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工程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北京盈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卧龙环岛西海洪商业街83号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 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各种装饰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装饰工作,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签约合同成功.3、甲方不得越过乙方私自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双方约定居间费用的双倍支付给乙方。4、若
2、甲方采用其他资质签署合同,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居间成功后同样支付乙方居间费用。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装饰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3、乙方应保证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4、乙方在甲方参与洽谈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谈判工作。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合同的起草.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负责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的
3、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与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与乙方无关。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居间费用暂定为装饰施工合同金额的15%(若建设单位不能接受甲方报价,出现价格调整情况下,乙方的居间费也相应作出调整;具体提成比例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根据具体项目签署单项居间合同)。居间费用暂定为工程结算造价金额的15%作为酬金。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3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同等比例进行计算支付乙方居间费。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支付金额的2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
4、付。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收据凭证.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付的必用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六、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终止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生效。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八、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_2、项目地址:_3、项目选用资质: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