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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检验细则
2012年7月27日
井巷工程检验细则
为了加强各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井巷施工优质、安全、低耗、高效。依据国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要求,结合省、市地方法规及山西煤销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细则。
2. 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必须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并应按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3. 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前,设计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说明设计意图与要求,在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常驻施工现场。
5. 在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中,当发现设计的缺陷时,一般问题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报请设计批准部门解决。
6. 在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中,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
8. 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认证;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收到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在15日内组织工程质量认证。
9. 煤矿井巷工程不经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及投入使用。
10. 在全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认证。
第二章 井巷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11. 组织好施工图设计的编制、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工作。编制矿井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会审并履行报批手续。
12. 煤矿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前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基本建设局进行资质备案。施工单位资质备案后方可投标承揽我公司煤矿建设工程。
13. 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取得同意开工建设的文件。
14. 施工单位在煤矿建设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到煤炭管理部门进行中标施工项目备案。未进行施工项目备案的煤矿不得开工建设。
15. 施工项目部主要成员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到原备案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变更。
16. 完成施工场地的“五通一平”,完成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及工业设施,完成施工设施的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完成施工井架、施工提升机的安装工作。
17. 需特殊凿井的完成井筒冻结、注浆等工作,完成施工期间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建设。
18. 完成开工所需钢材、木材、水泥、土产材料等物质的供应。各种物资能够保证2~3个月需用量。
19. 开工前做好施工队伍的调配、培训工作。
20. 完成生产材料、火工品供应等外部条件的协作。
第三章 掘进工程
21. 斜井、立井、平硐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明确标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识及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应设在大门进出口的醒目处,图牌字迹要工整,字体要规范,外型几何尺寸要统一。 (1)七牌一图尺寸:800×1200mm
(2)七牌一图名称:
A、工程概况牌(工程名称、地址、 造价、结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
B、文明施工管理牌
C、组织网络牌
D、安全纪律牌
E、消防保卫牌
F、应急预案救援牌
G、QHSE(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针及目标
H、施工平面、立面布置图
22. 煤矿井巷工程的规定选检查点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参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的要求执行。
23. 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规定,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纪录。从开工之日起,每月组织学习一次作业规程,总工程师每月要相关人员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意见附在规程里面,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学习。
24. 施工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线路图。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存完好,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第一节 冲积层掘进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25. 冲积层掘进及临时支护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26. 冲积层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冲积层掘进规格偏差
项次
项 目
合格
(mm)
1
立井
井筒
掘进半径
普通法凿井
0~+250
冻结法凿井
冻土扩至井帮前
0~+400
冻土扩至井帮后
0~+200
2
斜井
平硐
宽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0~+300
高度(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0~+400
(Ⅱ)一般项目
27. 斜井井口和平硐硐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标高
+50
用水准仪测量
2
长度
0~+300
拉十字中心线,分别尺量下底由中心线到四边中点的距离
3
宽度
4
边坡坡度
不大于设计
按规定选检查点,用坡度尺尺量检查点左、右两边坡坡度
第二节 基岩掘进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28. 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9. 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0.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基岩掘进规格偏差
项次
项 目
合格(mm)
1
立 井
井筒掘进半径
-30~+150
2
斜井
平硐
硐室
巷道
宽度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30~+200
无中线测全宽
-30~+250
高度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30~+200
无腰线测全高
-30~+250
31. 软岩(含破碎带)掘进规格偏差应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高度。
32. 井巷(立井井筒除外)掘进坡度允许偏差为:±1‰。
(Ⅱ)一般项目
33. 立井壁座(支撑圈)、巷道水沟(含管线沟槽)、硐室的设备基础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壁座(支撑圈)、水沟(沟槽)、设备基础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壁座(支撑圈)
高度
0~+100
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掘进后现场实测,作好记录;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隐蔽工程记录
宽度
-50~+200
2
设备基础
长度
-25~+150
宽度
-25~+150
深度
0~+150
3
水沟(沟槽)
中心位置
-50~+100
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按规定选检查点,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宽度
-30~+150
深度
-30~+150
第三节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34.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光面爆破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5. 裸体井巷的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裸体井巷工程的掘进规格偏差
项次
项 目
合格(mm)
1
立井
井筒掘进半径
有提升
0~+150
无提升
-50~+150
2
斜井
平硐
巷道
宽度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高度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3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200
3
硐室
宽度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50
非机电硐室
-20~+150
高度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50
36. 裸体井巷(立井井筒除外)掘进坡度允许偏差为:±1‰。
(Ⅱ)一般项
37. 裸体巷道掘进中光面爆破周边眼痕率不应小于60%。
第四章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检验
第一节 模板工程
(Ⅰ)主控项目
38.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工程类型、荷载大小、岩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允许误差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9.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40. 模板安装后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 模板(含碹胎)的材质、结构、强度、规格、刚度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42. 冻结法施工的立井内层井壁采用整体滑升钢模板时,井下首次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并应在浇筑混凝土前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表4.1.1 立井整体滑升模板井下组装规格允许偏差
内 容
允许偏差/mm
模板半径
0~10
提升架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度
≤5
安装千斤顶辐射梁的水平度(全长)
≤5
模板上口半径
±5
模板下口半径
±5
提升架前后位置
±5
提升架左右位置
≤10
千斤顶中心垂直线
≤5
相邻模板的表面平整度
≤5
安装千斤顶横梁高差
±10
操作盘的平整度
±20
井筒中心线
±5
43. 立井普通法凿井单层混凝土井壁和冻结法凿井外层钢筋混凝土井壁采用整体下移式活动钢模板在井下首次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的规定,并应在浇筑混凝土前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表4.1.2 立井MJY型整体移动金属模板井下组装规格允许误差
内容
允许误差/mm
半径
10~40
上下口垂直度
≤10
接缝宽度
≤3
相邻两模板间高低差
≤5
接茬平整度
≤5
井筒中心线
±5
44. 立井采用组合钢模板,在井下组装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立井组合钢模板组装规格允许偏差
项 目
合格标准/mm
模板半径
有提升
10~40
无提升
-30~+50
垂直度
≤10
接缝宽度
≤3
相邻两模板间高低差
≤10
接茬平整度
≤5
45. 模板到岩面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立井、斜井、斜巷、平巷、平硐、硐室不小于设计30mm。
(Ⅱ)一般项目
46. 对于斜井、巷道、平硐、硐室用的组合钢模板,在井下组装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斜井、巷道、平硐、硐室组合钢模板组装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基础深度
-30~100
腰线下尺量检查点两墙模板基础深度
轴线位移
≤5
钢尺量检查点井巷中心线至模板碹胎中心线,的距离,每模两端各设一个测点
底模上表面标高
±10
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
钢尺检查
墙
±10
钢尺检查
墙高垂直度(不大于5m)
±10
拉线、钢尺检查
相邻模板表面高差
≤5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47. 水沟、沟槽、台阶的模板组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水沟、沟槽、台阶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水沟、沟槽
台阶
1
中心位移
±30
±30
挂中线,尺量中线至外沿距离
2
上平面标高
±20
±30
挂腰线,尺量腰线至上沿距离
3
截面尺寸(长、宽)
±30
±20
尺量最大值、最小值
4
深度
±30
-
尺量深度最大值、最小值
48. 设备基础、预留地脚螺栓孔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设备基础、预留地脚螺栓孔模板组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基
础
中心位移
±30
挂中线,尺量中线至外沿距离
2
上平面标高
0~20
挂腰线,尺量腰线至上沿距离
3
截面尺寸(长、宽)
±20
尺量最大值、最小值
4
深度
+50
尺量深度最大值、最小值
5
螺
栓
孔
中心位移
±15
中心线至孔中心距离
6
模板长度
0~+20
尺量检查
7
垂直度
≤5
插杆吊线尺量检查
第二节 钢筋分项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49. 钢筋和钢筋加工件的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50. 立模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一、纵向、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二、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三、箍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四、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1. 钢筋和钢筋加工件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强度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检验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钢筋和钢筋加工件按规定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20吨。冷拔低碳钢丝每批数量不大于5吨。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10吨。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52. 钢筋表面必须清洁,严禁使用有裂缝、断伤的钢筋。
53. 焊条、焊剂的牌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54. 钢筋加工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5. 钢筋搭接长度90%及以上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接头应错开。分段施工的井筒井壁或巷道钢筋搭接接头错开难以做到时,全截面内的钢筋应保证搭接长度符合相关规定。螺纹联结宜选用直螺纹接头,但应满足等强要求。
56. 钢筋和钢筋网片的绑扎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扎丝规格符合设计规定;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扎量的20%,且不连续。
57. 钢筋和钢筋网片的焊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骨架不漏焊、开焊,网片的漏焊、开焊点不超过应焊点数的4%,且不连续。
(Ⅱ)一般项目
58. 钢筋安设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钢筋安设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受力钢筋
间距
±20
排距
±10
2
箍筋、构造筋间距
±30
3
受力钢筋保护层
±10
第三节 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59.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水泥以及认为质量可疑的水泥,应复查试验,并按检验结果决定可否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60. 混凝土中掺用化学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61. 混凝土中掺用矿用掺合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62. 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同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砂、石到场后,应按其品种、规格不同而分别堆放。
63. 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64. 混凝土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65.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由工程所在地区指定的混凝土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校核试验,其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66.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要求。
(Ⅱ)一般项目
67. 混凝土浇筑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冻结井筒外层井壁混凝土除外):
一、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二、预制钻井井壁浇筑完毕便可浇水养护,拆模后应加覆盖保湿养护;冻结段采用滑升模板浇筑的内层井壁,出模2小时便可浇水养护,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温度基本相同,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第四节 混凝土支护分项工程检验
(Ⅰ)主控项目
68.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分批检验验收,并符合规范的规定。
69.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断,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70. 在地面配制混凝土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程、规范以及下列有关规定:
一、雨季施工必须有防雨措施。
二、寒冷季节施工,冻结段混凝土入模温度应不低于10℃(内层井壁)和15℃(外层井壁);预制钻井井壁应有防寒防冻措施。
三、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爆晒措施;防止混凝土入模温度超过30℃造成预制钻井井壁开裂。
71. 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的规格偏差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 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的规格偏差
项次
项 目
合格/mm
1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有提升
0~+50
无提升
±50
2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30~+8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80
3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50
非机电硐室
-30~+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0~+50
非机电硐室
-30~+50
72. 井巷(含壁座)混凝土支护壁厚的合格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井局部(长不大于井筒周长1/10,高不大于1.5m)不小于设计50m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连续高、宽长度均不大于1m)不小于设计30mm。
2、混凝土支护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无明显裂缝,1m2范围内蜂窝、孔洞等不超过2处。
73. 壁后充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充填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井壁后充填饱满密实,无空帮现象;
2、斜井、平巷、平硐、硐室的壁后充填基本饱满密实,无明显空帮、空顶现象。
74. 防水、防渗混凝土必须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75. 井下硐室建成后的漏水量及防水标准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的规定。
(Ⅱ)一般项目
76. 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井巷混凝土支护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立井
斜井、平硐、
硐室、巷道
1
基础深度
≥0
检查点两墙腰线下尺量检查
2
接茬(限值)
≤30
≤15
尺量检查点一模两端接茬最大值
3
表面平整度(限值)
≤10
≤10
用2m直尺量检查点上最大值
4
预埋件(或孔)中心
线偏移(限值)
≤20
≤20
挂中心线尺量
5
预留巷道底板标高
±50
±20
挂线尺量
6
预留梁
窝位置
上下层间距
±25
—
挂线尺量
垂直中心线左右
±20
—
77.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第五节 其它混凝土工程检验
本节适用于井下设备基础、水沟(沟槽)、台阶、固定道床、地坪工程质量检验。
(Ⅰ) 主控项目
78. 其它混凝土工程必须符合本章第59、62、63、65条和第66条的规定。
79. 设备基础的位置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纵横轴线位置偏差不超过设计30mm;基础表面标高不得高于设计,不低于设计30mm。
(Ⅱ)一般项目
80. 设备基础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表4.5.1 设备基础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平面外形尺寸
±25
尺量长、宽
2
表面平整度(限值)
≤20
2m直尺、塞尺检查
3
预埋地脚螺栓孔中心位移
±10
以中心线为准,尺量孔中心位移
4
预埋地脚螺栓孔深度
0~+20
尺量检查
81. 水沟、沟槽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 水沟、沟槽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位置
±50
尺量巷道中线至水沟内沿距离
2
上沿标高
±20
尺量腰线至水沟上沿距离
3
深度
±30
尺量检查
4
宽度
±30
尺量检查
5
壁厚
不小于设计10
尺量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82. 斜井、斜巷台阶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 斜井、斜巷台阶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长度
±20
尺量检查
2
宽度
±20
3
高度
±10
4
标高
±20
腰线下至台阶外上沿距离
5
位置
±30
中线至台阶内侧沿距离
83. 固定道床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表4.5.4 固定道床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厚度
±20
尺量检查点左右两侧点
2
宽度
±50
中线至道床两侧的距离
3
表面标高
±20
腰线下至道床表面距离
4
表面平整度(限值)
≤10
用2m靠尺,尺量检查
84. 混凝土地坪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表4.5.5 地坪规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标高
-30~+50
腰线下至地坪表面距离,尺量最大值、最
小值
2
表面平整度(限值)
≤10
用2m靠尺,尺量检查
第五章 锚喷支护工程检验
第一节 锚杆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5.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86.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87. 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小于100N.m。
88. 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Ⅱ) 一般项目
89. 锚网加钢带等骨架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锚杆(预应力锚杆)、锚网、锚网背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1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有提升
0~+150
无提升
-50~+150
2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3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50
90. 锚杆的间、排距均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的100mm。
91. 锚杆孔的深度应不大于锚杆设计有效长度的50mm,且不小于锚杆设计有效长度。
92. 锚杆孔的方向与井巷的轮廓线的角度应不小于75°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小于75°。
93. 锚杆支护井巷工程的锚杆外露长度应不大于50mm;锚喷支护的爆破材料库成巷后,锚杆不得外露。
第二节 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4.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锚索)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 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5.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锚固材料、锚固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6.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钻孔方向的偏斜角应不大于设计值的3°。
97. 预应力锚杆(锚索)安装的有效深度应不小于设计的95%。
98. 预应力锚杆(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
(Ⅱ) 一般项目
99. 预应力锚杆(锚索)的间、排距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值的100mm。
第三节 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00. 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应不少于一次;对使用水源应做PH值检验。水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及水的PH值检验报告。
101.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102. 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的规定。
103. 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有提升
0~+150
无提升
-50~+150
2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3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50
104. 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
(Ⅱ) 一般项目
105. 喷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mm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点上1m²内的最大值
2
基础深度
≤10%
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
第四节 金属网(或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06. 各种金属网和塑料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网的网格应焊接、压接或绑扎牢固。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每批进场的成品金属网和塑料网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验证明,自行加工金属网应对材质、规格、品种进行检验,并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验收;施工班组应每循环逐个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7. 金属网(或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100 条的规定, 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101条的规定, 抗压强度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102条的规定。
108. 金属网(或塑料网)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细则第89条的规定。
109. 金属网(或塑料网)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值的90%。
(Ⅱ) 一般项目
110. 金属网(或塑料网)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基础深度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本细则第105条的规定。
111. 金属网(或塑料网)外保护层的厚度应不小于20mm。
第五节 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12. 钢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的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113. 钢架的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的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114. 水平巷道中钢架的前倾、后仰偏差值为±1°(1m垂线位置的水平偏差不大于17mm)。
115. 倾斜巷道中钢架的迎山角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5.5.1 倾斜巷道钢架迎山角
巷道倾角
5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支架迎山角
10~20
20~30
30~40
40~50
116. 撑(拉)杆和垫板的位置、数量,在一个检查点中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应超过2处。
117. 背板排列位置和数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80%以上的背板背紧背牢。
118. 柱窝深度或底梁铺设质量:支架柱窝挖到实底,底梁铺设在实底上,其深度不小于设计30mm。如支架柱窝不能挖到实底、底梁不能铺设到在实底上时,应采取针对性措施。
119. 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120.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121. 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的规定。
122. 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断面尺寸偏差格偏差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表5.5.2 钢架支护巷道规格偏差
项次
项目
合格(mm)
1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30~+50
2
净高
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3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50
123. 钢架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90%。
(Ⅱ) 一般项目
124. 钢架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钢架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mm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点上1m²内的最大值
2
基础深度
≤10%
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
125. 钢架梁的水平度及扭距、钢架的间距、立柱斜度和棚梁接口离合错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表5.5.4的规定。
表5.5.4 钢架支架架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1
支架梁水平度(限值)
≤40
≤50
尺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腰线上至支架梁两端下内口的距离,求其差值
2
支架梁扭距(限值)
≤50
≤80
在检查点前2架支架梁水平面上,尺量后一架支架梁的中线点至前一架支架梁两端的距离,求其差值
3
支架间距
±50
±50
尺量检查点前两架支架间立柱中至中的距离
4
立柱斜度
±1°
±1°
用半圆仪测量检查点前一架支架两侧立柱内侧角度
5
棚梁接口离合错位(限值)
0
<5
查检查点前2架支架,尺量棚梁接口处的上下离合和前后错位置
第六章 支架支护工程
第一节 刚性支架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26. 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127. 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128. 支架支护巷道规格偏差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支架支护巷道规格偏差
项次
项目
合格(mm)
1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30~+50
2
净高
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30~+50
一般巷道
-30~+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50
129. 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允许偏差±1°(1m垂线位置水平偏差不大于17mm)。
130. 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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