务工作人员必须按交通部颁标准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总公司统一制发的上岗证,对旅客热情有礼,举止端庄大方,能够熟练运用“十字文明用语。第三十五条车站应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和奖惩制度,站
12、务人员应当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勤奋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质1.省、地际班线牌由总公司统一发放,县际以下班线牌由各市区县运管所发放,牌号报总公司备案。 2.车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班线牌、证的管理,建立班线牌领发台帐。公司将此项工作作为站务管理的重点内容检查。在签订车辆经营合同中一定要与客运站衔接,对班线牌、运输证件管理提出要求。班线牌由合同签订人在车站签字、领取,负责保管。经营期满后自觉交还车站。3.补办班线牌公司要写出书面报告以及处理责任人意见,属被盗的由当地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然后由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填写“经营单位遗失、损坏、补领申请表“,到运管部门统一办理,补办费由概由
13、责任人负责。4。领取“省际包车牌,客运路单、“广东省省际、临时包车卡”、“广东省际公路客运进站卡”和每年度的春运包车证等,需到总公司运输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发放,并交旧领新。第四章车站管理 第二十三条车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要以“三优”,“三化”为中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规范站场管理,创建安全、及时、便利、舒适的站内外环境。第二十四条车站要切实加强对站内外客运市场秩序的管理,会同运政、公安等部门打击贩客送客人员,制止外地过境车辆在县城范围内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历查处非法私设站点。成立专门的机构,指派相应的人员对重点班线进行管理,指导、监督相关车辆按照公司规定、制度营运,随时处理矛盾和突发事件以确保日常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二十五条 车站由运管办公室负责对站场秩序的管理,监督车辆经营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及纠纷.每天早上由主管生产的副站1 2 下一页14-精选公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