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工程
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洪水灾害引发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保障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电总[2005]1438号)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基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各施工区、办公和生活区等场所突发洪水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二章 事件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第五条 [洪水灾害的几种类型]
洪水灾害的形成受气候、下垫面等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可以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洪水和风暴潮洪水等。其中河流洪水依照成因的不同,又可以分作以下几种类型:
(一)洪水是最常见的威胁最大的洪水。它是由较大强度的降雨形成的,简称雨洪。河流洪水的主要特点是峰高量大,持续时间长,灾害波及范围广。
(二)山洪是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的洪水。由于山区地面和河床坡降都较陡,降雨后产流和汇流都较快,形成急剧涨落的洪峰。所以,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强等特点。
(三)冰凌洪水主要发生在黄河、松花江等北方江河上。由于某些河段由低纬度流向高纬度,在气温上升、河流开冻时,低纬度的上游河段先行开冻,而高纬度的下游河段仍然封冻,上游河水和冰块堆积在下游河床,形成冰坝,也容易造成灾害。在河流封冻时也有可能产生冰凌洪水。
(四)溃坝洪水是指大坝或者其他挡水建筑物发生瞬时溃决,水体突然涌出,给下游地区造成灾害。这种溃坝洪水虽然范围不太大,但是破坏力很大。此外,在山区河流上,在地震发生时,有时候山体崩滑,阻塞河流,形成堰塞湖。一旦堰塞湖溃决,也形成类似的洪水。这种堰湖溃决形成的地震次生水灾的损失,往往比地震本身所造成的损失还要大。
第六条 [洪水的危害性]
(一)洪水灾害指的是因洪水急流或河湖泛滥所造成的灾害。
(二)洪水除危害农作物外,还破坏房屋、建筑、水利工程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等,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
(三)洪水出现频率高,波及范围广,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洪水不但淹没房屋和人口,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而且还卷走人产居留地的一切物品,包括粮食,并淹没农田,毁坏作物,导致粮食大幅度减产,从而造成饥荒。
(四)洪水还会破坏工厂厂房、通讯与交通设施,从而造成对国民经济部门的破坏。
第七条 [遇洪水时的应对措施]
遇到洪水最先采取的措施就是迅速登上牢固的高层建筑避险,而后要与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分析洪水中人员失踪的原因,一方面是洪水流量大,猝不及防;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的人不了解水情而涉险渡水。所以,洪水中必须注意的是,不了解水情的人一定要在安全地带等待救援部门的救援:
(一)如果预知洪水即将到来,且不是很严重,无需逃离,为防止洪水涌入室内,最好用装满沙子、泥土和碎石的沙袋堵住大门下面的所有空隙。如预料洪水还要上涨,窗台外也要堆上沙袋。
(二)洪水到来时难以找到适合的饮用水,所以在洪水来之前可用木盆、水桶等盛水工具贮备干净的饮用水。如洪水持续时间较长,应注意在自己暂时栖身的地方储备一些食物、保暖衣物和烧水用具。准备好医药、取火等物品;保存好各种尚能使用的通讯设施,可与外界保持良好的通讯、交通联系。
(三)如水灾严重,所在之处已不安全,应考虑自制木筏逃生。床板、门板、箱子等都可用来制作木筏,划桨也必不可少。也可考虑使用一些废弃轮胎的内胎制成简易救生圈。逃生前要多收集些食物、发信号用具(如哨子、手电筒、颜色鲜艳的旗帜或床单等)。
(四)洪水到来时,不要惊慌,冷静观察水势和地势,然后迅速向附近的高地、楼房转移。选择的避难所一般应选择在距家最近、地势较高、交通较为方便处,并有上下水设施,卫生条件较好。在城市中大多是高层建筑的平坦楼顶,地势较高或有牢固楼房的学校、医院等。
(五)离开房屋逃生前,多吃些高热量食物,如巧克力、糖、甜点等,并喝些热饮料,以增强体力。注意关掉煤气阀、电源总开关。如时间允许,将衣被等御寒物放至高处保存。
(六)如洪水来势很猛,就近无高地、楼房可避,可抓住有浮力的物品如木盆、木椅、木板等。必要时爬上高树也可暂避。切记不要爬到土坯房的屋顶,这些房屋浸水后容易倒塌。
(七)如洪水没有漫过头顶,且周边树木比较密集,可考虑用绳子逃生。找一根比较结实且足够长的绳子(也可用床单、被单等撕开替代),先把绳子的一端拴在屋内较牢固的地方,然后牵着绳子走向最近的一棵树,把绳子在树上绕若干圈后再走向下一棵树,如此重复,逐渐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地方。
第三章 洪水灾害事故分级
第八条 按照洪水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
(一) 特别重大事故或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灾害。
(二) 重大事故或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灾害。
(三) 较大事故或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灾害。
(四) 一般事故或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灾害。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应急组织体系]
(一)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成立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内容及相关职责见《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基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二)工程承包商成立工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各分包商项目经理、工程承包商各部门负责人、设计院设总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三)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部。在应急指挥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组建应急救援小组,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具体协调、指导现场洪水灾害事故(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工程承包商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2.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本单位应急管理制度。
3.组织参建人员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组织预案演练。
4.准备应急经费,配备应急设备,建立管理台帐,加强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5.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全面指挥、协调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6.负责及时汇总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向业主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7.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与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二) 应急办公室职责:
1. 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
2. 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3. 对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4. 组织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 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协调。
6. 负责向业主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工程承包商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工程承包商组织成立各应急救援小组,其职责如下:
(一) 抢险救灾组:工程承包商工程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施工设备恢复。
(二) 物资供应组:工程承包商物资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用。
(三) 综合协调组:工程承包商综合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负责与地方政府联系协调,提供法律支持。业主总经理工作部协助。
(四) 善后工作组:工程承包商综合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负责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伤亡家属安抚、救助。
(五) 专家咨询组:工程承包商工程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相关技术信息收集、咨询,联系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六) 事故调查组:工程承包商安保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会同事故调查组、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原因分析、定性、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制定落实等工作。
第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急处置小组职责]
(一)按规定制定《洪水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及时更新发布,同时上报、通报相关方。
(二)执行应急处置小组轮流值班制度。应急处置小组所有成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现场洪水灾害事故发生时,值班领导应承担救援组长职责,指挥应急救援各小组开展有效救援工作。
(三)保证现场应急处置所需要的人力、物资与装备。
(四)发生洪水灾害事故后,立即启动《洪水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
第十三条 [危险源监控]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防汛值班室要每天发布气象预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对防汛重点部位水情、雨情的监控,特别是进入汛期后或是遭遇强降水和持续阴雨天气时,进行全天侯监控,有情况及时向防洪度汛领导小组报告。
(二)防洪度汛办公室开展经常性的组织防汛安全巡查、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掌控现场防洪安全情况,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必须有人值守,保证一旦发生洪水灾情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响应和处置。
第十四条 [洪水灾害监控方式、预防方法]
(一)地势低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将每个进入门进行“小包围”措施。如沙封堵、排水泵、放置挡水板等。
(二)低层电器插座、开关等尽量移装在离地1.2米的安全地方。
(三)及时清理倾倒垃圾及废弃物,以防堵塞。
(四)外积水漫入室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伤人。
(五)在户外积水中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贴近建筑物行走,防止跌入井、地坑等。
(六)不要将垃圾、杂物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积水成灾。
(七)应在雨季来临之前检查房屋,维修房顶。
(八)交接班时遇洪水期间下班人员必须留下值守协助接班人员处理灾情。
第十五条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洪水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汇报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各个专业小组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十六条 [预警报告]
对可能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现场,各分包商安排专人重点接收和查看网络天气预报,落实监测与监控,及时分析和评估重点监测与监控信息。及时报告监测与监控情况,对风险高、隐患大的信息立即报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监部门,施工单位负责人将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关安全措施等向本单位职工通告,并向工程承包商应急办公室汇报。
第十七条 [预警等级与预警行动]
(一)洪水预警等级及信号。依据洪水量级及其发展态势,洪水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
1.蓝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
2.黄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
3.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
4.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堤防设计水位/堤顶高程/50年一遇水位。
(二)工程承包商防洪度汛办公室根据异常洪水天气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恶劣天气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以上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三) 预警命令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发布,经应急指挥部签发的调度通知形式,发业主、监理以及各施工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 [预警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中。
(二)保证安全生产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定期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防止各类洪水灾害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四)落实天气预报上墙公布制度。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当地气象台的预报内容填写好,遇洪水应使用警示提醒。
(五)所有机械设备、电气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防汛的多项设备保护工作。
(六)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洪水能力,以防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七)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住房及时做好修理和预防措施。对存在隐患的危房需马上做好转移与安置工作。
第十九条 [预警结束]
经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评估显示不可能发生恶劣天气或者经采取相关措施危险已解除,经应急指挥部主任批准,由应急办公室发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并措施。同时,继续组织监测监控。
第六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条 [信息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程承包商应急指挥部报告。发生人身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业主应急办公室报告,业主在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江陵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华电湖北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同时按要求及时报送至集团公司和当地电监部门。
第二十一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第二十二条 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第七章 应急响应
第二十三条 [响应分级]
按国家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中洪水灾害事故分级进行响应。
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第二十四条 [响应程序]
发生恶劣天气事故→迅速启动现场处置,同时报告单位领导→领导接警后迅速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工程承包商应急管理办公室→实施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评审改进。
第二十五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施工现场恶劣气候条件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接到洪水灾害险情(事故)报告,启动预案后,组织各有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布置救援,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施工现场洪水灾害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工明确、职责明确、有效组织。
(三)防洪度汛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安全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隔离保护与警戒,指挥交通,确保道路畅通,安排专人值守,夜间设红灯警示标志,保证救援现场秩序。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适合恶劣天气事故类别的应急防护装备,救援应急用车等设施,为恶劣天气事故提供除医疗药品之外的物资保障。
(五)通信组做好现场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将总指挥的命令及时传递给各小组,根据恶劣天气事故现场情况和总指挥授权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六)抢险救援组结合事故现场情况,疏散尚未撤离的闲杂人员,提供或开辟出安全通道,或将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使伤员在安全地带得到救治。
(七)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领导,指示项目部医务人员对救出的伤员进行医疗救护,对因医疗条件制约需外送救医的人员,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车辆送至业主工地医务所,并继续监视,如有需要,再共同护送至和就近的当地医院,并同时拨打110急救电话,以利伤亡病情能得到更好救治。
第二十六条 [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救援结束后,由事故救援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救援行动结束。救援人员撤离现场,由善后处理组继续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争取尽快恢复施工。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明确:
(一)事故情况上报: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此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详细情况。
(二)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此次应急救援行动的各项资料,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小组的工作。
(三)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本次救援工作的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信息发布]
(一)突发应急事件新闻发言人由工程承包商指定负责人发布;现场救灾过程中的新闻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规定指定。
(二)按照工程承包商制定的相关信息发布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发布内容由业主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章 后期处置
第二十八条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管控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和内部通报。
第二十九条 实时发布信息,对事故善后处理情况进行公示,以尽快消除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三十条 事发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组织施工人员恢复生产秩序。
第三十一条 事发施工单位应积极稳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第三十二条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并保证实施到位,根据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根据本次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所反应出来的问题或不足,对本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章 应急保障
第三十四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工程承包商和各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保障救援机构、队伍之间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五条 [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各施工承包商要成立由领导、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一线重要岗位人员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在应急救援预案中明确。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与工程承包商、地方救援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应急救援协作机制,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和可靠性。
第三十六条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一)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二)医疗救护物资包括:医药箱、担架、创可贴、紫、红药水、氧气瓶等基本医药用品。
(三)交通工具:现场应配置一辆值班用车,以备应急使用。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第三十七条 [技术保障]
应急救援技术保障由总包及分承包商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组成,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第三十八条 [经费保障]
各参建单位财务设置应急预案专项费用,确保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状态时的及时拨付。
第三十九条 [其他保障]
(一)交通运输保障:办公室要做好应急保障车辆车况良好外。应急启动后,要及时安排或从外部单位借调运输车辆保障救援工作。
(二)治安保障:应急救援小组保持与业主、当地公安机关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救援工作期间的安定。
(三)医疗保障:保持与当地医疗实施较为完善、距离较近的相关医院的联系,保证医疗设备和人员能及时到位。
(四)后勤保障:后勤保障配备足够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章 培训和演练
第四十条 [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工程承包商按计划组织各参建单位施工场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一)依据应急预案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第四十一条 [培训的内容]
(一)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各类恶劣气候的预案内容,如:遭遇洪水时如何避险、逃生、疏散等的应对措施,以适应救援工作需要。
(二)提高培训人员对洪水急救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训人员应该认识到,生命无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洪水急救培训工作就是在为职工建筑生命的保护屏障,因此必须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只有培训人员的认识提高了,责任心增强了,培训工作才不至于流于形式,培训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三)定时对工人宿舍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因宿舍、设备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职工生活不便的问题,做出妥善安置。杜绝因洪水灾害等带来的危害。
(四)做到在洪水灾害等恶劣气候下有备无患,处变不惊,临危不乱,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恶劣气候安全事故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十二条 [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第四十三条 [演练]
工程承包商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有效的培训,做到参建单位管理及施工人员每年演练一次,应急演练的开展方式可根据条件,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综合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应根据情况不定期举行演练,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查找不足,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演练目的:
(一)测试预案和计划的充分程度。
(二)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三)测试现有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四)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第十一章 责任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业主综合预案管理规定,对事故和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失职或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分包商项目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洪水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上报总包、监理、业主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预案由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四十七条 每三年对本预案组织一次评审,并视评审结果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完善或修订。
第四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工程承包商应急指挥体系
2.工程承包商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3.地方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公司联系方式
附件1
工程承包商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各副经理
成 员: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总
各分包商项目经理
应急办主任: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安全部经理
附件2
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主任
陈利平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经理
18607235505
副组长
杨淑平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副经理
18607235526
马 超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副经理
18607236126
郝新彪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部项目副经理
18600015711
成 员
董 冰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安全管理部经理
18653177733
杜 军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工程管理部副经理
18607236221
王承华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18715682585
吴炳明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综合管理部经理
18671630099
贺立国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物资管理部经理
18647975242
吕桂荣
中国华电工程江陵项目计划经营部副经理
18507232828
力 顺
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总
13808608660
刑大伟
十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江陵项目部经理
13657140288
鲁道明
安徽电建二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
18363643857
熊文波
湖北电建二公司江陵项目经理
13871276875
彭晓月
中建三局公司江陵项目经理
13659848038
刘尧星
湖南火电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
13907332794
向世练
中冶武勘公司江陵项目部经理
13098887088
李 睿
上海申元江陵项目部经理
13761177367
闵绍龙
荆州九鑫江陵项目部经理
13972351966
陈芝东
长沙建工江陵项目部经理
13451239909
高 翔
德通建设江陵项目负责人
18053426896
附件3
地方政府部门、电力监管机构联系方式
单 位
值班电话
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办
8857119
江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办邓主任
18995856199
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0716-8100971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027-88107501
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公司
业主、华电工程联系方式
单 位
值班电话
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安委办):
010-83566180、6179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027-88708012、18907110396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18272200388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867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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