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牌制作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尊信执守。一、 项目名称和地点1、 项目名称:江门市蓝羽墙纸配套同品有限公司奖牌2、 签约地点:江门市区二、制作内容:序号制作内容制作工艺规格(CM)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木板托底,金色金属板腐蚀上色奖牌(样板已出)18242木板托底,金色金属板腐蚀上色奖牌(样板已出)18*24合计(元)人民币:)注:此价不含发票三、付款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元)2、 付款方式:汇款3、 付款
2、方式:合同签订两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奖牌总款项30,即:人民币 叁仟陆佰元整,元。全部完成交货,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给乙方总款项的70%,即:人民币 捌仟肆佰元整,0元四、完工(交货)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受到合同预付款后,15个日历天内完工并交货。五、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版效果来验收货;样版上附有双方的签字。六、双方责任制:(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此次奖牌制作所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2、甲方负责提供和审阅奖牌的设计样稿,颜色确定和材料要求.(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每延误一天支付总项目的百分之一给甲方作违约金。3、货物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须由甲方指派专人验收.附则:(一)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奖牌样版已经出实样并经甲方同意此制作工艺和材料要求。(四) 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全部付清所有款项给乙方,不能拖欠,否则甲方按总制作款1每天向乙方缴纳滞纳金,直至全部付清为止.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