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法.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021290 上传时间:2024-07-2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4.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上海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增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表彰先进和鼓励创优积极性,结合上海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以下称“市政金奖”)是上海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项,体现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的一流水平。 第三条:“市政金奖”由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称“市政公路协会”)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和其他相关的 工程项目,且应具有以下规模: 1、 群体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一般应以整个工程项目参加评 选;当群体工程中有能独立发挥使用功能且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也可单独参加评选。 2、 单体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或其他结构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如广场、码头、燃气和给水管线、驳岸及园林绿化等)。 3、 对工程造价在1000~3000万元的桥梁工程或其他结构工程;工程造价 在800~2000万元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造价500~1000万元的其他工程,如工程质量优良、效益显著、技术先进,也可申报参加评选。但评上的工程只命名为: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奖(以下称“市政质量奖”) 4、 上海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的施工项目,应参加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评选活动。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市政金奖”的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部和上海市颁布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相应的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2、工程质量为优良级(由多个单体工程或标段组成的群体工程,所有单体工 程或标段应全部合格且优良率达到80%以上),且已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核验; 3、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通部工程竣工核验)后,须经过一 年(一个冬夏)的使用期,且工程质量依旧完好; 4、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事故. 第四章 申报资料 第六条:申报“市政金奖”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 3、反映工程全貌和特点的彩色照片(不少于10张,包括施工过程和竣工后的全貌,并提供数码电子版)和光盘资料片(5~10分钟),并伴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4、反映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工程全貌的光盘资料片(时间:5~10分钟); 5、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检测资料。 第五章 评选机构 第七条:市政公路协会聘请市政行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金奖评委会"),负责“市政金奖"的评定工作. 第八条:市政公路协会下设“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审办公室” (以下称“金奖办公室"),负责日常金奖申报受理和初评工作。 第六章 评选程序及金奖评定 第九条:创“市政金奖”的工程应有创“市政金奖”规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三个月内到金奖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条:评选程序分为申报、初评和评定,具体如下: 1、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金 奖办公室提出申报。 对已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申报的工程,其监理单位须填写“监理工作情况表",且经业主(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方能参加该项目的评选活动. 2、申报“市政金奖”的工程,由市政公路协会金奖办公室征询相关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如质量监督机构对申报的工程无明确异议,则该工程可参与“市政金奖”工程的评选. 3、对参评工程,由金奖办公室安排初评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初评工作。 对非上海市市政质监站、公路质监站和公用质监站监督的、并已到金奖办公室登记的工程,由金奖办公室组织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的外观、实测实量和内业资料等。 4、金奖评委在听取金奖办公室初评意见汇报、观看工程录像资料或查阅有关申报资料以及实地查验后,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评工程进行评选。评委投票数(含委托投票)须超过评委总人数一半,参评工程获评委投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含)赞成票,并经市政公路协会指定媒体公示十五天后无疑义的工程,确定为“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工程. 第七章 奖 励 第十一条:对获得“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对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如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1点规定的,也可颁发奖杯和证书. 当建设单位以群体工程命名获奖时,必须同时满足: 1、总造价的80%以上是获奖工程; 2、60%以上的单体工程或标段是获奖工程; 3、未获奖的单体工程或标段均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第十二条:市政公路协会一般在下半年举行颁奖活动,并在有关报刊媒体上通报表彰。 第十三条:市政公路协会组织在获得“市政金奖"的工程项目中,推荐若干项工程,参加“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银)奖”、“鲁班奖"的评选。 第十四条:获得“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工程的单位,将在有关企业考评和诚信度评价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加分;获奖单位应给予为获得“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工程做出贡献的人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应优先推荐参加其他个人荣誉的评选。 第八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申报单位不得采用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谋取“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如发现,市政公路协会有权取消该工程的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参与评选的各级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劝其退出评选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对已获得“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的工程项目,因各种原因,发现有较大的质量问题时,市政公路协会有权撤消该工程的“市政金奖”(或“市政质量奖")荣誉称号,并收回相应奖杯和证书.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政公路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市政公路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 2008年7月 附件: “上海市市政工程金奖"评选流程图 协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听取金奖办公室初评汇报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获得三分之二赞成票的工程拟定为当年度“市政金奖”工程 会长会议,金奖办公室汇报初评情况 金奖办公室,对参评项目进行初评和提出初评意见 协会负责制作奖杯与证书,并组织召开颁奖大会 对拟定的“市政金奖”工程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协会发文公布获奖工程和获奖单位名单 对申报的工程,协会征询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确定当年的参评项目 工程符合“市政金奖”申报条件,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申报。 项目开工,创“金奖”项目登记 5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市政工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