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寨乡防火安全责任书寺寨乡人民政府寺寨乡防火安全责任书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森林草原法村民防火公约及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2、积极学习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防火、逃生知识,提高家庭成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3、坚决遏制随意用火现象,林区,草场内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禁止随意燃烧田间秸秆;4在重点时间,要高度重视林区,草场内上坟烧纸,取暖烧柴,田间焚烧秸秆;5、各村要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自制准备好灭火工具;6、不得随意点火烧物,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7、爱护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宣传牌,发现损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8、不在公用道路等地方随意堆放物品,不堵塞安全通道;9、自觉服从乡政府防火安全管理和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各村乡属单位要设定12名巡查员,每日要对本单位(村)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10、积极制止和举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11、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乡政府,组织民兵及村民进行扑救;12、各单位(村)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村)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法律责任;13、此责任书自签订日起生效.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寺寨乡人民政府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