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移交单由我公司施工的*绿化于2011年3月开始施工,至2011年6月竣工。并于2013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该工程养护期为一年,现我公司对该工程养护期已届满.且目前苗木长势良好.因此,我公司要求将该工程进行移交.特此报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养护单位:*接收单位:*2017年12月11日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