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方: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XXXXX温室大棚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位XXXXXXXXXXXX二、承包内容:改造、改建蔬菜大棚.每个标准大棚长90米,宽12米,共1080平方,本次改造8个. 改造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三、合同价款、综合单价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暂定价为:六十万元整。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七十五元八角七分,(75.87元/)。该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
2、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税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乙方向甲方开具苗木类发票.具体价款实际测量后据实结算。施工过程中有增减的项目,具体单价执行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材料单价。附件一中没有的,执行黄岛区当地市场价格.四、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三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共计180000元(十八万元),乙方用于备货; 2、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再次支付全合同价款的30%,180000元; 3、大棚卷帘机到达现场,安装一半后再次支付全合同价款的20,120000元整;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确定实际建设面
3、积后,甲方付款至合同实际价款的95%. 剩余资金5作为保修金,在竣工合格1年后结清.六、 工程开、竣工日期:1, 本工程与 2018 年 7 月 4 日开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35 日内完工,遇阴雨天气及施工条件恶劣不能施工时,日期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4)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 (5)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因当地部门或人员阻挠施工或故意刁难,甲方未能及
4、时协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以上情况发生后,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应在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及赔偿要求已被确认。(7)因行政机关要求停工的或因甲方未办理合法手续由执法部门责令停顿。 (8)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延停工情况或甲方有违约情况的。 七、设计变更 :1、甲方需要做温室大棚工程变更时,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充分的准备时间,由此造成乙方增加的材料费、工时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需经甲方代表同意,工程工期相应顺延. 3、因以上任何一方变更给对方造成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变更方承
5、担,该工程工期相应变更。 九、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1、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成,乙方自检合格后应通知甲方验收;工程需要分步验收的,乙方应在单项工作完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同时丈量实际建设面积,经验收合格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确认。 2、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3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可视为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合格(或单项工作合格),通过验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人员可以撤回,工程保管及附随义务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否责视为验收合格 十、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义务: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付款。 2、在乙方开工前,甲方确保
6、已完成土地征用、土地及地上建筑、苗木的赔偿、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及施工应办理的一切合法手续等工作,使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地面平整),具备施工条件,负责施工期间运输道路的通畅。施工用水、电由甲方协调解决。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中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主要指施工人员暂住证等),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负责协调解决工地的纠纷. 4、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等设施的迁移或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不按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保证施工现场水、电正常供应。 (二)乙方义务1、施
7、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2、不论何种原因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以及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致他人人身损害,均由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依照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停工。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违约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包括工程尾款)的,乙方质保和售后服务责任免除.乙方对该工程享有留置权. (四)、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不能按时完工及及时买进材料的,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拖延一周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工程款。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款项结清时失效. 十五、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方:XX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植专业合作社 公章: 公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