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格式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_ 地址及邮政编码:_ 职工(乙方)_ 住址及邮政编码:_ 身份证号码: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年,至_年_月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
2、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
3、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
4、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
5、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6、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
7、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