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井第二小学疫情报告制度依据中华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学校疫情报告制度。1.班级疫情报告人由班主任担任,各办公室疫情报告人各办公室主任担任。2.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由其他信息报告人担任。3。建立学校疫情报告网。每学年更新一次疫情报告员名单,及时进行培训. 4、班级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本班疫情及晨午检情况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及时组织排查,并进行记录。5、学校发生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发热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以最快捷方式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6、学校必需接受并配合卫生防病部门的入校调查和指导。 圣井第二小学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