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塔吊司机、指挥管理制度(1).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993221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6.5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塔吊司机、指挥管理制度(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塔吊司机、指挥管理制度(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CHINA NUCLEAR INDUSTRY 22ND CONSTRUCTION CO.,LTD。 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悦岚山)部内发【2016】4号 版 次 一版 文件类别 管理程序文件 层 次 C 修改次数 1 颁发部门 安全部 发布日期 2016年7月10日 实施日期 2016年7月10日 编 制 人 编制日期 2016年7月9日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2016年7月10日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2016年7月10日 (悦岚山)部内发【2016】4号 版次:一版 塔吊司机、指挥管理制度 正荣·悦岚山项目部 文 件 更 改 记 录 单 序号 章节号 更 改 内 容 更改人/ 日 期 更改通 知单号 (悦岚山)部内发【2016】4号 版次:一版 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管理制度 正荣·悦岚山项目部 目 录 1 目的3 2 适用范围3 3 定义3 4 职责3 5 文明施工4 6 安全管理5 7 处罚条例5 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施工起重作业,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促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正荣·悦岚山项目部。 3 定义 塔吊司机:即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是负责运行塔式起重机的人员。 塔吊信号司索工:即塔式起重机指挥员,是负责指挥司机吊装的人员. 4 职责 4.1 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 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安全技术规程。 2. 司机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将设备交给其他人操作。 3. 司机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设法排除或维修保养,或迅速向单位领导和维修人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 司机要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养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 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6. 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8. 爱护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9. 不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注意力集中,不得做其他私事. 4。2 塔吊信号司索工岗位职责 1. 塔吊信号司索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有耳疾眼疾的人不能担任指挥或发生耳疾眼疾时应暂停指挥。 2. 通讯工具应灵敏有效,指挥正确,严禁不明情况下盲目指挥,在塔吊工作时,指挥应全神贯注,不准开小差或擅自离岗。 3. 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4. 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5. 起吊作业时,信号司索工应站在吊物挂钩、摘钩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严禁指挥躲在远处阴凉地进行指挥. 6. 控制吊装钢丝绳夹角处于45°—90°之间,最佳夹角为60°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擅自增大或减小夹角,增加吊索受力. 5 文明施工 1. 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司机应将小车起重臂根部最高处; 2. 塔吊班组应积极主动的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 3. 信号司索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给无证人员指挥; 6 安全管理 现场塔吊班组人员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作业。若违反,赤膊、穿拖鞋,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按100元/人/次处罚.酒后作业,按1000元/人/次给予当事人处罚,并且清退相关责任人。信号司索工从上班都下班须佩戴好安全帽,司机下班后从离开塔机室门到出工地大门,上班时从进入工地大门到进入塔机室必须佩戴安全帽。 7 处罚条例 1. 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严禁与项目管理人员、业主、监理争吵,甚至打架.否则,按每人次1000元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2. 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后,视情节严重按每人次1000—15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移交公安部分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 上班迟到、早退的,给予100元/人/次处罚,多次发现处罚翻倍。 4. 上班期间,信号司索工消极怠慢,躲到阴凉处,给予当事人100元/次处罚,经管理人员指正后拒不回岗的,给予500/次处罚,并清除出场; 5. 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给予租赁单位500元/人处罚,并清退相关人员; 6. 塔吊司机不得听从非信号工指挥吊运,若有违反,项目部可对指挥者和司机处于100元/人/次的罚款; 7. 私自对塔吊各种安全限制器进行违规调整,给予500元/次处罚并要求恢复; 8. 上班期间,司机与信号工擅自脱离岗位的,给予500元/人/次处罚; 9. 违反“十不吊”,强行吊运的,给予100元/次处罚; 10. 严禁偷窃、赌博,包括施工现场任何公共财产,发生时除追偿相关损失外,对责任人处以4000—50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 11. 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将模板、钢管、扣件、废弃钢筋等材料带出工地,否则视为偷窃; 12. 司机、信号司索工因工作开小差或者消极怠慢所引发的一切事故,由塔吊租赁单位负全责。 注: 1. 以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日期起生效; 2. 损失和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3.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均有对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处置权利。 4.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部. 3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