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湖北某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招标人地址:
二O一一年八月
某中心外墙亮化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
3、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根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参加,不得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5、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作中途退标处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中心外墙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某中北路
3、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某中心外墙亮化工程的设计;
2、某中心外墙亮化工程的施工.
第四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函
(2)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3) 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
(4) 工程费用报价表
(5) 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业绩证明材料等)
(6) 管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务等)
(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8) 近三年的工程业绩
第五条 商务标报价说明
(一)亮化工程设计收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投标单位结合市场行情报价.
(二)施工报价依据:按有关规定,土建部分、安装部分单独报价.
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在标书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统一装订,且均被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
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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