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安全讨论报告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宿舍会议 会议议程:讨论宿舍安全问题报告 时间:5月15日 地址:13栋708 主持:王柏怀 出席:全组代表8人 (林富辉,韦淇耀,陈俊斌,胡志杰,谢耀锋,罗永书,蒋颖,周祥。) 列席:生活委员(甘志双) 记录:韦淇耀一. 主持人讲话为了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治安消防法规和学院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近年来安全工作的经验,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责任人(住宿人)保证做到以下各项:二. 发言会议内容:一、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宿舍管理规定,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二、在学生宿舍内,不私拉、乱接电线和
2、网线,不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磁炉、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杯、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点蜡烛照明、不煮食物,焚烧杂物。电脑、台灯、充电器、插座等用电设备在通电情况下不得放在床上,人离开寝室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能积极主动开展消防知识、逃生知识、防盗知识的学习,并学有所用,做好本宿舍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关紧窗、锁好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四、不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使用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工具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在宿舍内参与起哄、高声喧哗、敲打物品等行为。五、未经批准宿舍内不留外来人员,不留异性人员。六、不使用管制刀具,
3、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砸酒瓶,不破坏公共财产,不传播色情图片、视频、文字,不捏造和传播虚假恐慌等有害信息.七、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不携带或私藏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管制刀具等物品.八、不在宿舍内经商,同时也不允许别人在宿舍内经商,未经批准不在学生宿舍区摆摊设点,以免影响学院的正常管理.九、主动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出现治安事件时立即报学院保卫处。十、若违反以上各条,自觉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的处罚,财产损失照价赔偿。十一、全体学生特别是学生骨干(包括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应主动加以劝告并帮助整改,对不接受劝告的同学应主动上报辅导员,由辅导员进行教育整改。若学生骨干所在寝室的其他同学违反以上各条,除当事人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的处罚、赔偿相应财产损失外,学生骨干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三.会议决定 加强宿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为建设和谐宿舍做好一切准备. 主持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