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股份合作协议个体户股份合作协议 合伙人:甲( ),男,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 ),男,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 乙出资 万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于 年 月 日起开始组成合伙生意,由甲方负责租(买)商铺及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 本合伙生意经营期限为三年,期限满后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3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在合伙期限内甲乙双方每个月进行一次账目核对。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生意盈余按照各自占投资比例分配。 生意债务按照各自占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壹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