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煤股份108号平煤股份企业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方面推进企业开拓掘进战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要求及考评评级措施(试行)要求,并参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考评管理措施(试行)(中平12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相关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补充要求(中平181号)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各原煤生产单位必需严格实施本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出本单位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使开拓掘进各项工作全方面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二章 开拓掘进技术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三条 各原煤生产单位开掘部门应建立技术资
2、料档案,包含施工图设计、巷道开口通知单、作业规程及补充方法、设备安装申请单、巷道贯通通知单、贯通方法、隐蔽工程统计、锚喷试块强度检测统计、锚杆拉拔试验台账、巷道位移观察统计和工程完工移交验收汇报单等内容。技术资料档案保留时间应为巷道报废后十二个月以上,关键巷道技术资料应永久保留。第四条 科(区)、队两级必需建立巷道施工台账。开拓科(区)施工台账内含:巷道名称、煤岩别、设计长度、设计断面、支护形式、开工日期、贯通日期、施工队伍、施工队长、技术责任人、跟班干部等信息。基层单位台账(验收报表)要求逐月建立,逐日填写,内含:巷道名称、具体改变信息、逐排施工责任人(跟班干部、班组长)、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
3、信息,施工结束后统一交由开拓科(区)存档。第五条 正规施工开掘工作面资料统一放在一个档案盒,包含:开口通知单、开工验收单、日常多种地质预报、水文预报等相关通知、施工图纸、作业规程及施工方法、贯通纪要、完工移交手续等。第六条 立即对施工图纸进行标注(不低于三天标注一次、有改变情况随时上图)。内容包含:测点情况、施工进度、煤层改变、地质结构、支护变更等基础情况,和对应上述情况位置和日期等信息。月和月施工进度之间采取不一样颜色进行涂绘区分。第七条 开掘作业场所应悬挂规范巷道平面部署图、施工断面图、供电系统图、炮眼部署图、爆破说明书(断面截割轨迹图)、正规循环作业图、工程质量标准、关键安全技术方法和避
4、灾路线图等内容。牌板材质和格式要统一、美观。第二节 工程设计第八条 矿井开拓部署要坚持合理集中、优化通风和生产系统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矿井及采区通风及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开拓掘进工作面数量,避免造成通风系统复杂和采掘接替不合理现象。第九条 设计前,地测部门必需提供可靠地质说明书及地质力学评定资料。第十条 设计时,要充足考虑影响巷道围岩应力原因、围岩性质、巷道所处标高和垂深、巷道周围地质结构、巷道断面等,合理选择支护材料、支护形式,确保在设计服务年限内,支护断面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巷道开口位置标准上应选择顶板稳定、支护完好地点,避开地质结构区,压力集中区、顶板冒落区。新掘巷道和原有巷道方位要
5、保持较大锐角夹角(标准上大于45)。第十一条 从有利于巷道围岩稳定性,降低围岩松动圈出发,应优先选择综掘机破煤(岩),采取爆破落煤(岩)必需采取光面爆破技术。第十二条 支护材料选择必需符合平煤股份企业巷道支护参数选择及施工管理暂行要求(平煤股份52号)要求。第三节 开拓掘进作业规程第十三条 作业规程编制应严格实施相关规范开拓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指导意见(平煤股份195号)。采取统一格式、图例、计量单位,并结合实际,不得漏项。出现字图例不规范、内容不全、使用计量单位不标准、专业技术术语不正确、编制内容不结合实际等,均视为不合格作业规程,应重新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必需严格根据“一工程、一方法”标
6、准进行作业规程编制,做到文图并茂。第十五条 因地质条件改变、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等,必需立即编写补充方法,并推行审批落实程序。第十六条 作业规程编制必需依据下列资料:(一)审批采区设计;(二)审批该阶段瓦斯、水文资料及地质说明书;(三)开口巷道邻近工程(采面)矿压显现规律或矿压观察资料;(四)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开掘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五)安全制度应包含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瓦斯和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瓦斯检验制度、通风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第十七
7、条 作业规程必需根据平煤股份企业安全技术方法审批制度(平煤股份98号)要求相关单位和领导参与审批并签字。第十八条 各原煤生产单位开拓副总工程师负责安排主管技术人员对施工工程最少每2个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复查要有统计,复查意见由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同意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立即向职员落实。第十九条 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在开工前3天向施工人员落实。第一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员向班组长以上人员落实;第二次由队长主持,队技术员向全队职员落实。以后每个月最少重新落实一次。第二十条 每次落实作业规程,参与人员全部必需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落实后要对每个职员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进行补考,直
8、至及格。不然,不准上岗。第二十一条 井下避灾线路要有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带队熟悉。第三章 开拓掘进施工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二十二条 必需坚持“一工程,一方法”,坚持干部跟班上岗和业务保安分片包干制度。第二十三条 巷道施工中,必需严格实施敲帮问顶制度,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超出要求空顶距必需先支护后掘进。第二十四条 全部正在施工开拓掘进巷道,必需严格落实巷道巡查制度,发觉隐患必需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必需在料场存放足够应急抢险物资,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第二十五条 巷道施工应坚持一次成巷,严格根据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坚持班中评定和班后验收,并设置专门验收台账
9、,不合格工程果断给予返工。施工现场必需采取挂牌管理或油漆标注形式进行施工责任人标识。第二十六条 维修巷道时,除强令撤人情况外,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由专员进行顶板监护。更换巷道支护时,应按先架后拆标准进行,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需加固工作地点周围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需立即找顶,进行永久支护。第二十七条 巷道施工必需确保巷道轮廓成型完整,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并纳入验收考评制度。爆破施工,岩巷必需实现光面爆破;煤及半煤岩爆破后,必需留有预留层(视岩性确定宽度),手稿刷大成巷。掘进机作业时,必需设专员指挥,遇巷帮正常切割无法确保轮廓成型
10、完整时,必需留有预留层(视岩性确定宽度),手稿刷大成巷。第二十八条 沿空送巷施工为避开动力影响,必需在回采工作面结束,待岩层活动完全稳定后方可进行。第二节 临时支护第二十九条 全部开掘工作面,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需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求。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全部必需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三十条 使用前探梁做临时支护时,要求每根卡子不少于3道、长度大于3.6米。安装在支护锚杆上时,螺母必需拧过锚杆尾部螺纹并拧紧。安装点不能少于3个。第三十一条 严禁使用柔性材料吊挂,必需接顶背实。不得使用圆管、轻轨及小于11#工字钢作为前探梁。第三十二条 巷道打顶柱作为临时支护时,必需使用内注式玻璃
11、钢单体支柱,不少于两根,且必需带帽、顶实。第三十三条 拱形支架前探梁应固定在距巷道中心两侧0.6米0.8米处位置,前探梁卡子必需卡紧棚梁,不得下滑。第三十四条 工字钢梯形支架,应使用卡在工字钢两边槽内前探梁卡子,便于卡子拆卸移动,前探梁卡子强度应能够承受3吨以上重量。第三十五条 采取机载前探临时支护时,强度必需达成设计要求。第三节 架棚巷道施工管理第三十六条 u型钢支护时,每个搭接点最少有1道拉杆,拉杆抗拉强度大于400MPa,用钢筋做拉杆时,钢筋直径大于20mm。U29型钢支架搭接长度大于400mm;U36型钢支架搭接长度大于500mm。卡缆不少于三道,必需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扭矩大于35
12、0N.m。第三十七条 梯形支护爆破施工时,靠近工作面10米内支护,在爆破前必需用防倒器联锁加固,防倒器应安设在棚腿长度二分之一处位置。第三十八条 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取补套措施,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第四节 锚杆、锚喷巷道施工管理第三十九条 加强开掘工作面矿压监测(一)开拓科(区)必需配置专(兼)职矿压监测人员,负责战线日常矿压监测资料搜集、整理和分析。(二)施工单位必需配置专(兼)职矿压监测人员,负责本单位矿压监测资料搜集、整理和分析。(三)作业规程内必需对锚杆、锚索拉拔试验、矿压监测内容给予要求,施工单位依据作业规程定时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及锚杆安装扭矩检验、并进行矿
13、压监测,做好原始台帐资料统计,台账设在开拓科(区)。开拓科(区)定时对锚杆(索)原始台帐统计、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锚杆扭矩扳手等检测工具完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四)锚喷巷道必需定时(每100m3做两组,每组三块)做混凝土强度检验:要求喷射时和实际结构部位相同,并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后,送交相关质检部门进行强度试验。(五)锚杆支护巷道每掘进3050m,由开拓科(区)牵头、地测部门配合进行顶板岩性观察和分析,当顶板岩性出现异常改变时,必需制订针对性方法。第四十条 煤巷矿压监测要求以下(一)煤巷锚杆支护必需进行巷道表面和深部位移、顶板离层、锚杆(锚索)受力情况等综合矿压监测,方便验证或修正锚
14、杆支护初始设计,评价和调整支护设计。(二)锚杆支护煤巷应安设综合监测测站;当围岩地质和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时,应增减测站和顶板离层仪数目;复杂地段必需安设顶板离层仪。(三)顶板离层仪必需挂牌管理,按安装时间前后进行编号,牌版上应清楚表明顶板离层仪编号、安装日期、初始读数、深部基点、浅部基点位置、观察责任人等内容。(四)顶板离层仪必需安设在巷宽中部或交岔点中心位置,顶板离层仪浅基点应固定在锚杆端部位置,深基点通常应固定在锚杆上方稳定岩层内300mm500mm,若无稳定岩层,深基点在顶板中深度应大于巷道跨度1.5倍。(五)顶板离层仪间隔距离、观察频度必需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求,观察数据必需定时分析并
15、有统计:距掘进工作面50m内天天不少于一次。在此范围以外,除非离层有显著增加,顶板离层仪观察频度可为每七天一次。顶板离层值超出设计顶板离层临界值时,应立即采取补强加固方法。(六)不能进行有效测读顶板离层仪应立即更换,新指示仪基点安设层位和高度应和原测点一致。第四十一条 巷道表面位移量监测(一)巷道表面位移监测必需采取十字布点法安设测站。(二)巷道变形观察站距掘进工作面50m以内天天一次, 50m之外每七天观察不少于二次。开拓科(区)矿压监测人员对搜集监测数据按观察时间、位移量建立坐标系,并描绘出时间、位移曲线,依据曲线判定围岩稳定情况。(三)当发觉巷道围岩移近速度急剧增加或一直保持较大值时,由
16、开掘副总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处理方法。第四十二条 树脂锚杆应采取快速安装工艺进行安装,螺帽必需使用机械扳手或力矩扳手拧紧。锚杆设计锚固力大于杆体屈服载荷,锚杆安装预紧力大于杆体屈服载荷4060。第四十三条 煤巷锚杆和岩巷锚喷巷道顶板及两帮支护均应采取树脂药卷锚杆,杆体屈服强度大于335MPa。第四十四条 沿空送巷、受动压影响、遇结构、综采切眼、大硐室及交岔点等,支护形式必需为锚网梁(索),锚杆屈服强度大于500MPa,锚索必需选择19丝高强钢绞线,直径大于22mm。第四十五条 锚杆支护巷道每班要进行巡回检验,对失效锚杆必需立即补打,顶板破碎或有离层现象地段必需加强支护。第四十六条
17、喷浆巷道掘进后应立即喷浆封闭围岩,初喷必需跟至工作面迎头(留出2排备检),复喷应在初喷混凝土终凝后进行,间隔时间在作业规程内给予明确,耙装机后必需成巷并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第四十七条 喷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一天抗压强度不低于5MPa,体积质量不低于2200kgm3,和围岩黏结强度不低于0.5MPa。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在终凝2h后应进行喷水养护,7d以内应一直保持混凝土处于潮湿状态,7d以外天天洒水一次,养护时间不低于28d。第四十八条 施工锚杆、锚索时必需在钎杆上做出标识,严格控制锚杆、锚索眼深度。第四十九条 锚索落后迎头距离必需在作业规程内给予明确,标准上应跟至迎头
18、。锚索紧跟开掘工作面施工时,涨拉力应为锚索设计载荷0.81.0倍。锚索落后施工时,涨拉力应为锚索设计载荷1.01.3倍。第五节 巷道开口施工第五十条 凡巷道开口前,有恢复利用老巷,必需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老巷维修方法,老巷维修质量必需达成质量标准化要求。第五十一条 在作业规程落实完成,开口位置明确,有恢复利用老巷已完成维修,水、电、风及设备已接通或到位,施工材料和抢险备用材料准备充足等情况下,由施工单位申请,经矿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第五十二条 不管采取何种掘进工艺和支护方法,作业规程及施工现场全部必需有开口施工放大图,施工方法、方法、步骤及对应条件下安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要求。第五十
19、三条 巷道开口前,必需先将开口周围巷道进行维修和加固。其加固方法及加固范围要在方法中具体要求。同时,必需清理现场,并对作业地点管线、机电设备加以保护,确保作业场所安全及退路通畅。第六节 交岔点施工第五十四条 关键巷道交岔点施工前,必需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法,绘制施工放大图,由开拓副总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会审。施工结束后,必需组织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完工验收。第五十五条 抬棚及开口5米内施工,应坚持小循环放小炮方法掘进,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和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必需在方法中具体要求。爆破前应采取顶柱加固抬棚,坚持使用临时支护、防倒器使开口巷道内棚子和抬棚联锁。开口巷道和原
20、在用巷道斜交时,“迈步”棚子应使用长梁,严禁抬棚低于“迈步”棚子。第五十六条 在施工或维修交岔点及抬棚时,严格根据中心、腰线和施工放大图进行。抬棚施工必需符合“高、暗、双”要求,抬棚插梁应按设计逐架施工。严禁梁和腿子用短料焊接,各插梁及抬梁均要立即打好牢靠临时顶柱,摘掉开口侧原棚腿时预防漏顶及片帮。第五十七条 用锚网索(喷)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必需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方法中对监测点部署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要求。第七节 巷道贯通第五十八条 由施工单位编制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实施矿总工程师负责集体审批制度,矿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尤其是老空区、盲巷、小窑及长久停风地点贯通,其贯通方法必需由矿
21、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并报企业相关业务部门立案;两个矿井之间贯通、建井处和生产矿共用系统巷道贯通必需上报企业相关业务处室,并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审批。第五十九条 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方法必需包含以下内容: (一)贯通情况:贯通巷道名称、施工单位、责任人、方法编制时间、贯通方法审批单位和估计贯通时间。(二)贯通巷道情况:包含巷道煤岩性质、水文地质、顶底板岩性、巷道断面,支护形式、贯通具体地点、情况、剩下长度、贯通方法、贯通两个地点通风、瓦斯情况等。(三)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巷道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通风情况、贯通前后风流方向、调整系统设施位置、停工头瓦斯检验地点,
22、警戒岗哨位置等。(四)巷道贯通施工地点、停工地点具体安全防护方法:1.爆破管理方法和爆破警戒地点及人员安排。2.防冒顶方法。3.加强瓦斯检验方法和探清采空区(老空)水、火、瓦斯情况方法。4.加强综合防尘方法。5.电器设备(设施)防爆方法和保护电缆、管路、设备方法。第六十条 巷道贯通方法落实由开拓掘进副矿长负责。在通常巷道贯通相距20米、突出管理工作面和综合机械化巷道相距50米前必需进行落实并签字、对现场贯通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井上下责任人,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统计备查。第六十一条 开拓掘进部门依据贯通情况建立巷道贯通台帐或卡片,存档备查,做到统计认真、汇报立即、信息正确。第六十二条 开掘副矿长统
23、一指挥巷道贯通全过程,落实巷道贯通方法编制、落实及实施情况。巷道贯通必需在八点班进行。地面指挥是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通风部门责任人或工程师是贯通现场总指挥,开拓、安检、地测等部门帮助指挥,施工队长是贯通现场施工责任人。第六十三条 巷道贯通汇报制度(一)巷道贯通后,开拓、通风等部门当日各自向企业对口业务保安处室汇报贯通情况。(二)由开拓处负责实施每七天巷道贯通调度,即各单位每七天按要求将本单位下周巷道估计贯通情况进行汇报。(三)各单位必需于每个月26日前将本单位下月全部估计贯通巷道进行汇报,包含外来单位在本单位施工估计贯通巷道。第八节 注浆加固第六十四条 巷道顶板严重破碎或过地质结构顶
24、板严重破碎,必需采取注浆加固手段。第六十五条 巷道必需沿煤层(再生)顶板施工,标准上严禁托顶煤沿底施工,如因过地质结构等确需托顶煤施工,必需采取注浆加固手段。第六十六条 施工下分层巷道时,若假顶破碎,必需采取超前支护防范方法,标准上采取注浆加固后,方可施工。第六十七条 巷道或硐室断面超出20m2,必需采取注浆加固手段。第六十八条 开拓及准备巷道垂深超出800米,必需采取注浆加固手段。第六十九条 巷道遇特殊地质条件开掘后变形严重,现有支护强度难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必需采取注浆加固手段。第七十条 施工技术规范参考实施平煤股份企业矿井深部软岩注浆加固支护技术规范(试行)(平煤股份221号)。第九节
25、巷道移交第七十一条 开拓、准备和回采工程完工后,由开掘战线先组织预验收,再由矿长或生产矿长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机电运输、通风系统、供电、供排水系统、防尘、防自燃、防突、压风自救、安全监测、隐蔽工程等十一个方面进行移交验收。 第四章 开拓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第一节 通常要求第七十二条 特殊工种必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第七十三条 开拓掘进所用机电设备必需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不然,不得使用。同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严禁产品。第七十四条 开拓掘进多种设备必需台台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必需悬挂有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等内容牌板。第七十五条
26、必需建立机电设备交接班制度和每班检验、检修和保养制度,填写电气、机械故障统计,发觉隐患,立即处理。第二节 掘进机第七十六条 坚持正确使用掘进机上全部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私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位压力。第七十七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掘进机操作使用说明书要求开启次序开机,掘进机司机开机前,必需发出警报,并对掘进工作面环境和掘进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方面检验,确定工作面环境和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开机。严禁机器带负荷开启和带病运转。第七十八条 通常全煤巷道切割时先横向扫底,然后在巷道中、下部进刀,横向顺时针分层切割,最终刷帮扫顶使巷道成型。第七十九条 掘
27、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切割煤后切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程序。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经济切割能力时,应退出掘进机,采取爆破破岩方法,避免损坏掘进机。第八十条 高突、高瓦斯区必需含有消突评价,上报企业技术责任人同意,方可使用掘进机。第八十一条 依据煤岩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破岩切割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或压死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假如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需停机,将掘进机退出后再重新进入进行处理。第八十二条 掘进机司机作业时不得私自离开操作台或委托无证人员开机,必需精力集中,开机平稳,看好方向,并听从观山人员指挥。机器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觉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
28、,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八十三条 掘进机切割掘进期间,应设专员清理转载机跑道和延伸电缆,以防转载机掉道和挤压电缆。掘进机工作中发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处理,以免出现机械事故。第八十四条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和交接班时,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截割头落地,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按操作次序停机后,关闭水源,吊挂好电缆和水管。第八十五条 在有淋水巷道且底板较软时,应使用道木或废旧坑木将掘进机垫起,以防卧机。第八十六条 掘进机必需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需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需断开掘进机上电源开关。第八十七条 掘进机必需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在
29、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需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按钮。第八十八条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小于Pa,外喷雾装置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Pa。粉尘浓度必需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方可施工。第八十九条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它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根据注油六定(定人、定机、定时、定量、定质、定位)标准,进行润滑管理。定时更换各部减速箱齿轮油,并做好各部位检修统计。第三节 耙装机第九十条 耙装机必需有照明设施。绳轮和滚筒必需有挡绳装置。中间槽和卸料槽两侧必需安装全封闭金属保险栏或保护网。有可靠后支撑。第九十一条 耙装机钢丝绳应保持完好,断丝不得超出截面1/5,并严禁在
30、耙装机钢丝绳上打结。假如采取插绳对接,其插绳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九十二条 固定耙装机处巷道围岩应完整、支护完好、轨道构件齐全,螺丝拧紧。第九十三条 为了避免放炮损坏机器和提升装岩效率,耙装机距工作面以大于6m为宜,耙装机距工作面最大距离:斜井或下山小于30米;平巷小于35米;上山小于40米。第九十四条 固定钢丝绳滑轮锚桩,其拨出力应大于3t;安装孔应比锚桩长出50mm-100mm以上。 第九十五条 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些人。倾斜井巷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需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第九十六条 在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除用机器本身卡轨器进行固定外
31、,还应增设一套预防机身下滑装置。第九十七条 装岩(煤)前,必需进行洒水降尘。在钻眼和装岩平行作业时,导向轮和人职员作区域距离大于10m,并设置警戒。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需使用可靠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员指挥和信号联络。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和行人。第九十八条 耙装机作业完成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需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对耙装机橡套电缆,必需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和炮崩。第四节 小绞车第九十九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坚持“三固定、四保险”。三固定是:绞车司机固定、把钩工固定、信号工固定。四保险是:有保险绳、使用保险插销、下山要有保险杠、有保险峒室。第一百条 因特
32、殊情况需要使用其它单位管理小绞车时,必需在取得该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按小绞车相关要求实施。第一百零一条 凡需安装使用小绞车单位,全部必需填写设备安装申请单,内容必需有设备安装示意图。安装完成后,经机电部门组织验收达成技术要求后发给小绞车使用合格证,无合格证不得运行。第一百零二条 小绞车安装必需牢靠可靠,满足安全使用。可采取打混凝土基础,基础规格依据绞车型号按要求确定。底板坚硬时可采取4根地锚和4根压柱固定牢靠。第一百零三条 小绞车司机操作地点应有大于1有效空间;小绞车最突出部位和巷道帮间距不得小于300mm、和矿车最突出部位不得小于500mm;安装小绞车处不得有淋水、积水和杂物,周围要清洁
33、卫生。第一百零四条 小绞车钢丝绳和小绞车滚筒连接,压绳板不少于两个;钢丝绳和矿车之间联接必需用专用保险插销,严禁用其它杂物替换。小绞车司机必需做到“五不开车”,即:设备不完好不开车、钢丝绳不合格不开车、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不开车、超挂车不开车、信号不清楚不开车。把钩工必需做到“四不挂车”,即:安全设施不齐全不挂车、信号联络不通不挂车、装载超出要求不挂车、绞车运行方向巷道有行人不挂车。第一百零五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严格实施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扒、蹬、跳。小绞车红灯信号设置,以小绞车运行范围内任何位置均能看到红灯为准。第一百零六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设置停车平台,平台长度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要求
34、。严禁在斜巷中摘挂矿车。第一百零七条 小绞车运输必需严格实施“一坡三挡”制度。挡车器安设应便于安全使用,位置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要求,并在变坡点前方1米处加装一道仰角挡车器。挡车器为常闭状态,只有行车时方可打开。第五节 喷浆机第一百零八条 喷浆机作业前必需试运转。检验电、风、料、水等线路有没有故障、旋转体转向是否和指示箭头方向相同,发觉问题,立即停机处理。第一百零九条 严格实施湿式喷浆。喷浆机作业时,进料必需均匀连续,依据回弹量和喷体光滑度立即调整风水压力。发生堵管、漏风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送料、停电、停水、停风,进行处理。第一百一十条 必需正确停启喷浆机。开机应按先供风,再供电,后供料次序;停机
35、应先停料,再停电,后停风。第一百一十一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立即用压风吹净旋转体料腔及输料管余料,清除粘结物。立即检修和更换易损件。第六节 局部通风机第一百一十二条 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开工前,依据巷道所在位置、巷道走向长度和瓦斯情况、且根据通风部门要求,合理配置功率相同主、副对旋风机。且依据供风要求,选择合理、标准一致分风器和抗静电阻燃风筒。第一百一十三条 局部通风机吊挂安装必需牢靠可靠,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300mm,安装位置无杂物、无潮湿和漏水现象,且电气设备必需有防潮方法。巷道内风筒和电缆必需分别吊挂巷道两侧,且确保吊挂高度不影响行人和通车。第一百一十四条 局部通风机供电系统必需安设有独立分站
36、电源控制开关。第一百一十五条 局部通风机安装对接时,对接口必需使用正规防漏风垫,且不得缺乏连接螺栓,以防漏风;分风器挡风板要开闭灵活,不得有回风现象;风筒连接必需使用加有内圈风筒,且要用铁丝加固,以防风筒脱节漏风。第一百一十六条 安装好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必需符合煤矿“三专两闭锁”要求,闭锁动作灵敏可靠,且确保主副风机两趟专用供电线路不在同一母线段下;必需使用通风部门提供正规倒台装置,确保安装后倒台试验正确无误;必需确保对旋风机两级旋向一致,正常开启时不得反转;必需安设电源指示信号或报警系统,确保断电后立即预警。第一百一十七条 安装好主副风机应并排放置、通风机前段吸风口必需有除尘器、护网,后端必
37、需有消音器。20m范围内必需有可靠通信工具。第一百一十八条 安装好局部通风机构件必需齐全,接线工艺符合要求,负荷整定值调校正确,接地极安装符合要求,开关上架摆放整齐,有对应风机管理牌板和供电系统牌板,且填写内容清楚详实。第一百一十九条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开启装置,必需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其吸风量必需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风量,以免发生拉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吸风端3m以内不准存放堆积杂物或易被吸入风机粉末颗粒。第一百二十条 安装好局部通风机必需经过矿相关部门试验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第一百二十一条 局部通风机必需设专员持证看管(20米范围内可兼顾其它作业),每班接班时必需由看风机人
38、员、瓦斯检验员和当班机电工三人联合进行倒台试验,倒台时间不得低于1分钟,并统计签字。 第七节 胶带输送机第一百二十二条 胶带运输机“五保护,一装置”即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和机头主副滚筒上护板、各转动部位护罩、护网和信号必需齐全,经矿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运转。第一百二十三条 胶带运输机机头:(1)20m范围内用不燃型材料支护;(2)配有两个以上灭火器,灭火沙箱内沙子不少于0.2m3(3)配有20m消防软管、(4)必需安装封闭式洒水降尘装置;(5)有可靠硬质挡煤设施;(6)底板平整、卫生整齐。第一百二十四条 胶带不托地(底托辊下面距底板100mm)、不上下摩擦、不
39、跑偏。接头标准,架子、边管平直并逐架编码,各部位无浮渣等。第一百二十五条 托辊齐全,缺失率不超出千分之三,无不转托辊。第一百二十六条 滚筒转动期间严禁掏挖浮煤。第一百二十七条 胶带运输机每50m安装一组防跑偏托辊。第一百二十八条 胶带运输机机头、机尾必需安装可靠滤煤器和护栏。第一百二十九条 必需建立设备检修、检验统计。 第八节 刮板运输机第一百三十条 工作面倾角在12以上时,应装设防滑、锚固装置。第一百三十一条 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必需打设地锚或可靠双压柱。第一百三十二条 刮板运输机两帮浮渣不超出200mm。 第一百三十三条 刮板输送机多种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应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开启信号装置。不
40、能连续缺2个以上刮板。减速机内油位淹没齿轮必需大于三分之二。第一百三十四条 刮板运输机机头必需安装洒水降尘装置。第五章 开拓掘进队伍建设第一百三十五条 各原煤生产单位开掘区(科)、开掘队必需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含生产计划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等。第一百三十六条 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既定及下达创建计划,主动创建安全高效开掘队,狠抓开拓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第一百三十七条 各原煤生产单位要主动改革劳动组织管理,优化队伍结构,降低勤杂人员,充实一线施工力量。第一百三十八条 开拓掘进队必需狠抓正规循环,搞好开掘施工设备检修和维护,努力提升机
41、械效能,正规循环率达成90%以上,确保安全快速施工。第一百三十九条 开拓掘进战线各级领导及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管理,深入一线,分片包干,模范遵遵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一百四十条 要对职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育,增强职员对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平时工作中,关心职员,对生活有困难职员立即家访和慰问工作,搞好职员业余文化生活。第六章 开拓掘进安全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第一节 安全隐患排查第一百四十一条 企业开拓处负责开掘战线安全生产隐患指导协调、监督检验、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各原煤生产单位主管开掘责任人及开掘科(区),负责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各开拓掘进队领导,负责所
42、管生产经营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第一百四十二条 开拓处管理人员分片包矿,加强对开掘战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查,要常常深入现场落实各项要求及方法。各原煤生产单位要立即和包矿人员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确保安全生产。第一百四十三条 单位开掘工作责任人,要依据战线隐患排查情况,每旬最少组织一次分管生产系统和区域全方面隐患排查。开掘科(区)负责搜集整理,建立战线隐患排查台帐。第一百四十四条 加强现场监督检验,立即发觉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方法行为,如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及领导汇报。第一百四十五条 坚持天天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施工队排查出重大安
43、全生产隐患,要立即报开掘科(区)和安检部门,同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开掘科(区)排查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方法,要立即报分管战线领导和安检部门,并报开拓处和安监局立案。第一百四十六条 开掘科(区)应该于每七天要求时间将下周安全管理关键情况向开拓处汇报,汇报要包含产生重大隐患原因、现实状况、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方法等内容。第一百四十七条 开拓处接到重大隐患汇报后,应对重大隐患登记建档,立即指定专员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在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上汇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第一百四十八条 开拓掘进战线各级领导必需把重大隐患排查及整改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关键方法,凡排查出危及安
44、全生产重大隐患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需责令立即停产,责任单位要指定专员负责,落实整改,做到整改方法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整改时间和责任明确。第一百四十九条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结束达成安全生产条件时,必需经检验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第一百五十条 对于各单位自行上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不进行反复追究和处罚,对于未经上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对应责任追究及处罚。第一百五十一条 各级值班人员负责安排督促当日隐患整改及落实。第二节 责任追究第一百五十二条 因工程设计和工程技术管理不到位,造成技术事故,追究矿、科(区)、队技术管理责任。第一百五十三条 方法编制不完善、不具可操作性或落
45、实不到位、签字齐全、未组织考试,追究队长、队技术责任人责任。不按方法施工,追究跟班干部和队长责任。第一百五十四条 抢险物料、临时支护设施、井下电话安装、担架等未按要求配齐。追究科(区)长、队长责任。不坚持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追究现场操作人员和跟班干部责任。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未落实巷道开口、贯通方法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追究跟班干部、科(区)长、副总、分管战线矿长责任。第一百五十六条 巷道发生异常未立即进行汇报及采取有效方法,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追究科(区)长、队长责任。第一百五十七条 各单位不实施隐患排查制度,对查出隐患未做到“五定四签字”,追究科(区)长、队长责任。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现场查出
46、隐患,要求当班处理未处理,追究跟班干部等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对责令停产处理而未停产,追究开掘战线责任人、科(区)长、跟班干部或现场管理人员责任。第一百五十九条 重大隐患发觉不立即或没有立即安排整改引发事故,追究跟班干部、科(区)长、副总、分管开掘战线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按企业相关要求处理。第一百六十条 临时作业地点和多单位共同作业工程,未指定专员负责,追究工程责任人责任。第一百六十一条 开拓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不达标,除实施相关考评外,追究施工队长责任。未按既定计划要求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面,追究战线领导、科(区)长责任。第一百六十二条 设备不达标,追究包机人和队机电责任人责任,没有包机人追究
47、队长或队机电责任人责任,引发事故,追究队机电责任人、队长及区(科)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第一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单位罚款10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追究战线科(区)长、副总、副矿长责任。1.高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或岩巷掘进工作面揭(穿)煤过程中,安排部署和实施防突方法无关交叉作业、平行作业。2.没有施工设计图、开工汇报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题安全技术方法私自施工。3.开掘工作面不按设计、安全技术方法要求进行施工或私自修改审批过施工设计进行施工。第一百六十四条 开拓掘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单位罚款3000-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并追究区队、科室相关人员责任。1.开拓掘进技术及资料管理(1)作业规程及方法没有按程序进行审批、落实和考试。(2)遇条件改变、更改设计及改变支护形式未立即编制补充方法。(3)作业规程及方法、施工牌板和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