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锈钢栏杆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与地址:杭州第二固废处理中心项目 (杭州市建德市梅城镇五马州格林生物科技南500米)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调节池边坡不锈钢栏杆安装.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保质量 保安全四、 材料:不锈钢栏杆304五、 工程造价:每平方米 160 元,(包含辅料及人工费及含普通发票税金)竣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施工约为 120 m,总工程款为19200元 六、 工程期限:开工年月日 竣工
2、年月日 (如 遇雨天、地震、六级以上的大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七、 结算方式:人民币现金交易,自签订协议生效起,甲方先付乙方工程款 5000元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八、 甲、乙双方责权:1、 工程保修期三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2、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若是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即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付工程款20%4、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处理: 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总工程款20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5、 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