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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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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科学院2018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类别一:提升院属科研机构创新能力 专题一 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一) 专题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省科学院“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制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支持骨干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学科领域和重大科技平台建设,配套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或培养,配套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支持青年科技人员或在读博士生短期(不超过1年)出国(境)进修,支持科技管理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支持条件建设. 本专题对于省焊接所(中乌院)主要用于开展与乌克兰的科技合作(包含乌克兰专家来所交流、工作)及成果引进,以全面提升与乌克兰科技合作的成效. (二)考核指标 1。全面提升了院属骨干研究机构整体创新能力.培育和建成了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若干学科领域,以及完善的科研条件和配套设施。 2.引进和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建成了国内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3。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广东省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粤机编发〔2015〕33号)中确定的18个院属骨干科研机构,支持经费500—8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3年。 (四)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 2.对于该专题的任务组织和经费使用,申报单位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决定. 专题二 院属新建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一)专题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省科学院“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新建科研机构制定的发展规划,支持提升新建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主要用于配套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或培养,配套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支持科技管理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支持条件建设. (二)考核指标 1。提升了院属新建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基本建成了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若干学科领域,以及较完善的科研条件和配套设施。 2.引进和培育了高层次科技人才,建成了结构合理的科研管理和支撑队伍。 3。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在珠海新建的三个院属科研机构,支持经费200—25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3年。 (四)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 2。对于该专题的任务组织和经费使用,申报单位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决定. 专题三 省科学院(长兴)科技创新园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专项 (一)专题内容 支持省科学院(长兴)科技创新园区科技支撑服务条件的改善,专项用于园区排污管网改造,经费不足部分由园区内院属单位统筹配套解决。 (二)考核指标 排污管网改造实施后,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广东省工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中心,支持经费200—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类别二: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培养资助 专题四 院士科研基金专项 (一)专题内容 立足我院全职院士已经奠定的科研基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支持院士引领建设国内外领先的优势学科领域,着重用于引进高水平的骨干科研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建设优势科研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在该学科领域的整体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和建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建成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优势科研队伍. 3。基础及原始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4。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全职在我院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支持经费1000-12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我院全职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专题五 “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我院优势学科领域,培养杰出领军人才,培育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建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杰出的学科领军人才,建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科研骨干队伍。 3。基础及原始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4。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我院2016年1月1日以后新获得的全职 “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的科研工作,支持经费300-5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我院2016年1月1日以后新获得的全职“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专题六 “国家和省科技人才计划" 称号获得者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培养我院高水平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一支高水平的骨干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完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提升我院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竞争力.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处于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学科领域。 2。培育了学科领军人才,建设形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3。完成了重要科技成果,或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2016年以来在我院全职工作且未获得院同类项目资助的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省杰青、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除外)、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获得者的科研工作(多个称号获得者限选择其中1项申报)。支持经费原则不高于该人才项目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财政的支持额度,最高支持3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我院全职工作、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称号的科研人员。 类别三:创新人才引进资助 专题七 引进全职院士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的前沿,面向国家和广东省的重大科技需求,为促进我院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引进全职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打造我院新的国内外领先的学科领域,培育国内外领先的创新团队,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新的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建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建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优势科研队伍。 3。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面向院属科研机构实施引进全职院士计划,支持启动经费3000万元/名。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本人,年龄60周岁以下。 2.项目申报时,须签订全职聘用合同,院士的人事关系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间转入院属科研机构. 专题八 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的需求,面向我省重大和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的需求,结合院属科研机构重点学科领域和新建学科领域的需求,引进全职的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外一流高校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和一流企业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研发岗位人员并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重点学科领域,提升院属科研机构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考核指标 1.建设形成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骨干队伍. 2。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处于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学科领域。 3。在承担重要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学术成果、技术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重要科技产出,或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支持力度 支持经费100-300万元/人,院属科研机构须1:1配套经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外一流高校副高以上职称,或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和一流企业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研发岗位人员并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 2。项目申报时,须签订全职聘用合同,申报人的人事关系必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间转入院属科研机构。 专题九 引进全职博士学位人才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针对院属科研机构专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支持院属科研机构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优化院属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结构. (二)考核指标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独立承担了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支持力度 25万元/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为院属科研机构2017年内全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签订了全职聘用合同。 专题十 广东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金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广东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考核指标 1.完成了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的科技创新研究,推动了本学科领域的发展。 2。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学术成果、技术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形成重要科技产出. 3。培育形成在国内外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成果。 (三)支持力度 25万元/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为2017年1月1日以后进入“广东省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不含依托院属科研机构或企业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且在院属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 类别四:全院创新管理能力建设 专题十一 省科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项 (一)专题内容 规范省科学院院所两级治理结构,以科技创新与执行管理为核心,综合运用创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对院本部及所属单位的科研项目、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协同办公、电子政务、成果转化、对外合作、基本建设、考核评价、科技统计等进行配置、管理和优化,构建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省科学院管理创新,发挥统筹资源、集成管理、过程控制、监督治理、科研评估、绩效考核、归档管理等作用,提升全院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 (二)考核指标 1.建成了省科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包含综合信息、科研项目、人力资源、财务资产、仪器设备、电子政务、基本建设、对外合作、成果转化、评估评价以及日常事务等管理事项。 2。实现了院所两级工作的高效对接和各类统计数据的快速提取分析,全面提升了院所两级的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 (三)支持方式 本专题由院本部策划、统筹资源组织实施,支持经费不超过8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院本部有关负责人。 专题十二 省科学院创新管理及创新文化建设专项 (一) 专题内容 围绕省科学院“一个定位、三个目标",围绕省科学院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需求环境调研、体制机制研究、发展规划、科技评价、研究所评估、综合统计与分析、组织创新调查、科学传播、创新文化建设等工作,建立省科学院战略管理体系、战略咨询体系、创新文化体系、决策支持体系,服务全院宏观战略决策。 (二) 考核指标 1.建成了省科学院战略管理体系、战略咨询体系、创新文化体系、决策支持体系; 2。发布了科技评价、研究所评估、综合统计与分析、组织创新调查、科技合作、需求调研等决策参考相关系列报告和建设方案; 3.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推进全院科技创新的政策和制度. (三)支持方式 本专题由院本部策划、统筹资源组织实施,支持经费不超过40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院本部有关负责人。 类别五:科技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题十三 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一)专题内容 组织院属科研机构面向省科学院对口扶贫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考核指标 1.完成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优化改善了省科学院对口扶贫点的产业结构。 2.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口扶贫点就业和收入明显增加。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组织院属骨干科技机构实施,支持总经费200-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院本部有关负责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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