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零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 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拆零药品3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4内容4。1。 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4.2。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4。3。 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4。4. 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
2、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4.5。 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4.6。 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4。7。 药品拆零销售应做到销完一个包装再拆另一包装,不得将不同包装药品混装4.8。 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4.9。 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4.10。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4。11。 拆零药品过期或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即时撤出柜台,按不合格品处理4.12。 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的拆零药品上柜销售的,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