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泉大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九月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酒泉大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
2、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l.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
3、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
4、,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高空架设作业、焊接、爆破、潜水等特殊工作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
5、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酒泉大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