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管理制度1试验室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1.1 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1。1。1试验室对发包人和工程师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人对工程质量处理提供依据,发包人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试验室进行业务管理。1。1.2编制试验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1。1.3熟悉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1。1.4参与审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1。1-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1。1。6 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建立驻地办监理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驻地办昀试验检测工作。1。1。7统一各种试验检测表格,以利质量控
2、制.1.1.8 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定期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驻地办监理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校验情况。1。1。9从源头上强化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动态监控机制。1.1. 10参与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调查,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报告牙分析意见.1.1。11编制试验检测的交工验收报告.1。2监理试验室工作内容1.2。1 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在原材料或构件定货以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作为决定I否进货的依据报监理人备案;当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定的批量矛频率由承包人抽样委托监理部监理试验室
3、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哥工程施工。1。2。2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舞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路基填料的标准击实试验、液塑限、含水量、CBR试验,砂浆、混凝土的目标配合比试验等.1。2。3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剩及构件的强度和整体性,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共同完成工序质量抽检频率 20%。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在作现场质量抽检时,除部分抽捡项目(如混凝土强度)必须监理试验室同时进行外,其余均应在驻地办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之后进行。同时,当有关规范、规程对抽检频率要
4、求不一致时,原则上要求采用抽检频率较高的标准.1。2。4监督抽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监理试验室有权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含涵管检测、空心板检测等)进行符合性监督抽查,有义务配合发包人、质监部门对有疑问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进行抽查;1.2。5参与外委试验:因监理部监理试验室设备配置条件或专项检测资质的限制,必然有部分试验工作无法在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完成(如土工格栅、橡胶支座、锚具、桥梁荷载试验等),或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部分项目的抽检、检测等工作。无法在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完成的检测工作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完成相应检测工作,其费用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承担.发包
5、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部分项目的抽检、检测等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试验项目由承包人委托并支付试验费用,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对其外委试验单位资质、试验资料进行审查。1。3驻地办监理试验室工作职责1。3。1驻地办监理试验室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负责组建,驻地办监理试验室对驻地办监理人负责,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监理人对质量处理提供依据. 1。3.2负责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和抽检,参与单项工程和试验路的检测. 1。3.3负责原材科、中间产品的送样抽检,协助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完成取样和抽检。 3.1。3。4协助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3.14驻地办监理试验室工作内容 3。
6、1。4.1旁站监督试验:旁站监督施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取样送检工作。 3.1。4.2抽样试验:驻地办工地试验室主要所作试验项目应为压实度、含水量、砂浆和砼的掠夺强度、筛分等常规试验,具体抽检项目由发包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统一协调安排。3。3发包人对监理试验室的联络、协调、考核、监督发包人指定授权代表与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建立工作联系,发包人发包人委托,负责对总监试验室进行联络、协调、考察、监督。发包人与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监理部监理试验室作为施工监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包人对其考核监督办法参照第十章中对监理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任务和职责承包人
7、工地试验室的任务和职责是:对本櫕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需外委的检测项目除外)按照规范办法的频率自栓,使所有工作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质量标准。同时配合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准备工作.对本标段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需外委的检测项目除外)按照规范办法的频率自检,使所有工作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质量标准。同时配合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准备工作.3.3试验检测人员管理3。3。1监理试验室总承包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改造监理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试验工程师及试验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相同。若确需更换,应由
8、试验检测单位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更换理由、更换后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说明,得到发包人批准,并对备选人员进行公示后才能进行更换。 合同签订后,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填报的主要人员不能到位,应视为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违约,由发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拒绝支付其监理试验室费用,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直奎终止合同。 3。3。2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中标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试验室服务的各类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保证90%的出勤率(按日历日计算),并同时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须向发包人代表请假并经同意,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在每期上报计量支付证书时应附当期考勤表.否则,发包人将提出
9、处理意见,有权按比例扣减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的服务费.3.3。3在监理试验室工作中要建立试验检测人员信誉登记卡,劳动出勤卡,廉政情况登记卡,并接受发包人的考核和监督.凡进场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与试验检测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发包人备案。除按正常考核之外,发包人对监理试验室个人建立信誉登记卡,对监理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和科学性、出勤、廉政、安全、环保等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与监理试验室费用支付挂钩,并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试验检测工程师到场后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资格证书原件,至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3。3.4试验检测人员资质、到位情况等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组织进行定期考核落
10、实,并上报发包人备案。 3。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环境管理 3。4.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各级试验室应及时完成驻地建设。试验室应按试验性质进行功能分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试验检测工作要求,对有温、湿度环境要求的试验,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配备环境控制设备。 为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各级试验室应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其中,法定计量器具须经法定计量机构进行周期检定,其他仪器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定期校准。同时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应不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工地试验室仪器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工地试验室进行对比试验。
11、 3.4。2仪器设备使用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前,由试验操作员检查是否完好,并在使用记录中填写使用时间、使用人、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本批次使用次数等相关信息。 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牌标示并及时修复、标定,在使用记录中应明确记录故障发生、修复时间,在此期间需进行的相关试验项目,应根据外委试验检测办法进行外委检测。 3。5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3。5.1试验检测工作依据 试验检测工作依据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路工程试验检测规程、交通运输部及四川省颁布的监理法规及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办法、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等。 各
12、级试验室管理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资质管理规定,监理试验室工作尚应符合试验室计量认证等有关规定。 3。5。2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各级试验室应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制订试验检测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次计划,检测频率和数量计划,试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等。3。5。3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事前控制,主要是对材料、商品构件或工程设施采购前的预先鉴定或进场后的验收试验。验收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3。5。3。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前的审查按原材料管理有关办法执行.3.5.3.2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场后,承包人应按办法批量和频率自检,自检合
13、格后填写建筑材料进场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根据自检报告及进场材料(商品构件)的数量按办法频率抽检。试验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本项目工程,并限时要求清理出施工现场。 3。5。3。3在施工过程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各级试验室可随机抽样进行符合性试验,以保证材料和商品构件的质量。 3。5。4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工程施工进行事前控制确定标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配合比、路面组成设计等。标准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3.5.4。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填写标准试验结果签认表并附试验报告(原件一式三
14、份),与试验资料一起报监理试验室审查。 3。5。4.2根据承包人的试验报告,监理试验室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独立复核(对比)试验,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根据复核试验结果 进行审批。并报监理部备案, 3。5.5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事中控制,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其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检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3.5。5.1承包人按办法频率自检,监理人员对其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承包人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后,监理试验室独立进行不少于20的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
15、是否真实可靠。对于48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一般性试验,要在48小时之内将试验检测结果书面告之承包人,如超过48小时未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可认为监理人对受检结果已默认. 3。5。5。2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有疑问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5.6中间验收试验 中间验收试验是事后控制,是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试验检测和评定.中间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3。5。6。1承包人对已完项目应进行全面的试验检测。在试验检测前,承包人应提出试验检测方案报驻地办审查、监理部审批。承包人根据批复的试验检测方案进
16、行试验检测,并汇总出具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3。5。6.2监理试验室对已完工项目应按办法的检测频率进行抽检,以鉴定承包人的试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并汇总出具检测报告. 3.5。7试验检测频率 3.5。7.1承包人应按现行技术规范、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办法的检测频率进行100自检。自检频率不得低于办法的检测频率,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和监理人的要求。散装水泥每车作为一个批次100%取样进行取样试验。 3。5。7.2监理试验室按20以上检测频率独立抽检;与此同时应满足以下办法: (1)桥涵、路面、房建等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监理试验室应1oo%
17、抽样。 (2)散装水泥每车监理试验室应取样。 (3)路面基层、面层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的抽样试验,监理试验室和承包人双方共同按承包人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 (4)对于野外破坏性工程实体试验,承包人、监理试验室及监理三方应共同进行检测试验。 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检测,承包人、监理试验室及监理三方可共同进行检测试验,必要时三方应独立进行检测试验。 3。5.8为及时掌握各级试验室自检、抽检、送检的工作情况,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建立试验月报制度。 3。5。8.1承包人试验月报表格包括自检、送检月报汇总表,并附主要进场材料数量汇总表。 3。5。8.2监理试验室月报包括抽检月报汇总表. 3
18、。5。8。3承包人、监理试验室月报汇总表统计时段按自然月执行。 ; 3。5。8.4承包人和监理试验室的月报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试验检测情况并逐级上报。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应及时综合分析汇总试验月报,写出总结报告并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查无误后于在每月5日前上报发包人。 3。6试验检测见证制度 3.6.1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监理工程师员应执行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以监督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运行情况,见证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员应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旁站见证: 3。6。1。1桥涵、路面、房建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项目,对于承包人所留取的混凝土(水泥净浆)试件强度
19、试验进行100旁站见证。 3。6.1。2承包人所进行的水泥稳定性及28d龄期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3.6。1。3承包人所进行的钢筋焊接试验检测从取样到试验结束全过程旁站见证. 3.6.1。4对于路面基层、面层以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试验检测进行全过 3。6.1。5对于承重模板拆除、松张、张拉、压浆等试件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3。6.1.6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3.6。1.7对于重点部位或返工处理工程进行旁站见证. 根据现场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监理部(驻地办)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必要时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旁站见证。 3。6.2取样见证制度 监理试验室抽取试样必须有监
20、理、承包人试验检测人员在场,对所抽取的试样共同见证,并在“取样见证单上签字认可.取样见证的内容包括:样品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厂家,取样部位、地点、时间、方法、封存等.取样见证应满足以下办法: 3。6.2.1取样方法和部位必须符合抽样原则. 3。6.2。2样品须由监理人员现场粘贴标签.标签要保证粘贴牢固,书写标签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记号笔等标记。 3.6。2。3样品一般由取样单位封存。对于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试件抽样成型后,在工地现场由承包人负责养护一天(保证养护的温度和湿度),然后移交监理试验室。3.7试样取样、留存管理 3。7。1试件取样后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编号,保证编号在试验前的清晰度,并
21、做好取样台帐记录.3。7。2对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如发现试验数据与实际检验情况相差异常,按无效报告处理,应按试验操作规程重新取样试验。3。8。2平行试验审批数据处理标准击实试验采用监理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的平均数据为批复数据,如两者数据之差超过0。 08g/cm3则视为无效试验。 配合比及其它试验项目应执行监理人审核批复的数据。3。8.3数据溯源各级试验室必须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和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试验检测台帐应明确反映取样日期、取样地点、试验人员、检测频率、检测部位、材料批量、使用部位等。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应明确反映仪器操作人员、试验项目、试验日期、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运
22、行情况等。3.8.4不合格台帐对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建立不合格试验台帐,记录所代表工程部位(材料批次)、不合格状况、处理过程和复检结果。、3。9 验检测报告与记录管理3。9.1试验检测资料包括试验检测报告、记录和各类台账。试验检测工作应填写各项记录,包括取样记录、试验记录、仪器设备记录、环境状况记录等;同时应按工作流程建立分类台账,主要包括现场取样、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和报告发放等台账.各类资料的内容、格式应符合广南高速公路广元连接线新建工程项目文件要求.各项记录应如实反映试验检测工作过程和结果,具有准确性、统一性、时间性。不得随意修改试验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3。9。2
23、试验检测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必须使用本工程统一试验检测表格,统一编号,填写方法、要求、内容要保持一致;试验资料统一使用统”软件中的表格,纸张大小为A4型纸。“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各项试验检测报告和记录应签认完备,签字不得代签、不得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不得将试验检测资料出借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3.9。3试验检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晰,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只能在错处划双横杠,以示作废,在错误记录上方填写更正记录,并加盖试验室专用章;对空白部位要加盖“以下空白”印章。监理人应不定期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术查审核.试验室专用章及“以下空
24、白,印章由监理部统一制定。原始记录必须单独装订成册,手工填写,不允许记录在草纸上再转录于原始记录或计算机中,无原始记录的试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3。9。4试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资料应结论明确,评定依据、使用标准、评定办法、分析统计参数代号准确、计算无误,并有齐全的签字和试验室专用红色印章;签字实行三级签字制度即:试验员、复核人、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由计算机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要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打印,不得复印,并加盖试验室红色印章;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3.9.5档案管理 应设置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试验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试验检测资料8归档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办法执行,主要内容有:试验检测报告、
25、原始记录、试验台帐等。试验检测相关文件与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并分类建立案卷有效保管。在竣工验收时,施工、监理试验室必须向发包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本试验检测资料,并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和试验检测工作档案。3.10 外委试验检测管理3.10。1外委试验检测管理:未经批准的试验项目,或因试验食品等不能满足试验及精度要求时,可外委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3.10.2 外委社会检测机构必须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非监理部批准的外委社会检测机构所进行的试验为无效试验,所出具的试验报告为无效报告。3。10。3 外委试验检测执
26、行取样见证制度。外委承包人、监理试验室、监理三方取样见证,否则视为无效取样。样品由监理部监理试验室封存保管。3。10.4每一批样品外委试验检测前,监理部和发包人从已经批准外委社会检测机构范围内协商选定外委社会检测机构;同一批样品可同时委托两家以上社会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监理部或发包人进行外委送样的提取检测报告。在样品外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外委试验。3。10。5外委试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从受检单位工程结算中扣回。3.11 奖励与违约处理3.11。1奖励 当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承担的本项目在交工验收时被国家或部省评定为合格工程时,发包人应给予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合格工程的证明
27、;在竣工验收时被部或省评定为优良工程时,发包人将给予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优良工程的证明;若被国家或部、省评定为优质工程时,发包人将给予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优质工程的证明。 对于各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的违约金(含扣罚的履约现金担保)将全部以奖励金的方式奖励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中表现良好和业绩突出的监理集体或个人(具体办法另订)。 发包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的工作(安全、文明、质量、履约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工地巡访,按考核管理办法(另订)进行评比并给予奖励。 3。 11.2违约处理 对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罚。情节严
28、重者,将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对履约行为不良、管理松散无序的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发包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其不良信用状况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3。11.2.1监理试验室的赔偿责任 试验检测单位因违反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合同的规定,造成发包入的经济损失时,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倒向发包人赔偿损失。按照惯例,监理试验室对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当对责任的确定有争议时,按通用条款争端的有关规定解决. 由于监理试验室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拖延检测,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经调查核实,课以监理试验室违约金100000元及以上人民币。在整改后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课以监理试
29、验室违约金300000元及以上人民币,直至中止合同。 3。11。2.2因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 (1)进场监理试验检测主要人员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监理试验室不得私自更换主要人员(包括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试验工程师及试验员)(不合备选人员),其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试验室主任,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50000元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监理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时,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程师时,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 (
30、2)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在投标时所报试验检测人员不能到位,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更换主要人员(不合备选人员)时,课以一定额度的违约金.其中:更换监理试验室主任时,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更换监理试验技术负责人或试验检测工程师时,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10000元违约金;更换监理试验室试验员时,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按每更换一人次课以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 (3)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在投标时所报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到位后,不能很好履行相应的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更换试验检测人员进场。 (4)土建工程监理试验
31、室实际进场试验检测人员末达到投标书承诺的进场人数或与每个季度支付试验检测服务费时上报人员不相符的,或多报、虚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人月数,将扣除多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费,并课以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多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费五倍以上。 (5)主要监理试验检测人员(不含备选人员)更换50%以上时,发包人可按违约处理,或列入不良信誉名单,或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由监理试验室单位承担。 3。11。2。3因监理试验室管理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 (1)在监理试验室发现有一名试验检测人员弄虚作假者,开除该试验检测人员,并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2000元以上违约金; (2)有二人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弄虚作假者,开除该两名试验检测
32、人员,并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4000元以上违约金; (3)有三人及以上监理试验检测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开除这些试验检测人员,并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5000元以上违约金;可取消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在本工程中的试验检测资格; (4)若监理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中有人参与、包庇弄虚作假者,开除参与人并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10000元以上违约金: (5)若发现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和承包人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方面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开除相关试验检测人员,同时发包人将按合同专用条件有关规定处理; (6)发包人代表、监理人、质量监督部门等检查工地时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
33、的要求认为是不合格工程,而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在施工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而不见,将对现场试验检测人员予以通报、开除处理,对监理试验室予以批评、通报处理;对因返工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按合同专用条件有关规定处理。如监理试验室或个人不执行者,将追究其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单位的责任; (7)监理试验室人员不准介绍人员、机械设备、工程材料等到承包人工地,更不允许介绍施工队伍承包工程。若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将开除该监理试验室人员; (8)对发包人、发包人代表、质监站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监理试验室上报的资料不及时(不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上报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监理试验室,第二次
34、通报批评监理试验室,第三次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1000元以上违约金,同时撤换监理试验室主任并请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法人代表澄清有关事实; (9)工程试验检测等资料(指基础资料)监理试验室签字程序不合理,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签字,经监理人、发包人工程处审查后发现明显错误,将视情节轻重对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课以1000元以上违约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开除; (10)由于自身原因发生工程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监理试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同时,课以10000元30000元违约金; (11)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对试验检测人员待遇未按监理试验室
35、服务合同或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向发包人的承诺兑现,一经发包人核实属实后,课以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现上述(1)(11)现象,可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建议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11.2.4由于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进度控制未及时完成,造成工期延误,则监理试验室费用支付时,由发包人提出处理意见,发包人有权考虑延期计量。 3。11。2。5在施工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过程中,由于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不认真,数据缺乏科学真实性、可靠性,给工作造成损失或损害的, 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承担相应责任,发包人有权考虑延期计量,情节严重的追究违约责任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将该单位纳
36、入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违约金将在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的计量支付中扣支。 3。12 监理试验室计量支付 3.12.1监理试验室费用计量与支付的方法 3.12.1。1本项目监理费用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计量,支付时间为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中旬。 3。12.1.2费用支付原则: (1)所有费用支付,必须填报计量支付报表。附有原始凭据的,还应按有关规定组成工程计量支付的附件。 (2)当监理试验室单位有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时,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 (3)申请计量支付必须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内容准确真实. 3。12。1.3监理试验室服务费(含人员费、现场费、谩施设备费等),当试验检测人员的到位率、现场出勤率低于合同规定
37、或因监理责任造成工程建设的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时,试验室驻地建设及仪器设备购置达不到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核减其支付费用.试验检测人员的变更及进出场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形成书面记录,发包人根据书面记录办理监理试验服务费的结算,并在每期支付时按合同规定决定是否扣留保证金。 3。12。1.4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的支付,原则上与工程计量进度挂钩,每期监理试验室服务费按监理试验室服务费乘以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计量进度完成的百分比即为当期支付的监理试验室费用,按季支付。监理试验室服务费实行单价包干、据实支付的原则。 3.12.1。5因变更弓起的工程造价增减,监理试验室费用不予调整。 3。12.1。6由于监理试
38、验室原因弓起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期延期的,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延期期间的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费。 3。12;1。7试验检测单位必须建立专项财务帐薄,由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结算账户,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12。1。8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价的5的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从签订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协议书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后14日后失效.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在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的14天内退还给监理试验室。 超额履约现金担保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并进场开展监理试验检测工作后返还5 0%;剩余的50将根据监理试验室的履约情况、工程进度和监理试验室试
39、验检测工作需要分期返还。中标人的超额履约现金担保应由发包人设立银行专户储存。 当监理试验室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合同时,发包人可动用监理试验室超额履约现金担保另外选择试验检测单位完成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原监理试验室单位承担.如各试验检测单位违反规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和监理试验室协议书通用条件的规定,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后14日内返还试验检测单位剩余全部履约担保. 3.12.1。9动员预付款。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监理单位应提供合同价10的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之后,发包人分两次向监理单位支付合同价1 0的动员预付款: (1
40、)第一次在监理试验室提交履约担保、动员预付款担保之后,支付合同价格5%的动员预付款; (2)第二次在签订监理试验室检测合同协议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监理试验室相关人员及设备(含试验设备及为发包人代表协调工作配备的车辆)按合同要求到位,提交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建议书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完成以上工作时,支付合同价格5%的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从第一次支付车辆及试验检测设备的折旧费时扣回50,余下部分分期扣回. 3。12.1。10保留金。保留金为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合同价的5,分期等额从应支付给监理试验室的服务费中扣留。在监理试验室提交竣工资料后14天内,将保留金的一半(即合同价2.5
41、%)支付给监理试验室.另一半保留金额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终止证书且工程项目经审计合格后28天内,退还给监理试验室。 同时,根据监理试验室服务的阶段性质,发包人在支付试验检测费用达到总额的50后,分两次扣留10万元的竣工资料保证金,在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试验检测单位提交了完整的交工验收资料后14日内,返还试验检测单位全部的资料保证金。 3。12.1.11 根据合同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确定试验检测单位对发包人的赔偿及发包人对试验检测单位的赔偿,双方的赔偿在发包人对监理试验室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3.12.1.12发包人将对监理试验室办公、生活、设施、设备费用进行考核,实行据实计量支付,并在合同协议
42、书中明确。 3.12。1.13监理试验室服务费用按各检测单位投标文件报价表和进驻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量支付,其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如下: (1)人员服务费用 按照合同文件中检测单位承诺的相符人员的实际人月数与合同中与其相应的人月单价相乘,计算相应的人员服务费用。但不包括检测单位根据检测服务的需要增加(含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人员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报价中。若存在检测人员的在岗率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影响试验检测工作或效果的,则当期计量支付时,该检测人员的人月费用不予计量。 (2)试验检测房屋费用 试验检测单位的临建工程完成后,应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对其进行检查。试验检测单位的临建工程的各项面积不得小于合同
43、文件中其承诺的使用面积,否则不予计量. 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对临建工程检查合格并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文件中试验检测单位承诺的面积和总额包干使用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房屋使用费。在每期计量支付申请时,应把房屋使用费用平均分摊到每季度。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检查中发现某项房屋面积不能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时,则在当期计量支付时,该项房屋费用不予计量。 (3)办公设备及生活设施费用 试验检测单位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全部进场并完成了安装后,应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对其进行检查。试验检测单位进场的办公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不得降低合同文件的要求,如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则不予计量. 经监理人和发包
44、人对所进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进行检查,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合阿文件中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费用总额包干使用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此项费用。在每期计量支付申请时,应将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厨房用品费用平均分摊到每季度。若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检查中发现某项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低于合同承诺时,则在当期计量支付时,该项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费用不予计量。 (4)试验检测仪器等设备费用 试验检测单位仪器等设备到场后,应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对其进行检查。试验检测单位进场的仪器等设备不得低于合同文件中要求的标准,如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则不予计量. 按照合同文件中试验和测量设备费用
45、总额包干使用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此项费用.在每期计量支付申请时,应将试验设备费用平均分摊到每季度。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检查中发现某种测量等设备数量低于合同承诺时,则在当期计量支付时,该种测量等设备费用不予计量. (5)试验检测汽车费用 试验检测单位应不低于合同文件中要求的标准新购置交通工具,进场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进行查验。如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则不予计量. 按照合同文件中车辆折旧费用和交通工具使用费总额包干使用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此项费用。在每期计量支付申请时,应将车辆折旧费用和交通工具使用费平均分摊到每季度。 若在合同执行期间的检查中发现交通工具数量比合同文件中承诺的要少时,则在当期计量支付中
46、扣除缺少车辆的车辆折旧费和使费用. 3。12.1。14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合同工程交工证,进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后,试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的承诺,派驻试验人员、租用生活和办公用房、留置交通工具以满足缺陷责任期中的监理试验服务需要,如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发包人将不予支付缺陷责任期中的任何试验费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服务费用,以合同文件中缺陷责任期监理试验费用总额包干使用,平均分摊到每月,每半年进行一次计量支付. 3.12.1。15发包人不能在支付期后28天内支付应付试验检测单位的各项费用,发包人将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补偿. 3。12。1。16本工程监理试验室实行总承包、总价核算的
47、方法计算试验检测服务费,服务费的最终结算以监理试验室服务合同确定报价为基础。 3.12。1.17在签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后14日内结算相应工程的服务费、赔偿金、履约保证金、动员预付款、全部竣工资料保证金及50%保留金.另外50的保留金,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且办理工程及财务决算、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分期返还试验检测单位。 3.12.2监理试验室费用计量与支付的报送与审查 3。12。2。1计量支付报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报到发包人,报表封面截止日期统一为当季度最后一天;逾期不予办理,转入下期计量.合格资料的审查总期限为5天。 3。12.2。2每期计量支付报表4份原件,发包人财务处、发包人工程处、工程处和监理试验室单位各留1份。 3.12。2。3支付审核表、中期支付总表以及中期支付计算表中必须在监理试验室单位处加盖公章.附表中可以不加盖公章。盖有公章的报表不得复印上报。 3。12.2.4所有签字签字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