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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配套房屋租赁合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996091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0.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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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仓储配套房屋租赁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一、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房屋及其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二、合同期限1、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计 个月。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的壹个月,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确定的仓储服务条件续约的,甲方有权带领新的租客查看该仓储配套的租赁房屋,乙方应予以配合。2、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仓储服务保证金和首期仓储配套房屋租金当天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三、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仓储配套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2、、水费、电费、取暖费、天然气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作为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若乙方发生欠缴仓储配套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等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及滞纳金,乙方应立即补足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并缴清全部费用,在本合同期满当天乙方将使用房屋返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将剩余的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仓储服务区域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间(大写: 元/月/间); 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3、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期为 个月,总租金金额为人民 元(大写: ),以后乙方应当在每年租期开始前的15日前将该年的全部租金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财务部。 3、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从 年 月 日起由乙方承担并支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2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人民币 元(大写: ),以后乙方应当在每年租期开始前的15日前将该年的全部物业管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财务部。4、 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水费从 年 月 日起由乙方承担,按照每吨人民币5.30 元,每月5日前将

4、上个月计算的水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期间乙方发生的水费金额按照甲方抄水表的读数乘以水费单价(如遇政府价格上涨则按上涨价格执行)。5、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电费从 年 月 日起由乙方承担,电按照每度人民币 1.20 元收费,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计算的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期间乙方发生的电费金额按照甲方抄电表的读数乘以电费单价(如遇政府价格上涨则按上涨价格执行).6、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取暖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3元,电费自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期间的全部取暖费。五、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安装有线网络由乙方自行报装并承担一切费用,有线网络的月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将房

5、屋交还甲方时,乙方应提前取消有线网络.六、乙方应按期向甲方缴纳仓储配套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水电费公共分摊费用等相关费用,若每拖欠一天,乙方应按应缴未缴金额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拖欠仓储服务费或上述任何款项超过五天,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仓储服务费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乙方应补缴清所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收回仓储服务区域房屋,乙方放在房屋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无须通知乙方,乙方无任何异议.(因甲方统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水费、电费、采暖费,相关部门只能向甲方开具统一发票,所以不能为乙方开具独立的水费、电费、采暖费发票,

6、但甲方可以给乙方提供管理类发票作为缴费凭证)七、乙方已充分了解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性质和房屋及设施的现状,甲方按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及设施的现状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在使用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过程中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和房屋的设备设施。八、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转租的或乙方利用仓储服务区域房屋作非法活动或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乙方破坏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或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及设

7、备设施按合理使用后且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给甲方。乙方破坏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的,乙方应负责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仓储配套房屋租赁保证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及设备设施合理使用后且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给甲方。九、若甲方因经营调整的原因或政府原因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给乙方,则甲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30日后正常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按合理使用后且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给甲方,在乙方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交还给甲方并无其他违约行为后,则甲方将

8、仓储服务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无须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十、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不再续约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当天将其拥有所有权可移动的物品撤出并将恢复甲方原有仓储服务区域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向甲方交还的房屋时应保持甲方原有未装修时物业房屋。若乙方未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当天(或之前)撤出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并当天(或之前)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交还甲方的,则甲方有权直接收回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如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内有物品、动产、固定物及其他任何财产未搬出的,视为乙方放弃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内所有物品、动产、固定物及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无须通知乙方

9、或任何其他人,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损失,相关责任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仓储服务费标准的三倍支付场地占用费(该场地占用费的支付并不意味着双方租赁关系之延长),且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场地清理费。十一、乙方在未履行完毕其合同义务之前,甲方对乙方在仓储服务区域房屋内的全部物品享有留置的权利,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义务,则甲方有权从留置物品中优先受偿或补偿甲方的损失,无须通知乙方和任何其他人。十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到仓储服务区域房屋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乙方对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情况(包括位置、水、电、房屋及设备设施等现状、性质类型、

10、面积等)非常清楚和了解,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情况(包括位置、水、电、房屋及设备设施等现状、性质类型、面积等)与本合同约定一致。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并确认签订本合同系属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十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事情,甲乙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仓储服务区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甲、乙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直接送达、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通信地址。各方保证本合同所记载通信地址的准确性及真实性.任何一方如变更通信地址或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无法送达(包括拒收或者地址变更未有效书面通知导致无人签收、查无此人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对方自行承担。若双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因对方拒收被邮递部门退回的,则视为已经送达.十五、本合同签订同时即 年 月 日甲方将钥匙和进户卡交与乙方.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附: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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