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深圳市民政局乙方:(社工机构名称)丙方:(用人单位名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者为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即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服务目的第二条 服务群体第三条 服务内容第四条 购买人员数量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名第五条 服务标准(注明此标准是每人量还是全部的量)每名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不得低于该名总工作量的70%.指标 协议水平1 2 3 4 5 6. 第六条 服务要求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丙方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名
2、社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社工为丙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所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原则上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考试证书,或者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确需上岗的,可以聘为“社工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使用社工总数的20%),且购买经费及社工员的工资薪酬与注册社工应有区别(具体按照社工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丙方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丙方相关工作出谋划策;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
3、职业操守及丙方的管理制度。2、甲方统一督促乙方提供的社工要具备12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20小时民政部门基础培训、100小时机构培训),并在合同期内全部完成,乙方保证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3、乙方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第七条 服务期限、试用期及面试1。本合同有效期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止。机构应尽快安排社工上岗,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缺岗一个月以上的,经核实将按实际缺岗时间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2。社工的服务试用期与社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累计计算。社工的试用期工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计算,与本合同的试用
4、期无关。3.新上岗社工需由乙方严格把关,丙方无需再对其面试。若社工与丙方要求不符,丙方可在试用期内要求乙方调换.第八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资助金额:按照7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大写人民币 元 (¥ 元)。(拟增加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资金拨付:(1)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80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 ¥ 元),乙方在2011年3月底前一次性提供甲方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分一至两次拨付给受托银行托管并按月拨付给乙方。(2)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20%为“社工服务费”(¥ 元),乙方需提供予甲方该部分费用的合法税票,甲方于2011年3月底前拨付60%,即¥ 元;1
5、0月底前拨付40%,即¥ 元.第九条 劳动条件1. 乙方社工按照丙方正常工作时间提供社工服务,并结合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每周须达到35小时工作时间。回乙方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与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冲突.社工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工作总时间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为7小时/天、35小时/周(但工作时间40小时/周内不视为加班,且因工作岗位特殊需错时上下班的,不宜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段保持一致).2. 丙方应保证乙方社工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乙方社工同意并另行给予加班补贴的前提下进行,或者安排补休。因社工工作地点在用人单位,原则上其请休假以用人
6、单位批复为准;在不违反社工机构人事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工经用人单位批复即可请假,但应同时电话或传真告之社工机构,并尽快报社工机构登记完善有关备案手续。3.丙方在使用社工前,应明确社工服务地点。如果需要外派到深圳市以外的地方工作,也需要明确告知该社工需要到异地的具体地点、异地保险的购买、从事的社工服务内容等,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报甲方备案。5。到2011年12月底前,允许社工每周有半天的集中督导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香港督导商用人单位和社工机构后相对固定下来。6。 各用人单位应对见习督导的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在单位一线社工的指导和管理。第十条 考核管理1、丙方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
7、社工进行考核。在丙方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乙方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社工15%以上),丙方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双方发生争议的,甲方应予协调。2、乙方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丙方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3、乙方应对派出的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第十一条 责任划分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拨款,造成重大影响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
8、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3)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4)具体履约过程中如乙方和丙方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协调处理的职责.(5)丙方若不当使用社工,或丙方让社工所作工作超出社工专业服务范畴的,甲方在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有权直接调换该社工岗位.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资助款项使
9、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拨的款项。(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社工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和丙方索要违约赔偿金: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丙方对社工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社工的。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因乙方社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2)丙方应尊重乙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
10、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3)丙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4.合同延期:本次社工岗位的合同是往年合同的延续,但在下列情况下除外:对机构进行的年度评估中,未达A级标准的机构的所有社工岗位应重新进行统一招投标;用人单位强烈要求更换社工机构的(经社工主管部门核实理由充足的);市或区社工主管部门经过评估认为要调整具体社工岗位的(但原则上要从新增社工岗位中进行对等补充).若出现以上情况,则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者视情况可重新签订合同。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该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
11、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甲乙双方指定的资金监管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任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任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任代理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