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现车牌号为 的 型号机动车系乙方向甲方借款购买的。为保证乙方及时还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在乙方向甲方清偿完所有借款之前,车辆以甲方名义登记挂牌,车辆所有权人是甲方。二、乙方在还完借款前,对车辆拥有完全自主的使用权,甲方不加干涉,但乙方不得转让车辆或对车辆设置任何他项权利,且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齐全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三、乙方应保证合法合规的使用车辆,在乙方或其转借他人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因交通意外、交通违法或其他与车辆有关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如车辆在使用中,被盗抢或其他原因损毁,乙方仍应按期还款,否则视为违约.四、乙方的还款期限为 月。如到期乙方未清偿完借款,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销售,并在销售款范围内优先清偿欠款。如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双方应互相配合在 日之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愿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七、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甲方: 乙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