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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_T 782.2-2023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定位终端-(高清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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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20 CCS A 9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82.22023 代替 DB11/T 782.22011 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车载定位终端 Cruise taxi safety and protection specification Part 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vehicle positioning terminal 2023-03-30 发布 2023-07-01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782.22023 I 目 次 目 次.I 前 言.II 引 言.III 巡游出租

2、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车载定位终端.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定位终端组成.2 5 功能要求.2 6 主机性能要求.5 7 设备外观.6 8 其它参数.6 9 功能检验与验收.6 9.1 基本功能.6 9.2 设置功能要求.7 9.3 报警联动功能要求.7 9.4 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7 DB11/T 782.2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11/T 782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分为三个部分:第 1 部分:运营服务平台与调度客户端;第 2 部分:车载定

3、位终端;第 3 部分: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本文件为DB11/T 7822023 第2部分。本文件代替DB11/782.22011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定位终端,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定位终端组成的名称和要求(见4,2011版的5);更改了基本功能要求(见5.1,2011版的6.2);更改了设置功能要求(见5.2表2,2011版的6.3表3);更改了报警联动功能及验收内容的表述,将“监听”替换为“单向通话”(见5.3和9.3,2011版的6.4和9.4.3);增加了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要求(见5.7);更改了定位参数要求(见6.1,2011版的7.1);更改了通

4、讯参数要求(见6.2,2011版的7.3);更改了接口要求(见6.6表6,2011版的8表6);更改了设备外观要求(见7,2011版的7.8);更改了其他参数要求(见8,2011版的7.4);删除了验收条件、一般性检查和电气性能验收的要求(见2011版的9.1、9.2和9.3);更改了基本功能验收要求(见9.1,2011版的9.4.1);更改了设置功能验收要求(见9.2,2011版的9.4.2);删除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验收和外壳防护等级验收的要求(见2011版的9.6.2和9.7);增加了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验收(见9.4)。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本文

5、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奇华通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冀国瑞、梁兵、张国军、吴洁、李松、杜爱华、尹亚东、戚程远、何均衡、张翔、毛新培、庞韬、郭晓飞、叶响、谢红海、任宏志、王国立、王润男、王凤荣。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1年首次发布为DB11/782.22011;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11/T 782.22023 III 引 言 巡游出租车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使其成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的重点之一。为了适应城市交通发展和平安城市建设的需要,建立一个统一、高效、通畅、覆盖范围广的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是

6、十分必要的。DB11/T 782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对城市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用及验收做出了要求和规定。DB11/T 782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是系列标准,由运营服务平台与调度客户端、车载定位终端和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三部分组成,为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提供了技术依据。其他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将结合实际需要适时制定。DB11/T 782.22023 1 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车载定位终端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上的车载定位终端(简称“定位终端”)的系统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功能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巡游出

7、租车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用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211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20816-2009 车辆防盗报警系统乘用车 GB/T 21437.2-2021 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GB/T 28046.1 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静态测试 static test 样品在实验室环境中,在

8、静止状态下进行的测试。3.2 动态测试 dynamic test 样品在运动状态下进行的测试。3.3 定位误差 orientation error 在定位终端处于被监控状态时,定位终端的实际所处位置与在运营服务平台的电子地图上显示位置的系统误差。注:在一段时间内定位模块在一固定点测算值与该点实际值的均方差根(即)。3.4 热启动时间 warm start time DB11/T 782.22023 2 定位终端在已完全定位后,在保持供电不中断的情况下,定位终端重新启动后再次定位所需要的时间。3.5 冷启动时间 cold start time 定位终端没有存储上一次的定位信息,定位终端恢复供电后

9、再次重新完全定位所需要的时间。4 定位终端组成 车载定位终端由定位终端主机、摄像头、辅助件组成。应独立安装在车内,详见图 1;各部分组成如下:主机:应包括显示屏、定位模块、通讯模块、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音视频处理模块、人脸识别模块、数据接口、麦克、控制电路及电源电路等。且以上各部分应集成在一起,使用同一外壳,不应采用分体结构。摄像头:仅负责图片和视频的采集。图片及音视频的接收、处理、存储等工作应都在定位终端内完成,不应集成在摄像头内或外挂其它模块、设备;辅助件:应包括天线、与车辆电瓶、计价器、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的连接线等;图1 车载定位终端 5 功能要求 5.1 定位终端的基本功能 DB1

10、1/T 782.22023 3 基本功能详见表 1 表 1 定位终端的基本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101 定位点名 信息应至少包含当前位置经纬度、海拔高度、行驶速度(km/h,精确到 0.1km/h)、行驶方向(精确到 2 度)、日期(yyyy/mm/dd)、时间(hh:mm:ss.s)、运营状态(空车、重车)、定位状态(有效、无效)。102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跟踪 支持的时间间隔应在 5s 255s 之间;可以使用单独的指令来完成该功能;定位点名功能应不影响本功能的时间间隔;信息内容同“定位点名”。103 接收文本信息 定位终端接收运营服务平台发来的文本信息,提示并显示收到的信息;文本信息在屏

11、幕下方动态显示,不得影响驾驶员服务监督信息和计价信息的显示;文本信息在运营服务平台可以配置为报读和不报读;文本信息内容接受中英文,标点符号支持半、全角。5.2 设置功能 定位终端在正式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设置和信息输入,设置功能详见表2。表 2 定位终端的设置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201 预置号码 可用于呼叫的电话号码;可用于车牌号码;号码数量应支持 1 个及以上。202 设置运营服务平台 IP 地址及端口号(或同类参数)可以现场设置或通过远程指令设置;设置数量应支持 1 个及以上。5.3 报警联动功能 定位终端应能接收报警信号,能实现报警信息的上传和确认,以及由此延伸的其它功能。详见表3。

12、表 3 定位终端的报警联动功能 序号 功能 说明 301 报警 定位终端接收到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的报警数据,应以不大于 15s 的时间间隔连续不少于 3 次向运营服务平台告警。302 报警确认 运营服务平台接到用户报警后应回发指令予以确认,定位终端停止连续报警。303 单向通话 运营服务平台下发单向通话指令后,设备应自动回播下发指令中指定的电话号码;在单向通话过程中,用户应不能听到运营服务平台一侧的声音。304 远程熄火 运营服务平台应能够用指令强制指定车辆熄火(仅允许授权者使用);定位终端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判断车速,当车速低于 25km/h 时应执行。305 解除熄火 运营服务平台应能够用指

13、令对指定车辆解除熄火(仅允许授权者使用)。DB11/T 782.22023 4 5.4 超限报告功能 运营服务平台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对定位终端设定限制参数。当车辆超越限制时定位终端应自动向运营服务平台报告,并向司机提示。超限报告功能详见表4。表 4 定位终端的超限报告功能 序号 功能 说明 401 超速限制 当车辆超速时(即车辆行驶速度连续超过设定时间和速度上限值),设备应能够用声或光的形式提醒司机减速,同时,应通过通讯模块连续发出超速报警信息;超速取值范围:0km/h255km/h;超速时间取值范围:1s255s。402 区域限制 当车辆驶入/出设定的区域范围时,定位终端应能够用声或光的形式提

14、醒司机驶出/入该区域范围,同时,应通过通讯模块连续发出区域报警信息。用左上角坐标和右下角坐标确定的矩形区域。403 取消限制 可取消正在进行的报警信息。404 限制使能 应能够单独设置允许或禁止使用某种限制功能(立即生效);缺省情况下应禁止所有限制。5.5 身份验证功能 应具备身份验证功能,验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密码、密钥、人脸识别等。5.6 故障自检功能 应具备故障自检功能,并能在显示模块上进行故障提示。5.7 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 定位终端应至少接入3路视频摄像头,3路视频摄像头应支持720P及以上分辨率、1024kbps及以上码率的视频,包含车前行车记录、车内录像(含音频)、后备箱打开录像,

15、摄像头拍摄角度应固定。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详见表5。表 5 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 序号 功能 说明 801 照片采集 应支持 3 路摄像头抓拍照片并上传至运营服务平台。802 图片定制采集 计价器从空车变为重车后,应延迟 5s-10s,对车内进行图片抓拍;计价器从重车变为空车后,应即时对车内进行图片抓拍。803 录像采集 存储容量应至少可存储 7 天 3 路视频摄像头(720P 及以上分辨率、1024kbps 及以上码率)不间断的录像文件,并具备增加存储设备的接口;应支持车前、车内点火全程录像,并可调取录像文件上传至运营服务平台;应支持后备箱开启后录像,关闭后备箱后延迟录像应不少于 10s,并可调

16、取录像文件上传至运营服务平台。804 点播 应支持 3 路摄像头本地或运营服务平台实时预览。DB11/T 782.22023 5 6 主机性能要求 6.1 定位参数 定位终端的定位参数应满足如下要求:冷启动时间:60s;热启动时间:5s;静态漂移:15m;动态定位精度:15m;应使用 GPS、北斗双模定位,或北斗单模定位。6.2 通讯参数 定位终端的通讯参数应满足如下要求:通讯模式采用 4G 及以上传输方式;数据传送速率不低于:10Mbps 100Mbps。6.3 环境要求 定位终端的环境应满足如下要求:高温:应满足GB/T 15211中高温试验(工作状态)的相关要求,严酷等级4级。低温:应满

17、足GB/T 15211中低温试验(工作状态)的相关要求,严酷等级4级。正弦振动:应满足GB/T 15211中正弦振动试验(工作状态)的相关要求,严酷等级4级。恒定湿热:应满足GB/T 15211中恒定湿热试验(工作状态)的相关要求,严酷等级1级。6.4 电磁兼容性 定位终端的电磁兼容性应满足如下要求:汽车点火干扰:定位终端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通讯功能、定位功能等应正常。静电放电抗干扰:定位终端在进行静电放电抗干扰试验时,试验等级应不低于 3 级。终端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各项功能应正常,储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发生变化。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抗扰:定位终端在进行沿电源线

18、的电瞬态传导抗扰试验时,试验脉冲按照 GB/T 21437.2-2008 中表 A.1 或表 A.2 中 3 级要求选择 1,2a,3a,3b。试验中、试验后终端所有功能应符合 GB/T 21437.2-2008 中表 A.4 或表 A.5 的要求。瞬态抗扰性:定位终端在进行瞬态抗扰性试验时,试验脉冲按照 GB/T 21437.2-2021 中表 A.1中 3 级要求选择 1、2a、3a,3b。要求在试验中、试验后定位终端不应出线电气故障,数据记录功能应正常,试验前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和打印输出功能出现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6.5 防护等级 定位终端主机及配套

19、器件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20816-2009中4.8.2的相关要求。6.6 接口要求 定位终端应具有表6中的对外接口。DB11/T 782.22023 6 表 6 定位终端的对外接口 编号 接口名称 说明 1 计价器数据接口 RS232 2 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接口 电流环接口或者 RS232 3 RS232 3 线或 5 线 4 电源接口 2 线或 3 线 5 天线接口 移动网络天线,GPS/BD 天线 6 视频接口 6 线航空头 7 设备外观 定位终端主机外观应满足如下要求:定位终端面板尺寸应与巡游出租车预留安装尺寸相匹配,显示屏不小于 6.2 英寸,具备多点触碰操作功能,按键数量和布

20、局合理,方便使用。设备外形应美观大方、合理、使用安装方便。产品表面应色泽均匀,整洁,无明显伤痕,裂痕,变形等现象,丝印字迹清楚端正,指示灯显示清晰。8 其它参数 定位终端的其他参数应满足如下要求:工作电压:9V 36V;平均功耗:36W;ACC 关闭后,60 秒内进入低功耗状态;工作温度:-20 C +70 C;存储温度:-40 C +85 C;相对湿度:0%95%(无凝结)。9 功能检验与验收 9.1 基本功能 基本功能验收项目见表7。表 7 基本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101 定位点名 验收现场要选在空旷地点;通过运营服务平台下发点名指令,然后观察回传信息。应符合表1的要求。102 按规定

21、的时间间隔跟踪 通过运营服务平台下发指令,分别取20s,120s和240s作为时间间隔测试,每次要求回传信息在10条以上;动态测试时车辆速度保持在20km/h30km/h;回传信息包含要求所规定的各项数据;回传时间间隔误差不大于1s;执行点名功能,定位点名功能不影响本功能的时间间隔。103 接收文本信息 通过运营服务平台下发文本信息,分别将中英文,半、全角标点符号发到定位终端,显示屏屏幕显示无乱码。定位终端收到文本信息时,在屏幕下方通过滚动展示,按运营服务平台要求下发可以选择通过报读或者不报读。对未读文本信息在显示屏上有标记提示。DB11/T 782.22023 7 9.2 设置功能要求 按照

22、表8所列的项目,顺序通过现场及远程指令对终端进行设置,观察终端反馈的信息。表 8 设置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201 设置车牌号 可通过远程下发指令或现场设置。定位终端反馈设置成功信息,通过查看显示屏的配置菜单,检验设置是否成功。202 设置运营服务平台IP 地 址 及 端 口 号(或同类参数)可通过远程下发指令或现场设置。定位终端反馈设置成功信息,通过查看显示屏的配置菜单,检验设置是否成功。9.3 报警联动功能要求 报警联动功能验收功能详见表9。表 9 报警联动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301 报警联动 方法:按下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紧急报警”按钮。验收标准:定位终端以不大于15s间隔连续不

23、少于3次向运营服务平台告警。302 报警确认 方法:在定位终端处于报警状态时,定位终端会持续携带当前报警状态上传至运营服务平台,待运营服务平台回发指令予以确认。验收标准:运营服务平台下发清除报警命令后,定位终端停止连续报警。303 单向通话 方法:在定位终端处于报警状态时运营服务平台下发单向通话指令。验收标准:设备接受运营服务平台下发的指令,并按照指令中的号码进行回拨;在单向通话过程中,用户不能听到运营服务平台一侧的声音。304 远程熄火 方法:运营服务平台下发熄火指令。验收标准:定位终端接到运营服务平台指令后立即判断车速,当车速低于25km/h时执行。305 解除熄火 方法:运营服务平台下发

24、解除熄火指令。验收标准:定位终端接收运营服务平台指令后,立即将指令下发给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9.4 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 在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验收前,应确保拍摄角度固定、有效,验收功能详见表10。DB11/T 782.22023 8 表 10 照片和视频采集功能 序号 功能 要求 801 照片采集 运营服务平台下发拍照指令至定位终端。定位终端接到运营服务平台指令后,应控制 3 路摄像头立即拍照,并上传照片。后备箱摄像头应在后备箱开启至后备箱关闭后延迟不少于 10s 的时间段内才能正常运行。802 录像采集 运营服务平台下发录像采集下载指令至定位终端。定位终端接到运营服务平台指令后,应立即上传指

25、定的录像文件。后备箱摄像头应在后备箱开启至后备箱关闭后延迟不少于 10s 的时间段内才能正常运行。803 点播 运营服务平台下发音视频点播指令至定位终端。定位终端接到运营服务平台指令后,应立即上传实时音视频信息,能够在平台端实时显示视频监控内容。后备箱摄像头应在后备箱开启至后备箱关闭后延迟不少于10s的时间段内才能正常显示。9.5 视检要求 9.5.1 设备外观 定位终端主机的设备外观应满足如下要求:定位终端面板尺寸应与巡游出租车预留安装尺寸相匹配,显示屏不小于 6.2 英寸,具备多点触碰操作功能,按键数量和布局合理,方便使用。屏幕分辨率应不低于 800480,支持中英文字和图形显示,显示文字清晰、图片不失真。设备外形应美观大方、合理、使用安装方便。产品表面应色泽均匀,整洁,无明显伤痕,裂痕,变形等现象,丝印字迹清楚端正,指示灯显示清晰。定位终端及其部件机械结构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适应车内环境条件。不应影响车辆的使用性能、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9.5.2 视频清晰度 录像采集中,应确保车前、车内摄像头以及后备箱摄像头拍摄的人和物品清楚。9.6 判定规则 在功能检查中若全项合格,则判为该终端合格。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应排查原因后再对该项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终端判为不合格。如该项合格则该终端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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