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党务”凝心聚力促和谐发布时间:2010-05-23 09:18:14 来源:九江新闻网庐山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纪实 党组织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述职述廉结果公开,干部选用和人事任免公开,为民办实事公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纪处分等党内事务公开今年来,一种新的公开模式党务公开,犹如清新的和风伴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滚滚热浪在庐山区大地上扑面而来,这是该区紧密结合党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实践,积极推行“阳光党务”,有效推进了扩大民主、构建和谐的进程。 推进“三个转变”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庐山区从党务公开的内容、
2、范围等入手,着力推进“三个转变”,推动了党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 注重形式向注重内容转变。庐山区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实质内容及要求。目前,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已从一般性事项的公开,过渡到事关全局、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实质性内容的公开,社会各界广泛知情、踊跃参与、积极监督,保证了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内部公开向社会公开转变。该区党务公开工作不断从党内公开向党外公开、社会公开拓展延伸。在群众普遍关心的党内事务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在作出一些重大决策前,都要在一定范
3、围内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方方面面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决策中进行充分协商、酝酿和讨论,并在干部工作中按照“两公开四差额”的原则,不断加大公选科级干部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区规划分局局长、区旅游局长、团区委书记、科协主席、台办主任等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区进行公开选拔。 完善“四项坚持”增强党务公开的规范性 庐山区努力推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构建党务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职能与责任主体化。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宣传部长为副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一协调指导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党务公开
4、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务公开重要政策文件。根据部门职责,落实了各成员单位的主抓责任。 坚持内容与重点民意化。区委带头主动公开,把涉及全区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将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公推公选科级干部等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程公开。把全区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民主测评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以党务公开为手段强化了监督。 坚持载体与时限集约化。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拓展公开栏的形式,在公开栏上分别设置固定版面和活动版面,固定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将三级公开目录的全部内容及部门办事指南输入触摸屏,
5、为群众办事、查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党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时限有年度、半年度、季度、即时四种,其中即时公开有62项,占73%。 坚持范围与环节程序化。把公开范围覆盖到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全区向党内公开的内容有32项,占36%,向党外(社会)公开的内容有59项,占64%。在公开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准备、审核、公开“三个环节”。 建立“三大制度”增强党务公开的特色 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基础,创新党务公开模式,在村、社区党务公开工作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特色和亮点。 建立事前公开预审制度。按照民主讨论、征求意见、送审把关的基本程序,建立了事前公开预审制度,对相关部门提请的
6、党务工作能否公开、如何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进行审核明确,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有效。 建立事中监督反馈制度。在全程公开过程中,按照公开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形式是否方便快捷、时限是否按时保时、范围是否全面到位的要求,建立了党务公开事中监督反馈制度。区委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部门、乡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形成了区、乡、村三级监督网络。 建立事后考核评估制度。将党务公开考核评估纳入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把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举措落实、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效果显现等作为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分值
7、。以区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为考核主体,全面实行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年度奖惩,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党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刘珑彬徐会明 张家峰、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 局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第二条 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8、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第六条 局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落实的主要
9、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第七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第八条 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
10、 局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四条 局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第五条 局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
11、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第六条 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一条 局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 局党支部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 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
12、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五条 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全支部党组织和个人。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三)不按
13、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4、,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第四条 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 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
15、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执行。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第一条 局党支部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第四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第五条 建立系统党委督查机制,不断
16、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第一条 局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 局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第三条 局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
17、要装入个人档案。第四条 局党支部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中共蟠龙镇委员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听证会制度(试行)为逐步提高普通群众对镇党委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实现党委决策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制定本制度。一、听证原则务实、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二、听证范围(一)党的建设镇党委基层组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党员发展五年规划、党代表产生方案、党代会召开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党内制度建设等。(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及重大民生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18、方案),重大固定资产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较多农户的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制度方案(低保、五保、新农合等),公共公益事业,乡规民约制定方案。(三)重大社会稳定问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件善后处理方案等。(四)其他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经常性重要问题”。三、听证程序(一)确定听证事项镇党委、政府直接提出;5名以上人大、党代表或20名村民代表联名提出;重大工程、项目、事项涉及的村(居)“两委”提出;相关专家、社会监督员提出。听证事项提出后,提交听证审核小组予以审核,符合听证事项的纳入。(二)发布听证会通知。听证
19、事项确定后,在召开听证会的5个工作日前,通知相关人员参与。通知内容包括: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和要求。听证参与人员事先要深入调查,广泛征集意见,做好充分准备。(三)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主要议程包括: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意图,介绍听证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会场守则,告知听证会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主办单位和主管人员介绍听证事项、依据、内容等情况;听证参与人询问,主办人和主管人员解答; 主持人进行听证事项小结。(四)听证事项的办理通过听证达成一致意见的,形成听证会议纪要,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讨论决定,形成党委(扩大)会议纪要发至有关单位和听证参与人,并交主办单位按党委(扩大)会议纪要办理,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20、逐项督办落实。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听证提出人再次广泛调查研究修改细化方案后,纳入下次听证会。(五)听证事项办理结果公布听证事项办理结果在一个月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短信平台、办理结果通报等形式公开反馈,接受群众监督。四、听证的组织、监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镇党委成立重大事项听证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各站办负责人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主持听证会议,督促听证事项办理。(二)听证监督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听证监督小组,成员由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相关专家、社会监督员、离退休老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
21、听证事前事中事后的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附件:1.中共蟠龙镇委员会重大事项听证领导小组2.中共蟠龙镇委员会重大事项听证监督小组3.中共蟠龙镇委员会重大事项听证会参与人权利与义务4中共蟠龙镇委员会重大事项听证会会场纪律普陀区以党务公开网为平台着力打造“阳光党务” 2009-5-4 舟山廉政网 近年来,普陀区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途径。依托“普陀党务公开网”,通过科学设定公开内容、合理设置公开形式、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开辟了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实施党内监督的新渠道,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普陀和谐社会建设。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规范性,科学设定公开内容 将公
22、开的内容分为固定公开内容、即时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内容。固定公开内容为区委领导机构设置,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区委主要工作制度,区委任期内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即时公开内容为区委关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产生的过程与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情况,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区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可以公开的重要事项等;依申请公开内容为党员要求公开与本人有关的内容,且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以及区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和建议中需公开的内容。 二、突
23、出时效性,合理设置公开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对于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局域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普陀党务公开网、宣传橱窗、广告电子屏、今日普陀以及普陀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在党务公开时限上,做到时限和内容相适应,细化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等四种情形,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长期内容实行固定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困难党员帮扶结对情况等实行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对于一些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各部门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
24、示、党费收缴及党员违纪处分情况等内容,实行即时公开。 三、提高透明度,充分扩大党内民主 及时将党委的一系列制度、决策过程向党员群众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使决策更加民主、透明,党群关系更加和谐,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充分体现民意。党委及时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项决策提前告知群众。如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为民办实事的内容进度等热点和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难点问题实行公开,使群众享有了充分的知情权。二是扩大党内民主。建立党内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广开言路听取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吸纳群众智慧,确保决策更加民主,使群众享有了充分的参与权。三是增强公开透明。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5、前提下,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有关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都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党内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享有了充分的监督权。 四、务求长效性,建立各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区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委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区委各部门把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区形成了区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协商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三是建立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运作考核办法,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责任环节,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普陀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