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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汇编大全doc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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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汇编目 录1.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1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五大产业链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湘政发200524号)123.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22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02号)25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40号)336. 湖南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乡镇企2

2、01042号)48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关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化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 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

3、总体思路。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方向,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坐标,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 基本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尊重企业与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不搞行政干预;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途径;坚持机制创新,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组织模式,与农户建立

4、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三) 主要目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作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优势产业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能力。二、 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四)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

5、大资金投入,强化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国家用于农业农村的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要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予经适当支持。(五) 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支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专用原料。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6、鼓励龙头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六) 实施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投入农产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开展粮棉油糖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参与相关标准制订,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七) 改善加工设施装备条件。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

7、对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折旧。对龙头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对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农产品初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八) 统筹协调发展农产品加工。鼓励龙头企业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在确保口粮、饲料用粮和种子用粮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粮食深加工。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保障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合理用地

8、需求。(九)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支持龙头企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和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节水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研发和应用餐厨废弃物安全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大畜禽粪便集中资源化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中的作用。四、 创新流通方式,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十) 强化市场营销。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高效畅通安全的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积极开展直营直供。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展示展销活动,促进产销有效对接。规范和降低超市和集贸市场收费,落

9、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铁道、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大宗农产品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十一) 发展新型流通业态。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务。探索发展生猪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进行风险管理。(十二) 加强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弛

10、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适当奖励。整合同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五、 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十三)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11、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的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龙头企业做好安全审查。(十四) 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物流信息、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六、 加快技术创新,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十五) 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龙头企业。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等支持龙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落实自主创新的各

12、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关键技术和核心工艺,开展集成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承担相应创新和推广项目。(十六) 加强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农业技术市场,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业机制,为龙头企业搭建技术转让和推广应用平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为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引导龙头企业为农民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各类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要将龙头企业作为重要的实施主体。(十七) 强化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培养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经营管理水平高、熟悉农业产业政策、热

13、心服务“三农”的新型龙头企业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业务骨干,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当地政府人才引进待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基地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科研院所学习进修。鼓励和引导高校比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对符合基层就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七、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十八)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确定合同收购底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责关系。要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与服务,强化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

14、履行合同约定。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承贷承还、信代担保等方式,缓解生产基地农户资金困难。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对龙头企业提取的风险保障金在实际发生支出时,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十九) 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二十) 开展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

15、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二十一) 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建立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龙头企业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供应。强化生产全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稳定农民工就业,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引导企业建立人性化企业文化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积极参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龙头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八、 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农业对

16、外开放水平(二十二) 扩大农产品出口。积极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贸易政策,增强出口农产品的竞争力。加强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提高通效率,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便利。支持龙头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积极培育出口产品品牌。(二十三) 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引导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市场、两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积极对外谈判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对龙头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所需的国内生产物资和设备,提供通关便利。(二十四) 完善国际贸易投资

17、服务。切实做好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国际农产品贸易投资的法律政策研究,及时发布市场预警信息和投资指南。完善农产品贸易摩擦应诉机制,积极应对各类贸易投资纠纷。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疫制度,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检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检验检疫费。、九、 狠抓落实,健全农业产业化工作推进机制(二十五)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

18、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明确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化部门间协商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十六) 落实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在各自业务范围内采取授信等多种形

19、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满足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要将中小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全面清理取消涉及龙头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二十七) 加强指导服务。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分析制度,建立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调查体系,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完善重点龙头企业

20、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无偿为龙头企业的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信息。发挥龙头企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服务会员和农户。认真总结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发展现代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业产业化发展成就,对发展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五大产业链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湘政发20052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21、根本途径,是带动农民持续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来,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产品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但这三者之间的连结还不够紧密,基地建设标准不高、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市场营销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为此,必须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和层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大力推进粮油棉麻、肉奶水产、果蔬茶、竹木林纸、烟草五大产业建设。现就此提出如下意见:一、 总体思路和目标五大产业链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国基础,以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为突破口,以提高

22、规模效益为中心,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为主要任务,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五大产业链建设的近期目标是:通过五年左右努力,形成我省农业五大优势产业链条。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800亿元以上,在2004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到70%以上,农产品及加工品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左右;建成一批优势农产品的原料和鲜销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个,10亿元上以企业达到30个,1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0个;形成一批农产品著名、驰名品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市场

23、营销网络;发展“公司十协会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较完备的农业技术研发体系和优良品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超过50%。(一) 粮油棉麻产业链建设粮食:主攻高、中档优质食用灿稻,推放双季杂交稻、超级稻优良品种,优质稻面积发展到4000万亩;年加工优质稻米250万吨,粮食加工产品销售收入突破150亿元,出口创汇1200万美元以上。油料:主攻“双低”杂交油茶,进一步提高含油率,降低芥酸和硫甙含量,“双低”油菜、油茶分别发展到1200万亩、2200万亩,产量分另达到130万吨、50万吨;年加工精炼油45万吨,油料加工销

24、售收入突破40亿元。棉花:主攻纺高支纱专用品种和2200支以上的苎麻品种及配套生产技术,实行“一地一品”区域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年生产优质棉600万担,原麻总产量达到20万吨以上,形成4000万米高档面料生产能力,棉麻加工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二) 肉奶水产产业链建设提高生猪瘦肉率、商品率和加工率,加大羊牛(羊)品种繁育和推广力度,加速家禽品种改良,发展精深加工。年出栏生猪8000万头、肉牛180万头、山羊480万只、家禽7亿羽,年产肉制品700万吨,加工销售收入500亿元,出品创汇突破口5亿美元。加快良种奶牛及繁育技术的引进、推广步伐,扩大良种群体规模,改进加工工艺,提高奶制品质量。奶牛存

25、栏数量达到8万头,年产鲜奶30万吨,加工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在稳定常规水产品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珍珠、虾蟹和出口加工名优鱼。年水产品产量达到220万吨,其中特优新水产品产量达到180万吨,水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30亿元,出口汇突破5000万美元。(三) 果蔬茶产业链建段水果:发开发鲜食甜橙、温州密柑、柚类和橘瓣罐头、橙汁为主,同时抓好脐橙、冰糖橙、碰柑、猕猴桃等特色水果开发。柑橘年产量达到200万吨以上,水果年加工品销售收入突破20亿元,出口创汇突破5000万美元。蔬菜: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反季节蔬菜、天然野菜和食用苗;蔬菜面积达到2200万亩,年产量3500万吨以上,蔬菜市场营销、加工额突破

26、400亿元,出口创汇8000万美元。茶叶:重点发展名优茶、有机茶。总面积达到120万亩,年产量10万吨,销售收入突破20亿元,有机茶出口创汇突破1美元。(四) 竹木林纸产业链建设积极发展以松树、毛竹、杨树、桤木、杉树、桉树等速生丰产林为主的商品林及花卉苗木,培育壮大人造板、木竹制浆造纸、水竹家具地板,林产化工、森林食品、林药加工等6大林工产业。年木浆造纸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新增人造板等生产能力40万立方米,竹木林纸加工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出口创汇1亿美元。(五) 烟草产业链建设优化烟草,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扩大优势企业生产规模,做大做强长沙、常德烟厂。年烟叶面积达到1

27、30万亩,烟叶收购量320万担,烟叶产值达到35亿元,卷烟加工600万箱,销售收入525亿元,利税290亿元。二、 工作重点(一)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131”工程加工项目,加大龙头企业产品、新装备、新工艺开发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精深加工水平。粮食加工以碎米、薯类、玉米深加工为主,配套发展粮食烘干等产后处理能力,发展各类专用粮食产品和营养、经济、方便食品加工。油料加工着力打造质量型、健康型和安全型信用油品种。肉类加工以发展猪、牛、羊、鸡、鸭、鹅等符合出口要求的分割、冷鲜等肉制品为主,开发休闲食品、旅游食品等系列产品。乳业加工注重开发消毒乳制品、发酵乳制品、乳炼制品、乳粉制

28、品等,优先提供优质、营养的学生饮用奶。水产加工重点抓好名优鱼和珍珠系列产品开发。果蔬茶产业着重发展干鲜果品保鲜、储藏及精深加工,推广净菜上市,发展脱水蔬菜、冷冻菜、保鲜菜等;抓好名优茶、有机茶和保健茶的开发。竹木林纸加工主要抓好高档文化纸、人造板和家具地板开发。烟草注重提高品质和加工水平。(二)突出抓好高标准基地建设。一是优化优势产业带建设布局。抓紧实施42个稻米基地县、12个高支纱棉花基地县、23个双低油菜基地县、18个柑桔基地县、16个优质绿茶基地县、4个苎麻基地县、35个外销生猪基地县、30个肉牛基地县、20个肉羊基地县、2个奶牛基地县、16个淡水水产品基地县、35个竹木林纸、速生林基地

29、县和21个优质烟叶重点县建设。二是按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全面推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积极推广生态安全技术,确保优势农产品实行无公害生产。(三)突出抓好科技研究与推广。切实抓好种苗工程,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引时、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形成直接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协作,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

30、营。重视对龙头企业职工和农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四)突出抓好市场体系建设。下大气力研究市场,培育市场,开拓市场,在巩固现在综合和专业市场的同时,再在大宗、重要农产品的主产地或集散地、省际边界地区,规划新建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重点培育10家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以龙头企业连锁直销为主要形式的营销网络,重点培育100家龙头企业形成自己的控制至终端的大营销网络。开发品牌兴企、质量兴农活动,支持龙头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著名、驰名商标。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

31、,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五)突出抓好经营组织创新。引导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酱运营为纽带,整合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兼并、联合,组建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推进龙头企业产业集聚,抓好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建设。着力增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龙头企业十专业合作组织十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重点培育1000家辐射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建立优势产业省级行业协会,规范省内行业行为准则,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的组织化程度。(六)突出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我省农业资源富集的优势,选择优势项目,向外招商、引资、引智、吸引跨国公司战略投资者和省外大型企业来湖南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

32、设投资和农产品大型项目的开发。发展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形式以企业为主体、中介机构为媒介的市场化招商引资体系。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 扶持政策(一)财政扶持各级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要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例入“131”工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投,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技术改选、新技术应用推广、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搞好农口项目资金的整合协调,集中一部分资金投入五大产业链

33、建设和重点龙头企业。要加强引导和监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施扶持龙头企业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建立鼓励龙头企业国家级品牌的激励机制,从2005年起,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基地,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二)税收扶持1、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步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免征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执行。2、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对专业合作组织及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3、 国

34、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采用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可分别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的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4、 对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引进的良种和加工设备,除按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5、 对生产基地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6、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

35、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活加工用地及生产生活用房等建筑,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减免。(三) 收费减免1、 各级国地资源部门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所需用地,优先安排。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收购场所用地和新办畜禽饲养场、水产养殖场,用地未固化的,视同农用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可采取出让、租凭、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配置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符合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农业生产基地内,建设农产品新加工项目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

36、且落实了土地复垦措施,可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要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2、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用水和基地种植养殖用水,由所在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3、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执行大工业电价。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规定的现代化或专业化种养业企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4、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办绿色食品时环境和产品监测费用、标志使用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5

37、、 对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办理证照和其他管理部门在收取规费时要按最低标准收取费用。6、 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的各种农产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免收3年市场管理费。(四)信贷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力度,支持和帮助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信贷关系,在企业逐步落实主办银行制度,确定授信额度,派驻客户经理,加强资金运用的监管,创新金融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机制,对相关产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级农发行要根据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的通知(农发银发2004228号)文

38、件精神,积极开展信贷服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2007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快的地区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一、 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建设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带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人民政

39、府应理顺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二、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快制定以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要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加大扶持,统筹协调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全面健康发展。政府各部门要依据规划,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支持和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三、 各地要适应农产品加工业需要,建设专业化、规律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围绕基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农产品基地生产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社会化

40、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积极引导农民兴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培养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程度。四、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改革。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存量资产,整合资源要素,组建企业集团。龙头企业要不断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把发展农村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确保农导增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五、 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持

4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有条件的企业要组建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六、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有序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培育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地、集散地,培育和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的农产品综合或专业市场,加快农村流通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扩大我省优势农产品出口。七、 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省内外工商资本和民间资金、港澳台资金和国外资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帮助指导有

42、实力的龙头企业开展与国际大公司,尤其是与世界500强企业和农业跨国公司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证监局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通过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难问题。八、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投入和税收扶持。要设立农业业产业化发展专项扶持和引导资金,并根据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对各部门的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应适当整合。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信贷金,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季节性收购信贷资金应重点安排,优先办理。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

43、需要,依照有关规定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资金担保机构。税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给予税收优惠支持。九、 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的组织领导,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要积极发展规模化种养、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加工和餐饮,、食宿、农产品流通等,推进农业产业经营业,促进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十、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政

44、策,确保农产品运销渠道畅通。十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法加强监督,督促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0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加快全省农产品加工及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发展要求,立足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加大大宗和优势农产品加工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努

45、力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 目标任务。至201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100亿元,实现年增长率20%,农产品加工比重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发展50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50家过10亿元、5家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全省农产品物流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重点发展我省10大优势农产品物流业,培育10个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50个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使我省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业发展素质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二、 发展重点(一) 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粮食、油料、肉类、棉

46、麻、果蔬、茶叶、水产品、乳制品、竹林加工为重点,建立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化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和加工园区。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科持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积极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农产品加薪水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科技创新,转化和推广一批成熟、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效益。加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二) 做大做强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优势企业通过联营

47、、合并、收购、租赁等方式,加快资源整合,促进规模扩张。充分利用中部崛起和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强和鼓励省外、境外投资者到我省开发农业资源,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淳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及服务性企业相对集中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自建型农产品原料基地,直接参与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并优先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和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巾及其他限制性措施,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 培育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积极扩大农产品物流市场需求。鼓励规模大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剥离物流

48、功能,发展现代物流业,逐步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推动龙头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模式和技术,推行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以及再生物流回收一体化动作。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仓储、货代、外贸、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积极采取服务外包,培育壮大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资料物流、销售物流、农产品废弃物物流等行业物流。引进国外先进物流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投资兴办或参投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企业的整体水平。(四) 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家产品工具和设备开发,重点加强冷藏货运营运,淘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车辆。提高农产品包装水平,推进农产品包装标准化、实用化、系列化,确保农产品适应多环节、长距离的流通链条,防止农产品污染或腐烂变质。加强各种农用仓库建设,以城区为中心,凤交通干线为枢纽,在交通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城镇及出省通道的重点乡镇,建立农产品物流本着中心。实施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合理而已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在重点销售区和主产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立市场信息采集、发布制度,提高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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