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站工作职责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作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
2、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性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学习制度1、由站领导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2、加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3、认真学习林业政策法规、行政管理知识;4、认真学习林业专业知识,
3、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5、政治学习每星期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林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一个月。站长岗位责任制1。对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各项林业生产任务;2.负责全站业务、行政工作;3。负责审批站内财务开支;4。负责辖区内采伐限额上报审批工作;5.负责辖区内林政案件的处罚;6。负责向县林业主管部门、乡政府汇报、协调工作.林业站工作制度1.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定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2。发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传统,搞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3.公开办事:以制度办事,以程序办事,
4、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4。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请销假制度;5。以站为家,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使林业工作站全体干部、职工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成为一支理想过硬、作风扎实、素质精良的基层林业队伍,特作如下规定: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2、公开办事制度,秉公办事,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工作效率;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做人民公仆。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学好用好有关法律、法规,以法治林,依法
5、办事。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自觉守法,严格执法。4、公开各种林业收费标准,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事,严禁向群众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不以权谋私,不收受贿赂.5、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实行民主理财,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管好用好林业基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不准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私分、挪用、拖欠公款公物。7、注重办事效率,不图形式,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事,办好事。工作考勤制度1、林业站工作人员要坚持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2、发扬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传统,搞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3、要
6、严格以制度办事,以程度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4、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请销假制度;5、以站为家,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6、上班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迟到早退;7、护林防火期间,根据站上的值班安排,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救。8、生病、事假要写请假条,假条经站长批准后登记,请病假以“病假证明”为准,无故缺勤以旷工对待;9、站员请假两天者由本站站长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报主管局长批准。内勤人员岗位责任制一、在站长领导下,搞好站内文秘、财务、档案管理等内勤工作,并对站长负责。二、
7、内勤职责:(1)负责文件收发、登记、起草、催办、上传下达工作。(2)负责会议记录、考勤、印章管理工作;(3)负责站内业务、行政档案的分类管理和归档。三、财务人员职责:(1)遵守会计法及其它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2)各类财务凭据、帐簿、报表等要准确、完整、符合财务规定;(3)拒绝兑付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严格审批一支笔制度;(4)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要从严追究责任。四、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林政资源、营林岗位责任制一、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站长负责。二、资源林政工作职责:(1)监督森林采伐,协助搞好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工作;(2)负责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项林
8、业基金;(3)协助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调处纠纷村,建立和健全村级护林村规民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负责本辖区森林资源的调查、统计,掌握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及时记录台帐、及时更新资源数据;(5)按时上报资源各类统计报表,为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站长提供资源数据,及时对森林资源利用和经营进行监督;(6)负责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地,林权管理及“三防”工作。三、营林工作责任:(1)组织实施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幼林抚育、抚育间伐;(2)管理和指导种苗培育、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各项营林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3)配事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各项林业生产计划的落实及数据上报工作;(4)示范、培训、推广应用营林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