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试行版)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三、承租人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具备上海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须按规定将户籍迁出.四、本合同租赁期限
2、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入住人员仍需租赁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市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出租宿舍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建设部发布、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居室使用的要求。六、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期限租赁。合同期满需腾退住房的,承租人应做好入住人员工作,负责腾退住房。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公共租赁住
3、房出租情况和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合同编号: )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版)甲方(出租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50591215 委托代理人:屈才平 联系电话: 50591215 乙方(承租人):【营业执照】 【 】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以下简称“居住使用人):序号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1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
4、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浦东新 区 _ 路 _ 弄 _ 号_ 室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 】【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编号:沪房管交付许可 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未设定抵押.12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
5、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150_元违约金.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人民_币,下同)_ _元(大写:_ _)。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3
6、3 乙方应于每季末 25 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下季度_三个月_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150_元违约金。34 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项方式支付租金:(一)委托_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_;扣款账号:_);(二)银行汇款或转账(收款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浦东分行,账号:_31619103001996737_. (三)现金支付; (四)_。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一_个月的租金,即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
7、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_、_费用由乙方承担。4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的实际使用量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按政府阶梯指导价(在自然年份内,后租户延续年内累计的阶梯价支付、使用)。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51 租赁期间,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通知后的_3 _日内进行维修或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或
8、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的,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2 租赁期间,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3_日通知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检查养护时,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该房屋的影响.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
9、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六条 续租6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6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63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期届满前_一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
10、;经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机构对居住使用人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续租,但居住使用人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约定返还该房屋的,经乙方同意,并由相关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不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七条 房屋返还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3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 3_日内返还该房屋.7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15
11、0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4 居住使用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将户籍迁入该房屋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内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日内负责将居住使用人户籍迁出公共集体户口.逾期未迁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150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82
1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8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3_日内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8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一)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租该房屋的;(二)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三)
13、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变更、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六_个月的;(五)【乙方】【居住使用人】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_2000_元的;(六)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七)因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该房屋结构损坏的;(八)居住使用人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实际居住的;(九)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十)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约拒不整改的;(十一) _。第九条 合同登记备案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当由甲乙双方各自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4、。9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9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七 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10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
15、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居住使用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损失。10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三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三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一
16、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11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1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二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2 甲方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御桥路270弄10号_,邮编:201210;乙方联系地址:_,邮编: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12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
17、式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 乙方(名称):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署: 委托代理人签署:屈才平 委托代理人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签于:签于:补 充 条 款-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合 同 附 件- (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及费用结算协议乙方:居住使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经协商,乙方与居住使用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及费用结算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承租本市浦东新区 路 弄 号 室(部位)的公共租赁住房,现同意居
18、住使用人入住。2、居住使用人已认真阅读乙方与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确认该合同记录的居住使用人信息,同意遵守该合同关于住房使用和返还的相关约定。3、居住使用人应于每季末日前,向乙方支付下季度三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居住使用人需支付元违约金。居住使用人按以下第项方式支付租金:(一)委托 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_;扣款帐号:_);(二)现金支付;(三)银行汇款或转帐(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 支行;帐号: );(四) 。4、双方约定,居住使用人入住住房前,应向乙方支付住房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元。5、租赁期间
19、,居住使用人使用该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 、 费用,由居住使用人直接交纳。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违约金。6、租赁期间,由于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家具、家用电器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居住使用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养护,并提前通知居住使用人的,检查养护时,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7、由于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乙方违约或产生住房占用期间租金和费用的,相应违约金、赔偿金、住房租金和费用由居住使用人承担.8、上述37项涉及的费用,居住使用人均应按时支付,若居住使用人逾期未支付,乙方可从其工资中扣取。9、居住使用人具备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将户籍迁入该住房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内的,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3_日内将户籍迁出公共集体户口。10、居住使用人不得擅自出借或转租该住房或与他人交换各自居住的住房,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居住使用人应向乙方按月租金的_一_倍支付违约金。乙方: (签章)日期:居住使用人: (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