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钢嘉华 编号:SCJL4606南钢嘉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甲方):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乙方):南京春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建设单位: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对我公司一期、二期所有保洁工作工程地点: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第二条 :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施工等活动。第三条:乙方现场负
2、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力1。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制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甲方应要求乙方指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
3、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安监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协助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
4、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人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岗位证上岗。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在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
5、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5、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其它单位,确实需要分包的,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生产协议,并向甲方申请,经过甲方同意,方可进行项目分包.7、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
6、有效控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处罚。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地整改。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9、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六条:施工安全甲方根据工程总额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
7、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甲方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4)乙方人员发生人为操作导致甲方生产设备损坏或停机,扣除乙方安全保证金1000元/次.第七条 其他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3、合同
8、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钢嘉华二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确认表编号:201401单项工程名称:清理一期中间仓 2014年2月11日主要危险源交底内容作业活动危险源主要控制措施进入施工场地未正确配戴劳保用品1.承包单位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对违章行为按公司工程安全规定进行处罚。现场用电无用电方案1。现场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要求。2。特殊
9、工种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无防护设施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及有恐高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3.上下传递物品不得抛投,小件工具要放在随身带的工具包内,不得任意放置,防止坠落伤人或丢失。设备操作违章作业1.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施工机械,特别是电动工具应运转正常,保护接零安全可靠.2。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3。旋转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或隔离栏。车辆、吊车作业车辆伤害1。现场专人指挥,合理布置车辆进出线路;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保持安全装置良好。焊接、乙炔焊割在易燃
10、区作业无专人监护1。从事电、气焊或气割作业前,应清理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体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2。对需要办理动火证的场所,在取得相应手续后方可动工,并设专人进行监护;3.安全附件良好。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存放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距应在6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电焊机焊接未正确配戴劳保用品设施存在故障人员违章作业1.焊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2.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允许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3.不允许用铝芯线。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确认施工组确认安全管理确认注
11、:本确认表确认后复印盖章后发给各确认单位.安全协议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保安、保洁服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乙方工作场所配备必要办公用具、用品,提供乙方应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不得因乙方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二、甲方授予乙方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权,乙方必须履行职责,并积极做好如下工作: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12、、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定.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工具、器械使用安全。3.在承包活动过程中,其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承包范围内的活动.5。乙方在承包作业过程中,因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所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承包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教育。7。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值班值勤,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
13、身安全.8.值班时间保持在岗,不擅自离岗,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9.所有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未经允许不得进入。10。严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防止公物丢失。 11.每天检查消防监控设备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报告。12.值班人员要严密巡逻,特别是夜班。要注意检查门锁、水电等状态,确保正常,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现有不明身份者或正在进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制止并汇报安保科、办公室负责人并拨打110报警。13。值班值勤期间应尽职尽责做好保安工作,所有记录应留底备查。14。若因自身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值班值勤人员应负相关责任.15、坚守岗位,做好公司所划定的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严禁进入非工作区域。 16、每天清扫办公楼内及厂区内的地面、马路及公共厕所,擦净楼梯扶手,不留死角。 17、卫生洁具使用时要清洗干净,不使用时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保证环境整洁。 18、随时清扫厕所,保持厕所无味。19、经常开窗通风换气,预防传染病发生。20、定期擦拭门窗玻璃及墙面,保证卫生环境良好.21、安保人员在岗上班必须穿戴好安保服装,不得随意穿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