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常见问题检查一览表类别项目条款检查项目1工地大门及进出口保洁措施1。1工地出入口未设洗车台1。2洗车台不符合要求1。3未设置高压冲洗设施1.4未设置三级污水沉淀池1。5沉淀池设置不符合要求1.6车辆出入工地污染出口及周围道路1.7未及时清洗受污染路面1。8工地出入口无大门1。9无门卫及门卫制度1。10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标语1。11工地出入口周围无较好绿化效果2工地围挡2。1工地周围未设置围挡和绿化美化2.2围挡不牢固、不完整2。3工地围挡高度达不到1。8米(城市主干道2。5米)3施工地坪3。1施工道路未硬化及绿化3。2硬化未达到坚固、平整、清洁等要求4在建工程外侧封闭与
2、施工通道4。1在建工程临街面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4.2安全网设置不到位(接缝不严密、非标安全网、破旧安全网、未满挂等)4。3施工道路不顺畅4。4未按规定设置防砸棚4.5防砸棚达不到坚固美观要求5占道及交通要道施工5.1占道施工未办理手续5。2未按标准文件执行5。3占道施工无必要防护措施6施工现场标牌6。1五图一牌不全6。2五图一牌做法不符合要求6。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机具操作规程牌6。4无醒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示标语7个人防护用品及佩证7.1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7.2施工人员未配证卡8物料堆放及建筑垃圾8.1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建筑垃圾未按平面布置整洁堆放8.
3、2砖未堆成丁或方体,堆放不稳固,无防砸措施8。3砂、石子未设挡墙并堆成规则形状8。4模板、方木未长短放开、一头齐、规则整齐堆放8.5钢筋、钢管未分长短码放,扣件未用容器盛装8.6建筑材料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牌的或挂牌不符合规定8。7施工作业未工完料清8.8建筑土头、垃圾未及时清理、围挡外不整洁影响场容场貌9高空废弃物处理9.1建筑垃圾、材料从楼层向下抛撒9.2脚手架、平网、防砸棚上的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清理时未湿作业10防火安全10。1宿舍、厨房、配电室、木工厂、仓库等未设置防火器材10。2防火器材设置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要求10。3动火作业点未配备专用灭火器材10.4在易燃点动火作业无专人监护10。5
4、未建立防火管理制度10。6无防火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10.7防火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成员不懂正确使用灭火器材10。8无防火管理档案10。9灭火器材失效10。10动火作业无审批手续10。11高层建筑(高度大于30cm)无50cm防火水源立管、加压泵并在每层楼留有消防水源接口10.12宿舍内使用煤炉、电炉、油炉、液化气灶10.13泡沫灭火器无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11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11。1堆土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覆盖、封闭、洒水等控制11。2无有效控制施工噪音扰民措施11.3在工地燃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12地下工程或基础施工12.1未取得周围管网布置图了解场内管线埋设情况12.2采取
5、保护管网措施不力13机械成孔桩泥浆沉淀13。1机械成孔桩施工现场未设置三级沉淀池13。2排放泥浆沉淀不完全的污水14工地环境卫生14。1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14。2卫生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14。3工地积死水影响环境卫生14。4未落实卫生责任制14。5未定期灭蚊蝇14。6工地蚊蝇多14。7工地无排水设施14.8排水不畅14.9生活垃圾未装入容器并及时清运14。10工地办公、生活场所无绿化14。11非吸烟区存在吸烟或发现烟头15文娱医疗15。1建筑工地无职工文化娱乐场所15.2无宣传栏15.3工地无医疗箱和必备的急救药品、设施16饮水16.1不能保证供应卫生充足的饮水17办公及宿舍17。1在建项目兼作
6、办公、宿舍17。2自行搭建的办公室、宿舍不符合坚固、防潮、通风、卫生等要求17。3睡通铺17.4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未隔离17。5办公、宿舍为全部采用正式活动房17.6未设置晒衣场17。7宿舍未统一设置电风扇17。8组装式活动房无合格证或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1818食 堂食 堂18。1无工作人员未持有健康检查证上岗18。2无卫生许可证18.3未实行分餐制18。4厨房内墙面、灶台未按规定贴瓷砖18.5厨房未设吊顶18.6厨房无排烟、排气设施18.7工作人员未穿戴洁净的工作服18。8食堂内、外不整洁18。9食堂无管理制度18。10食堂生、熟食未分别存放19厕所及淋浴室19。1工地无厕所,无淋浴
7、室19.2厕所,淋浴室不符合正常及卫生使用条件19。3无洗手洗衣池19。4厕所、淋浴室内墙面未按规定贴瓷砖19。5厕所、淋浴室无专人负责卫生工作、未及时冲水19.6厕所、淋浴室内不清洁19.7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沟渠19。8工地内有随地大小便现象19.9高层建筑每四层未设移动厕所的20文明施工承诺20。1开工前未到城监支队签定文明施工责任承诺书21质量管理体系21.1无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1。2质检员不按约定配置到位或兼职21。3未自检、互检、交接检就报验21。4质检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时不在岗或检查不认真的)21.5报验后监理检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缺陷21。6无质量管理职责或未经相关人员签字
8、确认21。7无分包控制措施或分包合同21.8无质量奖罚措施或有措施未执行22扣件式钢管落地式脚手架22。1无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施工22。2立杆基础不平、不实(未素土夯实找平的)22。3立杆底部无浇筑素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少于10cm、宽度不小于1500mm的素混凝土垫层)22.4无扫地杆22.5基础无排水措施22.6架体与建筑物拉接不符合规定或不牢固(按三步两跨或两步三跨设置从第一步大横杆处设置,距主接点300mm)22。7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定和要求22扣件式钢管落地式脚手架22.8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架体高度25m时,剪刀撑间距15m,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架体高度25m时,剪刀撑
9、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当高度24m时应每隔六跨加设横向剪刀撑)22。9脚手板未满铺22。10存在探头板(伸出小横杆20cm)22。11未设置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22。12未设置防护栏杆或踢脚板22。13搭设单位无工作人员无资质22。14卸料平台无计算、无设计22。15卸料平台与外架连接22。16卸料平台使用无管理(限载)22。17立杆、大横杆搭接不规范22.18搭、拆架无交底22.19脚手架搭设与主体不同步并高出作业面1。2m(屋坡面1.5m的)22。20安全网挂设不符合要求(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将网每周边每隔45cm系牢在脚手管上)22。21作业层未设脚手板22。22架体内封闭不符合要求
10、(靠近作业层应挂设一层平网作为防护层)22.23无施工电梯的未设外上人楼梯或搭设不符合要求(宽度1m,坡度1:3,拐弯处应设平台,应设置栏杆、挡脚板和防滑条间距30cm,栏杆红白相间30cm全长涂刷)22.24每隔一步架在安全网外侧未设全封闭立面竹笆22.25每单元主立面无楼层标识(直径50cm,白底红字,红边)2323三宝、四口、五临边三宝、四口、五临边23.1安全帽质量不符合标准23。2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标准23。3安全网不符合标准23。4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措施23。5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设施未定型化、工具化23。6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23。7预留洞口、坑井无防护
11、措施23.8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措施未定型化、工具化23。9预留洞口、坑井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23。10通道口无防护棚23.11通道口防护不严23。12通道口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23。13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无防护23.14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2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24。1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井架24。2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24。3搭、拆单位及工作人员无资质24.4搭、拆井架无交底24。5井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4。6架体底部无防砸棚或不符合要求24。7卸料平台无防护门或不符合要求24.8无专用的开关箱和控制系统24.9未按规定作保护接零、重复接
12、地24。10安全停靠装置、刹车装置、紧急断电开关、短绳保险装置不全、失效24。11基础地耐力未经钎探、验算24.12基础无设计施工24。13无可视操作系统24.14无楼层标识24。15缆风绳或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要求25塔式起重机25。1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塔吊25.2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25.3搭、拆单位及作业人员无资质25。4搭、拆塔吊无交底25。5基础未验算,钢筋无隐蔽记录25。6混凝土无配合比、无试块检验报告25.7基础无沉降观测记录或塔吊垂直度观测记录25。8塔吊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5.9无接地、避雷装置25。10各保险装置失灵、失效25。11操作人员无证操作26施工临时用电
13、26。1施工临时用电无设计或未经审批施工26.2操作人员无证操作26.3无专项技术交底26.4未采用五芯电缆26。5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26。6漏电参数不符合规定要求26。7未采用TNS系统26.8重复接地少于3处26.9配电箱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固定箱1.3-1。5m,移动电箱0.6-1.5m)26。10配电箱内无总隔离开关或分路隔离开关26。11箱体无门或锁、无防雨防尘措施26。12临时用电未经验收投入使用26。13外电无防护26。14开关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26.15配电箱内回路无标识26。16灯具金属外壳无接零保护26。17室外灯具安装高度低于3m,室内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
14、采用安全电压26。18配电室无防雨、防火、防水、防雷和防小动物出入措施27模板工程27.1模板施工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27。2模板工程施工无技术安全交底或交底签字手续不全27.3模板拆除未经监理审批27。4侧模拆除过早造成表面及棱角受损27.5模板立柱底部未设置垫板(垫板尺寸应200200mm)27.6模板未按设计或规范起拱27.7模板拆除不符合GB50204-2004表4。3。1的规定27。8模板搭设与方案不符27.9砼浇筑时无护膜人员(不少于2人)27。10模板破旧、起皮还在使用27.11模板接缝宽度、接缝平整、表面平整超过规范规定27.12模板断面尺寸超过规范规定27。13模板垂直度偏差
15、超过规范规定28钢筋工程28。1钢筋代换未经设计同意、办理设计文件28.2柱主筋偏位未经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在根部剔凿,并按1:6弯曲纠正,严重的应附同规格的主筋或报设计单位确认处理方案)28。3砼浇筑时无护筋人员(不少于2人)28。4双层筋或负弯筋处不设马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28。5板的钢筋绑扎程序不对(应为:板底钢筋绑扎水电等管线敷设板负弯筋绑扎)28.6保护层垫块制作或安装不符合要求(配合比为1:1.5,保护层厚度20mm时为3030mm,20mm时为50*50mm,柱和梁的垫块应预埋20号铁丝,垫块间距800mm)28.7钢筋接头未经检验合格施工28。8钢筋接头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8.
16、9钢筋制作加工偏差超过规范要求28。10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间距、开口方向、位置、接头位置、搭接长度、加密区高度等)28。11钢筋焊接操作人员无操作证或操作证不符28.12钢筋未经隐蔽验收隐蔽28.13钢筋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使用28。14钢筋正式焊接前,未作焊接参数试验、试焊29混凝土工程29。1混凝土浇筑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29。2混凝土浇筑值班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值班29.3已浇混凝土超过初凝仍未接槎29。4混凝土浇筑完后的12h仍未用麻袋覆盖保湿养护29.5混凝土养护时间不符合规范规定(普通混凝土养护7d、抗渗混凝土、掺缓凝剂的混凝土14d)29。6混凝土未达到1。2N/mm2,在其上踩踏或
17、安装模板及支架29.7混凝土缺陷未经评价或处理方案未经批准私自处理29。8未制作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或养护不符合要求(应放在楼层与结构一同养护)29。9混凝土梁、板出现贯通性裂缝29。10混凝土结构出现蜂窝、空洞、露筋等29。11浇筑混凝土时未设人行通道的或任意踩踏钢筋29。12混凝土初凝后仍在使用29。13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串筒(柱高度3m、梁、板高度2m时)29。14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规定29.15楼板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9.16楼板净高不符合规范要求30土方工程30.1土方开挖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施工30。2支护开挖无设计方案30.3土方超挖无审批方案独自处理30。4垫层施工未
18、经隐蔽验收或地基验槽30。5土方开挖周边无防护措施(深度2m的基坑)或无上下通道30.6土方回填为按规定分层夯实30.7地基因雨天浸泡未做出来后施工的或无排水措施30.8深基坑无环境监控措施30.9土方开挖顺序不符合要求30.10开挖的土方堆放不符合规范规定30。11土方回填的土质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31防水工程31。1防水工程施工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31.2防水材料未经检验合格施工31。3防水施工时偷换材料以次充好31。4卷材防水施工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31.5基层未经处理或未经验收私自施工31.6防水施工后未经验收或蓄水试验隐蔽31。7防水施工无资质或工人无操作证施工31.8防水施工未在
19、应加强部位加强或加强不符合规范规定31.9屋面、卫生间、管道、外墙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32砌体工程32。1砌体工程施工无皮数杆、无门窗控制标高要求32。2使用粘土砖未进行浇水湿润或浇水不够32.3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筋或拉接筋设置不符合要求32。4砌体留槎位置不正确或留置方式不正确32。5砌体组砌方式不正确32。6砌体施工前未做样板或未经确认32。7木砖、混凝土预制块留置部位不正确32.8预制过梁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32。9预留洞口未按设计留设事后敲打32。10构造柱留置方法不正确32.11构造柱、圈梁、栏板等小型构件浇筑混凝土前钢筋未经隐蔽验收32.12厨、卫间未按规范规定浇
20、筑素混凝土反梁32。13砖的砌筑砂浆饱和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32.14砌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宽度,门窗洞口尺寸等不符合规范要求32。15砌体拉筋无铅丝标识33装饰装修工程33。1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3。2建筑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33.3装修工程所使用材料未按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擅自拆改水、电、暖、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33.5施工单位未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未采取有效措施
21、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3.6抹灰工程未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未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33.7抹灰工程未对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进行隐蔽验收。33。8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粘结不牢固33。9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未清干净,未洒水润湿。33。10抹灰所使用的材料品种和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砂浆配合比不符合要求。33.11抹灰层脱层、空鼓、面层爆灰和裂缝。33。
22、12门窗工程未对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建筑外窗的“三性”性能进行复检,或复检不符合要求.33。13门窗工程未对预埋件,锚固件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验收.33.14在砌体上安装门窗用射钉固定。33.15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筏垫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不符合设计要求.33。16木门窗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不符合标准规定。33。17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33。18木门窗框扇的安装不牢固,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33装饰装修工程33。20金属门窗框、副框及窗扇安装不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开关不灵活、不严密;推拉门窗扇无防滑
23、落措施。33。21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不符合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未使用安全玻璃。33。22门窗玻璃裁割的尺寸不正确;安装后的玻璃有裂纹,损伤和松动。33。23吊顶工程未对人造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检。33.24吊顶工程未对其内管道、设备、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件、吊顶龙骨安装等项目进行隐蔽验收33。25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33。26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不牢固。33。27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不符合设计要求.33。28饰面板(砖)工程未对室内花岗石的防射性,粘结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
24、吸水率进行复验或复验不合格.33。29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无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拨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接强度检测报告。33。30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33.31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后置件的现场拉拨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不牢固。33。32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33。33饰面砖粘贴不牢固.33.34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空鼓、裂缝。33.35幕墙工程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33。36铝塑复合板、石材、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等及其性能指标未复验
25、.33。37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不具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已过期.33。38立杆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度未给计算确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33。39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33.40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和横梁的连接及面板的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牢固。33.41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未通过计算确定并小于5mm。33.42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不符合规范的规定33.43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无防松动措施。33。44玻璃幕墙渗漏。33装饰装修工
26、程33.45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无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33。46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其颜色、图案不符合设计要求。33.47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不符合规范的规定要求。33.48涂饰工程涂饰不均匀,粘结不牢固,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33。49护栏高度、间距、安装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不牢固.34建筑地面工程34.1护栏玻璃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34.2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进场的材料没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没有复检报告。34.3厨房、厕浴间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与连接个面层的标高差不符合设计要求。34。4水泥砂浆、混凝土强度试块的
27、组数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34.5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34。6基土采用游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34.7基土不密实,压实系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34。8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未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34。9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未设计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未按规范设置.34。10防水隔离层渗漏,坡向不正确,排水不通畅。34。11板块踢脚线施工时,采用石灰砂浆打底.34。12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不牢固,空鼓。34.13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未检
28、查安全和功能项目或检查不合格35屋面工程35。1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未进行图纸会审,且未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35.2屋面工程的防水层由未给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施工;作业人员未持有效上岗证.35。3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无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不符合现行图标和设计要求。35.4找平层的排水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35。5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不符合要求。35。6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不符合实际要求。35.7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无平整,压光有酥松、起沙、起皮现象.35.8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现密度,导热系数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不符合设计要
29、求。35。9保温层的含水率不符合设计要求.35屋面工程35。10卷材铺贴方向不符合规范规定。35.11铺贴卷材采用搭接法时,其未错缝搭接,搭接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35.12防水层有渗漏或积水现象。35。13防水层在天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35.14防水涂膜施工不符合规范规定要求。35.15防水层的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35.16屋面工程完工后未进行淋水或水检验。35.17密封材料嵌填无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有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35。18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35.19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不符
30、合设计要求,有渗漏现象。35。20平瓦铺置不牢固;地震设防地区域坡度大于50的屋面未采取固定加强措施。36建筑给排水分部36.1现场缺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36.2未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36.3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时未报验使用,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36。4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未形成记录。36。5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水措施的.36。6管道哟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未按规范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的。36.7管道离墙距离应统一;管道坡度、垂直度;支、吊架管卡间距未在规
31、范允许偏差范围内。36.8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或套管长度不够。36.9管道系统未按要求做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水试验、通球试验。36.10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未符合要求36。11生活给水系统在验收前未冲洗和消毒,并未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提供检测报告36。12敞口水箱未做满水试验或密闭水箱(罐)未做水压试验。36。13排水塑料管伟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装设伸缩节、检查口、清扫口、阻火圈、防火套管的.36.14地漏应统一标高,不宜过高或过低影响观感及使用.36.15消防箱上未加过梁保护。36.16卫生器具安装位置准确、牢固
32、、流水通畅、接头严密;不符合要求36。17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未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报验的。36。18未按已审批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实施,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6。19排水接头配件使用违反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6.20消防设施系统未规定防腐施工。36。21消防栓口位置、标高未按规范要求统一36。22喷淋头等消防配件未弹线固定在统一标高或直线上,影响观感。37建筑电气分部37。1现场缺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制度37.2未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37.3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进场时未报验使用,或未经监理工程
33、师核查确认的。37。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和设备未自检合格就进行报验的。37。5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未形成记录。37。6砼浇灌中,有暗配管的部位未安排人员值勤。37。7安装和调试用计量用表应检定合格;使用时未在有效期内.37。8配电箱宽度大于等于300mm时未加过梁保护。37。9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纺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未按规定施工。37。10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电缆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按规范接地可靠;不符合要求37。11电缆桥架未按规定设置伸缩节、补偿装置以及防火隔堵措施。37。1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
34、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37。13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未设置补偿装置。37。14电缆敷设前未绝缘测试。37。15灯具安装钱未进行导线绝缘测试。37.16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未测试合格,进行通电试验.37.17未按设计要求做总等电位连接、辅助等电位连接、局部等电位连接。37。18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未按要求一致37.19灯具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未按接地或接零保护。37。20插座接线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相序连接。37。21未做照明通电连续试运行或试运行中未按规定每2h记录一次。37。22接地装置焊接中,搭接长度、
35、施焊面不符合规范要求。37.23屋面金属构件、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金属门窗,未按要求接地.37.24暗埋灯头盒未弹线定位的,暗配管接口未成品保护。37。25同一场所开关、插座、配电箱未弹线定位在同一规范标高。37。26未按已审批的施工图、施工方案实施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37。27暗配线管等到成品未做好成品保护的,造成缺陷。37.28导线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38智能建筑分部38。1智能化施工前应具有开工报告,现场具有质量管理检验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应提供保证正常施工的施工力量、工具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38。2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
36、制度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标志。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未见资料未中文文本.不符合上述规定.38。3设备、材料和软件进场时必须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GB50339的要求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签字确认。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和软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上述规定。38。4施工现场应设有符合产品存放环境要求的库房,到场的材料和设备要分门别类,整齐存放,进场验收合格和不合格产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符合上述规定。38。5智能化工程不按照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进行施工,擅自修改设计,工程中出现设计变更不填写更改审核表。38.6施工中不和建筑、
37、管线预埋及其它专业、工种密切配合,及时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电气、建筑装饰、电梯等相关分部工程的工序交接和接口确认。38.7施工中损坏其它专业、工种已完成的工程,污染墙面、地面,未做到人走地净。38.8未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实施隐蔽作业.38.9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未对系统进行自检,未对检查项目逐项检测,未根据各个系统的不同要求在合理周期内对系统进行联系不中断试运行,未认真填写试运行记录和报告。38。10对通信系统进行通电检查,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等内容的测试应在不同阶段进行。测试方法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操作程序要求,并按规定的专用仪表完成测试.不符
38、合上述规定。38。11信息网络设备开箱后位通电检查,有序列号的设备进场时未登记设备的序列号,并做好记录.38。12设备监控系统中,未做好材料的外观检查,未按设计文件要求预留好设备的控制信号接入点、预埋管和预留孔的位置。38。13检测与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未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信号的方式运行。38.14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检测,未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38.15安防系统中的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器性能和功能未进行自检,自检部分未采用逐
39、点测试的形式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38。16综合布线系统在施工完成后未对工程安装质量、观感质量和系统性能检测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做好整改工作,并认真填写系统自检表。38.17安装同一室内的信息插座面板未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插座未有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的标签.1. 各检查项目在投入使用前或施工前,监理部必须按要求监理落实到位。2. 在使用后或施工时,监理部对未按要求做到位的单位应采取措施或扣除违约金.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扣款通知单编号:收件人(施工单位名称)我公司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违反施工合同(通用、专用)条款 条,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对你单位执行 元(大写: )扣款,该笔款项将直接从你单位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签发单位:签 发 人:签发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本通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