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通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工程概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福建通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占地面积86亩,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2条年产2.5万吨白炭黑生产线,总产能为5万吨/年。项目设计白炭黑采用硫酸一步沉淀法工艺生产中档白炭黑,主体工程包括水玻璃溶解车间、反应车间、干燥包装车间;辅助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汽系统、原辅材料仓库、罐区、成品库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处理装置、固废贮存设施、事故池等。工程建设周期一年,自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
福建通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选址于洋口镇谢坊村、原冠顺水泥厂厂区用地。拟建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是:废水排放对富屯溪水环境的影响;热风炉烟气、燃煤锅炉烟气及干燥包装粉尘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及敏感点的影响,以及环境风险问题。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2.1.1 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富屯溪和相邻小溪,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富屯溪洋口库区段和相邻的小溪水质现状较好,各项评价指标均能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1.3 水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新增废水排放量较大,为2256吨/日。废水处理达标排放下,外排的污染物对富屯溪水质影响不大。但当总污水沉淀处理池故障,废水未经处理事故性排放时,虽然评价河段的高锰酸盐指数、SS、SO42-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但叠加本底后,对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虽然水质仍符合250 mg/l的限值,但SO42-浓度增量很大。可见,废水事故排放下,对富屯溪水质有一定影响。
因此,拟建工程必须严格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沉淀池的处理能力,同时应加强对污水处理池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沉淀池的处理效果。一旦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停产检修,杜绝废水事故排放。
2.2 大气环境
2.2.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福建通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选址于谢坊村、原冠顺水泥厂厂区用地。周边距离厂址较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面的枫树乾自然村、北面上凤村、石溪村、南面谢坊村,以及北面的民族中学和石上小学。确保其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环境功能区要求。
2.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SO2、TSP、NO2等指标均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2.2.3 大气环境影响
(1) 拟建工程废气排放量186876万m3/a,包括锅炉、热风炉和干燥塔尾气,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32.4t/a、SO2 19.87t/a、NOx 76.61t/a、工业粉尘 50.11t/a。
(2) 根据采用Screen3估算模式对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初步计算,结果表明: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锅炉、热风炉及干燥塔外排的烟尘(工业粉尘),小时地面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088mg/m3、0.00714mg/m3、0.01024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i分别为1.21%、1.82%、0.79%和1.14%,Pi<10%。锅炉外排的SO2,小时地面浓度最大值为0.02055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i为4.11%,Pi<10%。锅炉、热风炉外排的氮氧化物,小时地面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846mg/m3、0.01917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i分别为7.69%、7.99%,Pi<10%。
因此,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拟建项目锅炉、热风炉、干燥塔尾气外排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及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3 声环境
2.3.1 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的保护目标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西南面200米处民房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
2.3.2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厂址的边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2.3.3 声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西南面民房的环境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2.4 固体废物
2.4.1固废影响分析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燃煤产生的煤灰、炉渣,热风炉燃柴产生的木灰、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硫酸钙渣,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燃煤炉渣年产生量大约780吨,可全部出售给附近的水泥厂作原料;燃煤煤灰年产生量大约1100吨、硫酸钙渣大约26750吨/年,可出售给附近的机砖作原料。热风炉燃柴木灰产生量2140吨/年,可供附近农民堆肥。
新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2.5 环境风险影响
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判定,拟建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化学品和生产单元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是硫酸泄漏事故。
②风险概率分析结果表明,硫酸储罐泄漏中由于受腐蚀而引起的硫酸泄漏发生的概率最大,其发生的概率为7.2×10-5,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生产装置重大事故概率按表中2类事故拟定,概率为0.03125-0.01次/年,即在装置寿命年限内发生一次;一般性泄漏事故发生概率大约0.15/年。
2.6 公众参与
(1)根据发放公众调查表回收统计情况,被调查公众对该项目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多数认为该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能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2)大部分的被调查公众认为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问题是废气、粉尘和废水排放问题,希望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3)在本评价两次的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未接到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为确保公众反映的意见得到采纳和实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把公众意见要求纳入工程环保管理和监测计划中,并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7 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硫酸一步沉淀法工艺生产白炭黑,工艺成熟,设备选型以节能设计为主。通过生产全过程的控制结合末端治理,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在生产工艺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等方面,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8 污染物排放总量
福建中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总量控制指标见表1。
表1 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
No
项目
核算排放量
建议控制指标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1
废水
67.68万
67.68万
(1)
COD
40
27.36
100
27.36
(3)
氨氮
0.07
15
0.07
2
废气(m3/a)
186876万
186876万
(1)
SO2
锅炉
238.7
19.87
900
19.87
(2)
NOx
锅炉
214.6
76.61
-
76.61
热风炉
163.5
-
(3)
烟尘
锅炉
126.3
32.4
200
32.4
热风炉
60.9
200
(4)
工业粉尘
34.7
50.11
60
50.11
3
工业固废
立足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0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其中新增的COD、SO2排放总量可在顺昌县区域内给予调剂平衡。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3 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3.1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顺昌县发改局对该项目的建设已经给予备案批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限制或淘汰之列。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3.2 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顺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本项目选址符合文件要求。通过配套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符合功能区要求;通过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安全管理,环境的风险可降至可接受水平。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3.3 环境功能区达标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所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可以接纳拟建工程达标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投产后,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要求。
3.4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投产后,新增的COD和SO2排放量可在区域内得到调配平衡,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4 评价总结论
福建通源硅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纳米二氧化硅生产线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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