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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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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申 报 指 南 2018年4月 目 录 1、农村土地流转及特色产业引导示范项目申报指南(3-7) 2、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8-15) 3、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示范主体奖补项目申报指南(16-20) 4、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21-28) 5、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项目申报指南(29-32) 农村土地流转及特色产业引导示范 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农村土地流转及特色产业示范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规模流转,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等环节建设;以及开展产品原产地保护、“三品”认证等。 二、项目扶持方式 对2016年1月-2017年12月新增流转连片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并与农户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5年以上;或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且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规模特色基地进行补助。 三、项目扶持对象 发展特色基地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已获同类项目资金补助的不得申报,茶园规模流转由茶业局另行组织申报。 四、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必须带动当地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2户以上,申报主体为龙头企业的必须联系1-2个贫困村。 (2)申报主体必须在基地内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 (3)申报主体基地生产所需农药40%以上,须从农药集中配送网点采购或直供。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休宁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1500字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3)填报农村土地流转农户基本情况登记表,除所流转土地为原集体承包经营外,申报主体须提供与农户签订的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并附流转地块土地确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4)基地农产品生产纪录等农业标准化生产证明材料,基地有“三品一标”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申报主体从农药集中配送点购置农药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带动贫困户的证明(包括带动贫困户人员名单、带动方式和贫困户收益情况),如所在行政村确无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需附当地乡镇政府无贫困户、贫困人口证明。 (6)龙头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登记证(复印件)。 (7)项目申报承诺书。书面承诺所流转土地、带动贫困户、基地生产经营等相关内容的真实性。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农委经管科 联系电话:7530415 附件1 休宁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产业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基地规划面积(亩) 已建设面积 2016年-2017年流转新建面积 基地地点 是否获市级以上农业 标准化示范基地证书 认定部门、 时间 近两年获县级财政 扶持情况 获得“三品”认证情况 产业基地概况:(产业基地规模、相关技术应用、经济效益、土地流转规模、管理制度等,500字以内) 所在乡镇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基地土地流转农户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流出土地户主姓名 所属村组 流转面积 流转期限 起止时间 流转方式 流转土地具体地名 是否乡镇备案 户主联系方式 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资金重点投向:休闲农庄CI设计、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内路标路牌、停车场、网络、公共卫生、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等。 二、项目实施主体 依法设立并从事休闲农业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休闲农庄。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农庄(园)内休闲农业基地规划科学、特色鲜明、环境优美; (2)农庄内年综合营业收入达200万元,年接待游客人次及年经营收入较上年提升10%以上。 (3)示范带动能力强,有一定比例的生产加工基地,农庄直接就业人数达20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户10户以上。 (4)农庄有接待客人的就餐设施,有接待游客的标准客房,各种相关设施齐全。 四、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资金规模30万元,实行竞争性申报,重点扶持10个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资金3万元。各乡镇根据申报条件,各推荐申报1家。2017年度已获上级同类项目资金(省、市)补助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如实填报。每个项目文本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1500字休闲农庄建设情况汇报 3、休闲农庄建设相关图片资料 3、附项目申报承诺书。书面承诺查询验证企业的纳税、社会保险缴纳、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农委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7530527 附件1: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休宁县农业委员会 制 休宁县财 政 局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2、总投资(万元) 其中:申请县级财政补助 3 项 目 概 况 4 投资 必要性 5 市 场 分 析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8 投 资 构 成 项目实施内容 金 额 其中财政补助 合 计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示范 带动 作用 生态 环境 影响 销售 收入、 利润 10 项目单位责任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 业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优(A) 中(B) 差(C)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A B C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A B C 3、项目建设必要性 A B C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A B C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A B C 6、项目建设方案 A B C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A B C 8、投资构成 A B C 9、财务效益 A B C 10、示范带动作用 A B C 11、生态效益 A B C 综合评审结果 项 目 评 审 专 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 专家签字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申请县级财 政补助 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示范主体奖补项目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为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特色种养业扶贫,对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劳务联结、贷款担保、技术服务、托管服务等方式,在贫困村建立特色产业基地、帮助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且带动贫困户数量大、效果好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 二、项目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可申报: (1)开展股份联结,引导与组织贫困村、贫困户以土地(山场、水面)等资源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持奖补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配的。 (2)开展订单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有产品销售需求的贫困村、贫困户,其签订长期农产品销售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实行“市场价+一定比例上浮"等保护价收购;并以返利的方式让贫困村、贫困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的。 (3)开展服务联结,新型农业主经营主体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品种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和仓储物流等服务,以及订金预付、贷款担保等服务,实行服务费用优惠或免收的。 (4)开展劳务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数量较大(人数在5人以上),合理确定工资水平,保障贫困户工资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划出部分基地、设施设备分包给贫困户管理,实行“保底工资+超产分成"的分配的。 (5)通过其它形式参与特色种养扶贫,带动能力强、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根据扶贫成效,每个示范经营主体安排资金1-3万元。各乡镇根据申报条件,各推荐申报1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示范主体奖补项目申报表 (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特色种养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500字以上)。 (3)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的扶贫结对帮扶协议书。 (4)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人员基本信息表 (5)乡镇政府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的相关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农委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7530527 附件1: 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示范主体奖补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带动产业名称 建设基地面积 结对帮扶模式 帮扶贫困村 帮扶贫困户户数 帮扶贫困人口数 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开展情况概况:(包括:结对帮扶方式,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帮扶成效等,500字以内) 所在乡镇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人员基本信息表 序号 贫困户基本情况 带动方式 备注 户主姓名 贫困人口数 所在村组 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对家庭农场于2016-2017年度的贷款实行贴息补助,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基地建设,机械设备采购,创建农业品牌和开展标准化生产等。 二、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带动当地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2户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2)申报主体必须在基地内按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 (3)申报主体基地生产所需农药40%以上,须从农药集中配送网点采购或直供。 (4)家庭农场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5)有比较完整真实的财务收支记录。 三、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按家庭农场年度实际付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乡镇根据申报条件,组织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4)。 (2)申报的家庭农场与贷款银行贷款合同、利息单(或利息支付凭证)(2016年1月—2017年12月)原件。对同笔贷款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的家庭农场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4)农场农产品生产纪录等农业标准化生产证明材料,基地有“三品一标”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带动贫困户的证明(包括带动贫困户人员名单、带动方式和贫困户收益情况),如所在行政村确无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需附当地乡镇政府无贫困户、贫困人口证明。 (6)农场从农药集中配送点购置农药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农委经管科 联系电话:7530415 附件1: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休宁县农业委员会 制 休宁县财 政 局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2、总投资(万元) 其中:申请县级财政补助 3 项 目 概 况 4 投资 必要性 5 市 场 分 析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8 投 资 构 成 项目实施内容 金 额 其中财政补助 合 计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示范 带动 作用 生态 环境 影响 销售 收入、 利润 10 项目单位责任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 业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优(A) 中(B) 差(C)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A B C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A B C 3、项目建设必要性 A B C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A B C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A B C 6、项目建设方案 A B C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A B C 8、投资构成 A B C 9、财务效益 A B C 10、示范带动作用 A B C 11、生态效益 A B C 综合评审结果 项 目 评 审 专 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 专家签字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申请县级财 政补助 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项目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对获得省、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进行奖补,鼓励与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组建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申报主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 (1)获得省、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2)已组建的各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扶持资金规模 (1)对获得省、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每家安排奖补资金3万元。 (2)对按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标准组建,并规范运作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家奖补1万元(不含已获得省、市示范联合体)。 四、申报材料要求: 省、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所需报送材料 (1)填报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奖补项目申报表 (2)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近年来发展情况汇报(2000字以上) 非示范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申报所需报送材料 (1)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奖补项目申报表 (2)联合体成员一览表 (3)龙头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 (5)联合体内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6)龙头企业、合作社财务报表,家庭农场收支记录 (7)乡镇政府提供的带动农户收入证明 (8)联合体章程 (9)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所签订的合作生产经营合同 (10)联合体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1)联合体建设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县农委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7530527 附件1: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项目申报表 联合体名称 地 址 龙头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电 话 合作社数 家庭农场数 基 本 情 况 1、产业化联合体基本情况 2、 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包括牵头企业、联合体内各个合作社、家族农场生产经营情况)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经营地点 法人 经营范围或面积 年业务收入 (万元) 联系电话 备注: 家龙头企业, 个专业合作社, 个家庭农场,总面积 亩,2017年度业务总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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