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药品委托加工协议书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书: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聚丙烯输液瓶装和多层共挤输液袋装大容量注射液类产品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以便乙方及时办理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的备案工作(以下资料均应为中文或提供中文译本):(1)境外制药厂商在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商业登记证明,并附上所在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关对本项文件的确认文件复印件;(2)境外制药厂商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该委托加工药品上市许可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销售许
2、可证明,并附上所在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关对本项文件的确认文件复印件;(3)委托加工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4)委托加工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式样;(5)委托方如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商业登记证明和与境外制药厂商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艺进行生产,并提供批检验报告。3、甲方应至少提前45天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加工计划,进行加工生产和包装,乙方应按时提供产品,不得延误;4、乙方应对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三、乙方年可接受委托加工产品的产能:300万瓶(袋)500万瓶(袋)四、结算及付款方式1、加工费:基础输液产品以下表所列价
3、格(以人民币计算)计算加工费,治疗性输液产品按市场价格另行协商定价。序号产品类别规格单价元/瓶(袋)备注1聚丙烯输液瓶装基础输液类产品100ml1.8250ml2.4500ml2.82多层共挤输液袋装基础输液类产品100ml2.5250ml3.1500ml3.82、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时,应在乙方确认同意加工该受托产品后一周内将委托加工产品货值的60%预付加工费达到乙方指定账户,待乙方完成受托产品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合格后,通知甲方支付余下加工费,乙方收到加工费后通知甲方到乙方提货。四、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方代表签字: 受托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